闲话一:不食嗟来之食(3/6)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 这就是食指大动的典故。 公子宋这个人,经常跟人吹嘘,食指会占卜,只要自己食指抖动,那么今天必然能尝到美食。 果然,很快他们得了消息,楚人献了巨鼋给郑灵公,按照惯例,公卿见者有份。 郑灵公下令煲了美味的鼋羹,却是分了大头,给大家分了一点点汤喝,并且故意不给公子宋。 公子宋怒了,走到君王鼎前,伸出那个据说有感应的食指,沾了一下汤汁,放在嘴里吸吮,然后拂袖而去。 这就是成语染指于鼎。也是染指这个词的起源。 君主的鼎,臣子怎么能染指呢?大大地失礼。 于是郑灵公很生气,想安排人干掉公子宋。 怎料公子宋先下手为强伙同灵公的儿子,把郑灵公杀了 啧啧啧,虽舌尖之欲,放纵它,也会酿就杀身之祸! 看到这,你们恐怕会感慨,礼崩乐坏啊,动不动就弑君。 公子宋因为没分到汤喝,就染指君王的鼎,沾着汤嗦手指,太失礼了,这要是放在大清,当场就被砍了。 然而,公子宋的愤怒在当时是很正常的。 故意不分汤给他喝,是郑灵公羞辱在先,这对于士族公卿而言,是无法容忍的侮辱。 如果公子宋没有过激反应,他以后在贵族圈子,就会不受人重视。 春秋战国,是我国真正的封建时期,跟后来中央集权的假封建不一样。 那时候的文化是贵族文化。王、诸侯、大夫、士,四种贵族,前三种都有领地,为封建主,士没有土地,但有贵族身份。 贵族的荣誉、尊严非常重要,不可轻慢。 春秋以及更早时期的战争,贵族都要参军作战,贵族被俘虏,战胜者必须允许对方以赎金赎回自己。 按照当时的礼仪,战胜者要送给被俘虏的贵族一块玉。 玉的价值,根据对方地位不同而给不同价值的玉。 用意是,如果对方家里交不出赎金,那就可以用这块玉,让对方可以自己赎回自己。 当然,通常被俘虏的贵族,是不会用这块玉的,哪怕砸锅卖铁,也得把赎金交了,之后整理衣冠,恭谨地再把这块玉还给战胜者,体面地回家。 这是周礼,可惜只有早期的时候还遵守,春秋中后期就开始很多地方不遵守了。 尤其是宋襄公因为仁义和守规矩,而战败差点亡国后,这种礼就彻底没人遵守了。 当然,只是玉这个规矩被简化了,包括一些战场上的规矩消失。 但是贵族的荣誉、尊严依旧没有丢,非战争的礼很多依旧是被遵守着的。后面渐渐丢了这种贵族尊严,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书同文,且融合姓氏所导致的。 战国时期,四君子之一的孟尝君,养士三千。 在当时,士作为没有地产收入的贵族,就是只能效力于诸侯,效力于大夫,做门客。 门客又叫食客,俗称蹭饭的。 四君子养那么多士,有一部分会用得上,但很多终生都用不上,吃白饭。 为什么还养着?就是表达礼贤下士,类似于千金买马骨。哪怕没有用的人,他也会养着。 因为士人都太拽了,当时又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很多国家,所以士人在一个地方不如意,就换个地方,在一个国家不如意,就换个国家。 为了能收留住那些有本事的士人,就必须以礼相待,哪怕有些士人没用,也不能失礼。 比如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 齐国有个叫冯谖的士子,穷困潦倒,托人来找孟尝君,希望在他家吃饭。 我,士人,你要养我。 孟尝君看他破衣烂衫,随身只有一把剑。得,这是穷到快饿死的那种士人。 士人必须佩剑,哪怕饿死,哪怕把所有东西都卖了,剑也不能卖。 如果有一名士人,没有剑,那么他就不能称自己为士人。 孟尝君就很客气地问他:客何好? 你有什么爱好? 冯谖说:客无好也! 我没什么爱好! 孟尝君一愣,其实问什么爱好,就是问对方的才能,这属于委婉问法。 于是他直接问道:“客何能?” 冯谖说:客无能也! 我什么都不会! 孟尝君一笑:好吧。 然后收留了他安排他住下了。 结果没住多久,冯谖倚柱弹其剑,歌曰:“长铗归来乎!食无鱼。” 剑啊剑啊,我们走吧,这里没有鱼吃 他天天没事就在那唱,附近的人就去汇报孟尝君,孟尝君无奈一笑道:“食之,比门下之客。” 给他吃鱼!跟门客们一样好,不必亏待。 然而没过多久,冯谖又弹剑歌曰:“长铗归来乎!出无车。” 剑啊剑啊,我们走吧,这里出门都没有车做 别人都笑他,然后告诉孟尝君,孟尝君无奈一笑道:“为之驾,比门下之客。” 给他配车,跟门客们一样好,不必亏待。 冯谖坐着车,跟别人说:“孟尝君客我。” 孟尝君对我真好啊。 然而,又弹剑歌曰:“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 剑啊剑啊,我们走吧,这里没有家的感觉。 “”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 对曰:“有老母”。 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于是冯谖不复歌。 他派人给老母送吃的,并派人服侍她,让她不劳苦,于是冯谖不再唱歌了。 这就是冯谖弹铗的典故。 之后这个冯谖为孟尝君效死力,竭尽全力的为他出谋划策,立了不少功劳,却再也没有要过一分赏赐状态提示: 闲话一:不食嗟来之食
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