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买房(1/2)
从周阿福出来之后,黎慕真脑袋还是晕晕乎乎的,感觉自己就像是做梦一样,可套在脖子上的钻石项链,手腕上的白玉手镯,食指上的24k钻戒,无一不在提醒着她这是现实,这些她从前可望不可及的昂贵首饰真真正正属于她了。
一上车,黎慕真就满怀无限感激的亲了林诚一口,林诚也不客气,把车窗关闭,旋即捧着黎慕真的俏脸啃了起来。
一阵甜蜜的窒息后,黎慕真整理有些凌乱的衣衫,白了林诚一眼道:“你太坏了,一点都不老实,你看影视剧里的男女主角接吻多规矩呀,哪像你这样动手动脚的?!”
“嘿嘿。”林诚干笑了两声,接着问道:“你还想去哪逛,跟哥说,上天入地都陪你去。”
“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哥哥啊?我看过你的身份证了,你分明80年出生的,比我还小四岁呢,你个大骗子!”
“嘿嘿。”林诚继续干笑,可脸上却一点都没有被拆穿谎言的羞恼,反而厚着脸皮道:“其实我心理年龄有四十多岁了,做你叔叔都足够,你叫我哥哥不亏的。”
“又胡说八道了,我不理你啦!”黎慕真不依道。
林诚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不再调笑黎慕真,再次问道:“想去哪儿?说吧!”
听到林诚的询问,不知为何,黎慕变得有些迷惘了,她看着车窗外繁华的街道、高楼,口中喃喃道:“阿诚,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想去哪儿,平时我要么待在学校的宿舍要么就在金利得打工,花城虽然遍地繁华,可却不是我的家,在这个城市里,我感觉自己就像是无根的浮萍一样。”
“无根的浮萍么?”
林诚两世为人,又岂能不理解黎慕真的想法?前世他在鹏城打工了十年,一样是在工厂和宿舍里的两点一线中打转,十年中,他就像鹏城里的外人一样,和城市里的繁华格格不入。
“真真,我帮你置办一套房子吧。”林诚突然说道。
黎慕真闻言一震,急忙问道:“你说什么?”
林诚正色道:“我们去买房子,有了房子就有了家,你就再也不是无根的浮萍了。”
黎慕真眼泪“唰”的一下就掉下来了,她趴在林诚的肩膀上,呜呜的哭了起来,直把林诚身上的衣衫染湿了半身。
过了好半晌,黎慕真才止住眼泪道:“自从我四年前考入师范大学后就再也不敢说‘家’这个字眼了,你知道吗,我读大学第一年的学费都是我们村里的乡亲们凑齐的,我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离开家乡时我就对自己说,将来我过得好了一定要好好回报乡亲们,可四年过去了,我却没有脸面回家乡,我怕乡亲们看我过得这么不如意会失望。”
林诚把黎慕真紧紧搂在怀里,安慰道:“过去的事不要再去想了,现在有我在,你会过得比谁都好,等我们开办的公司壮大之后,你可以把家里的年轻人带出来,给他们一份安定的工作,还可以回家乡修桥铺路建学校,把家乡的经济发展起来。”
“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吗?”黎慕真泪眼蒙胧道。
“当然,项羽不是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么,明年春节我就风风光光的送你回家,要乡亲们知道你没有让他们失望,让他们永远为你感到骄傲。”林诚点点头道。
黎慕真感动得眼泪又要落下来了,她哽咽道:“林诚,谢谢你,还有老天爷,谢谢老天爷把你送到我身边,如果没有你,我想我现在应该已经堕入无边黑暗了,永远都不会再有脸面回家见乡亲。”
林诚用拇指温柔地擦掉黎慕真眼角的泪,微笑道:“小傻瓜,哭得妆都花了,如果在外面被人看见,人家不定说我在欺负你呢。”
“你就是在欺负我,但我就是喜欢被你欺负。”黎慕真被林诚逗得破涕而笑。
……
房子,是后世十几亿中国人都离不开的话题,而具体落实到林诚身上,更是一辈子都没有实现的人生理想。
前世,林诚在鹏城奋斗了十年,都没能在城里落地生根,打工储存下来的钱,仅仅买得起鹏城不到几平方的洗手间,后来创业失败,就连立足之地也买不起了。
如今才1997年,全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发展起来,人们大都住的是单位的福利房或是集资房,即使是花城这样的国家级中心城市,市中心的房价也不过是每平米一千五左右。
不过林诚的老爸就是搞房地产的,买房对他来说是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林诚开车载着黎慕真来到大福地产花城分部,见到了分部经理魏大勇。
魏大勇是林诚老爸的心腹爱将,也是同村的老乡,他比林诚大十岁,长得高大魁梧,浑身都是蛮力。
林诚和他非常熟稔,见面之后也不跟他客气,直接问道:“大勇哥,你知道花城有什么好房子出售吗?我想买一套。”
“哟呵,诚仔长大了,还学会了金屋藏娇,还未请教你身边这位是……”魏大勇也不把林诚当外人,当面调笑道。
“大勇哥,这是我女朋友黎慕真。真真,这是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大勇哥,以后你在花城有什么事就找大勇哥,他会帮你搞定的。”林诚介绍道。
“你好,大勇哥,以后请你多多关照。”黎慕真伸出洁白的手掌,欲和魏大勇握手。
她毕竟是名校大学生,又在金店里打工,算是见多识广了,即使初次和林诚的亲朋相见,她也表现得落落大方,令得魏大勇不禁对她高看一眼。
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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