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2/2)
未有。这么疑难杂症的案子,难道不应该请最高院对相关法条的适用,进行一下解释么?”
老人稍微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口,总结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够对没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遇到全国范围内都没被司法实践用过的法条,就请示京城……这应该不算“干涉司法独立”吧?
老人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又不是让你倾向于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别不懂装懂”,这很正当嘛!
“你走吧,这个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我相信小蔡会自己领悟到这个道理的。”老人犹豫再三,表态道。
冯见雄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
对于他来说,今天来跑这一趟,目的就是确保江南省高院别不懂装懂,确保最后会捅到最高院的法释办,够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够求解释,多多少少会解释出一些新意来。
怕的,就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当作这里没问题,“明明不懂,却以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尔德那串口癖一样。
……
几周之后,蔡院长就在一个周末,于某处类似疗养院或者干休所之类不可描述的地方,机缘巧合会晤了退休老领导。
大家都很有节制,不会说不该说的话。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统,这两年遭到的社会非议不少,形象压力很大啊。要做到无愧于心,不懂就问,实事求是。”
蔡院长琢磨了一会儿,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了。
实事求是。
这四个字说得好呐。
看起来,实事求是是一句再大义凛然,公正不过的话。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遇到新问题新疑难的案子的时候,实事求是又意味着什么呢?
这就意味着,得先设想一下“如果假装没看见这里有这么一个不清楚的点,原先会怎么判”?
毫无疑问。
如果今天国内没有《物权法》,没有对于支配权和请求权的法益位阶考量领域的种种问题、思考……
就纯粹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回归十几年前《民法通则》老掉牙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判。
这个案子,会是什么结果?
毫无疑问,如果歧义法条本身都不存在,今天的案子,杜丘明赢定了。
所以,哪怕仅仅是要求把歧义法条弄清楚,“实事求是”,那也已经是对冯见雄有利了。
“我会回去好好梳理一下的。目前民事庭那边是有几个案子比较复杂,搞不清楚的地方,确实要实事求是,不能不懂装懂。不懂就问么。”
蔡院长打着官腔,表示能够理解老领导的苦心。
而且,这对他个人、对整个系统,也是有好处的。
江南省的司法圈子,确实容不得再出任何丑闻了,能把责任推出去,没什么不好。
庭审的过程,这些大人物都是不会接触的。
充其量,也就江南省高院几个民事庭当中,某个庭长能直接过问。接受冯见雄和杜丘明的正反唇枪舌剑洗礼。
不过,随着庭审的进程,一封正规的请示函也如期寄到了京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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