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导师求上门(2/2)
只能饿着肚子赶到邱雪的办公室。“邱老师您找我?”说话之前,他尽量调整了一下语气和音色,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瓮声瓮气的,尺度恰到好处。
“这是着凉感冒了?”邱雪果然被骗过,先关心了一句,“坐。我看你昨天开通了个博客、还发了好几篇文章?”
“这么快?您都知道了?”冯见雄也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引起注意。
邱雪顿了一顿,开门见山地直问主题:“我看你有一篇博文,名字叫《有恒产者有恒心》,写得就不错。把物权法的立法意义,和先贤的哲学思想结合起来谈,非常精彩——是不是还夹杂了一些你上次准备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辩题时的素材?”
孟子的“有恒产者有恒心”,和管子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意思虽然不尽相同,但说的事儿还是颇有相通的。
当初冯见雄为第一场辩论赛总结了不少素材观点,放着也浪费,又想弄一片“未来的大律师”该写的文章镇镇博客的场子,所以昨晚花了不少精力,才把那些素材嫁接到了时下最热的“物权法”这个讨论热点上,精心打造出这篇博文。
这其中,也少不得借鉴了一些后世《物权法》盖棺定论之后、正方的精髓论述。
“确实是有这篇文章。”冯见雄直白地承认了。
邱雪欣慰地表扬了一句:“写得不错,不但有深度,而且切入点很好——地产商都会很喜欢的,要是能够影响力大一些,连长江学者计划背后的李家基金会也会喜欢的。”
冯见雄也没想到邱雪居然给他的文章这么高的评价,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这完全是因为在他眼中,乃至其他一切后世之人眼中,《物权法》乃至《民法总则》那都是顺理成章到不能再顺理成章的,所以不觉得这些正面论述有多值钱。
但是,这部法毕竟是07年3月两会时才正式通过的。
在《物权法》出炉的那两年大讨论中,各种逆流的力量可是不少,比如人大的杨教授,就站在一个大锅饭余孽的立场上,大谈“《物权法》究竟是保护私有财产,还是保护既得利益?社会注意国家该不该有《物权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理论,究竟是不是资本注意国家独有的?”之类的观点。
而且这样的观点还颇有市场。
尤其是很多学者明知道《物权法》一旦颁布、土地确权更明晰、拆迁会更困难、政府卖地的价格也会暴涨,房地产更会暴涨。法律颁布前就拿了地却先违规屯着不盖房子、等《物权法》出来后再盖的地产商更是会大赚特赚。
所以,凡是和地产利益集团没什么交集的学者,还是颇愿意给《物权法》添堵的。
这番学术竞争当中,一直到了2006年,才有几个北大的地产系利益代言教授,发出了名为《有恒产者有恒心》的一组檄文式论文,算是为《物权法》的最终通过盖棺造势。
然后一夜之间中国的地产商,不管有文化没文化,都喜欢上了孟子。
“原来亚圣还说过昼尔刈茅、宵尔索绦;亟其成屋,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又,吴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於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这么棒的话?”
孟子这段话站在地产商的立场上翻译一下是什么意思呢?大致就是:
几千年前的古人,都知道要白天割茅草、晚上搓草绳用于盖茅草房的屋顶,等房子造好了,才有心思种田收粮。有不动产房地产的人才有社会责任感、归属感;没房子的人就没有社会责任感、归属感。然后一旦没有社会责任感、归属感,那么那些没房的人就什么无耻短视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了。统治者如果无视人民没有房,等他们犯了罪再判刑,那就是“罔民”。
眼下才05年,国内的民法学者们还没敢激进到把《孟子》拿来这么用的程度。
冯见雄却是知道这么用没问题,是迎合了统治阶级最终的立法意志的。而且后世这类文章的精粹,都被他随手拿来了。
邱雪面对这么一堆大杀器,怎么可能不动心,不想涉猎。...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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