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一鸣惊人(1/2)
很快,无数仆人上前,在每个青年才俊面前,摆放一张简易木桌,除了第一排孙权等五人是坐着的,木桌相对精致外,身后所有才俊都只能立在简陋的木桌之后。接着,又出现一对对侍女,在每张桌子上面配好笔墨纸砚。不用说,这就是之后考试答题用的“试卷”了。
当然,说是试卷,实际上就是白纸。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了造纸术,但还没有印刷术。这么多的考生,难道还一个个给他们提前写好考题?劳动力或许不值钱,但考题可是机密啊,怎么可能随意被人知晓,还是被那么多人知晓。
所以,这样的考核通常都是现场口述考题,然后考生在下面提笔写下答案。至于考核的内容,就因人而异了,可能是诗词歌赋,也可能是奇门遁甲,如今还没有科举,所有考核都是私人性质的,并不存在任何的模板。
因此,考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揣摩出题者的真实想法,他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处处都答对,只需要最后比别人更好,更符合出题者的口味跟兴趣,那么最终很大可能选的就是你。
所以,袁隗的个人喜好是什么?袁隗身为当朝太傅,身为高官,不少人都判断,这应该是一次相当正统的“国考”。
“咳咳,安静,准备出题了。”
袁隗旁边,主考官起身说道。
现场瞬间变得无比肃静,每个考生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主考官转头请示袁隗,袁隗向他点了点头,开始了!
“第一题,《诗经·东山》,第五十五个字是什么?”
啊?
现场绝大多数人都有些懵,考默写很常见,哪怕是让把《诗经·东山》全文默写出来也不难,但只问第五十五个字,这就有些奇葩了。不过奇葩归奇葩,既然全文都能默写,单单一个字,也有难度吗?
难度当然没有,或者稍微有一点,因为容易数错,但孙权还是挺佩服这个出题者的,脑洞奇特是一方面,更关键的是,孙权知道,这道题还有后续。准确的说,这不是一道题,而是一整套题!按照三思幻境里的发展,十秒过后,主考官就会出第二道题,然后再过十多秒,他又会出第三道题。。。可谓是根本不给人深思熟虑的时间。
很明显,这不仅考验人是不是把书背熟了,还考验人的反应速度,你书没背熟,或者背得慢吞吞的,那绝对跟不上节奏。毫不夸张的说,按照正常发展,这第一道题,就能刷掉一半。而要是心态不过关,过于纠结之前没答上的问题,那更不知道会错过多少考题,导致最终精神崩溃,颗粒无收。
可以说,这第一道题,就已经充满了陷阱!
就在现场考生或惊讶,或沉思,或轻声朗诵,或闭目数数之时,只见坐于头排的孙权,突然举手,起身叫道,
“我知道!是‘不’字!”
“这!”主考官脸色一变,孙权答对了,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把答案直接说了出来。这简直破坏了考试纪律,也打乱了主考官继续出题的计划!现在,如果其他人按照孙权说的,把答案写出来,那算什么?
此刻,最合理的做法,是此题作废,然后给予孙权警告,或者干脆把孙权赶出场去,让剩下的考生继续考试。但孙权不是普通人,他是四小才子之一,他是袁隗亲自下帖邀请过来的人,主考官就不敢随便做主了。
于是主考官转头,寻求袁隗的意见。
袁隗伸手,让主考官暂停,他没有责难孙权,反而好奇的冲孙权问道,
“孙公子,你是如何在这么短时间内,想出答案的?”
是的,在孙权说出答案前,现场还无一人提笔。正常人都还没背到第五十五个字那里呢。甚至不少人觉得孙权是不是蒙的,正打算看他的笑话。
只见孙权不紧不慢的作答,
“《诗经·东山》,前面每句是四个字,那么到第十四句完,正好五十六个字,第十四句是‘慆慆不归’,所以,第五十五个字就是‘不’字。”
此话一落,众人皆惊!
熟读诗经这不奇怪,但孙权在熟读诗经的同时,还精通数术,这就非常让人惊讶了。要知道从古自今,数学都是相当困难的学科(→_→)。绝大多数古人都没有学过数术,但不管学没学过,他们绝不认为这是一个小孩儿能学懂的东西。
所以,现在孙权所表现出来的就有些让人震惊了。能在一念之间,就算出十四句有五十六个字,这不说精通,至少也是非常擅长了吧!
“嘻嘻,厉害吧!”
孙权享受着别人的注目,一脸得意。
以上的说辞,自然都是骗人的。孙权早在三思幻境中,就已经知晓了答案,不然的话,他又怎么可能答这么快。废话,对孙权来说,四乘十四等于五十六,这是不难,但孙权又怎么可能瞬间就想到第十四句是“慆慆不归”这句?
所以,一切都是孙权故意说出来掩人耳目的,目的是为了一鸣惊人。两个字——装逼!
只是,孙权也没料到,这些古人比他想象中更不擅长数学,所以,他一鸣的也比想象中要更加惊人。
“佩服!”
袁隗也忍不住赞赏出声。
······
考场不远处,有两个衣冠华丽的中年人站在一起旁观,其中,相貌颇为俊朗的一位,突然开口,
“这个孙仲谋,别看年纪小,可一点不简单呀。”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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