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巴祖卡?不卖!(2/2)
发明一直到1942年都没有得到任何关注。最后,还是他在陆军高层前来阿伯丁试验场观看m10反坦克枪(陆军专门为这款枪榴弹研发的)射击表演的时候,擅自使用自己发明的火箭筒对坦克靶车开火,才吸引了军方高层的注意。所以,约翰还有大把的时间来操作这件事。
可是没想到,斯金奈上尉居然不肯把专利卖给雷利。原因不是约翰开出的价码太低,而是因为这款火箭筒是军方一个“特殊项目”的研究成果。斯金奈上尉虽然是发明者,但专利并不在他本人手里。(直到1963年肯尼迪总统发布了第一份总统专利政策声明,才首次明确表示在执行政府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权应尽可能地由承包商保留。此前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国防部拥有专利权,承包商拥有免费使用权。)
约翰可不是这么容易就打退堂鼓的人,“没了斯金奈屠夫,我难道就得吃带毛猪了不成”。不就是个火箭筒嘛,有啥技术含量。他干脆放弃了“巴祖卡”,准备一步到位把rpg给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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