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十步杀 带把枪(1/2)
“咣咣咣!”
听到敲门声响,林旭从入静中睁眼醒来。???????·抬腕看了下手上的电子表时间,但见已是过了凌晨零点。
翻身下床,走过去开门,但见门外站的正是李飞燕。她穿着平常的打扮,并没穿那身特别行动时才穿的黑色皮衣皮裤。
现在还在酒店,她当然不会这么穿,免得引人注意。不过她肩头背着个较小的旅行包,那些衣服、装备包括林旭的那些,这时全都装在包里。他们会在抵达地点行动前,再找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不然要现在就这么穿着,配刀挂镖的,可能还没走出酒店,就有人报警了。
“走吧!”看到林旭开门后,李飞燕向他道。
“等下。”林旭点了下头,返身回去拿过那两把甩棍,走到门口递给李飞燕。然后趁着李飞燕接过后往旅行包里装的时候,他在门口换过了鞋。
接着把钥匙、钱包等随身物品装好后,他向李飞燕道声“走吧”,跨出门口,返身把门关上。
两人相携着一起乘电梯下楼,出了酒店后,又由林旭骑着摩托车带李飞燕出发。
“有个代步工具就是方便多了,不然这个点儿都不好打车,而且打车也有可能会露了形迹。”坐在摩托车上,李飞燕笑着说道,“你这顺手弄来辆摩托车,还真算是明智之举。”
“那是!”林旭得意地自傲了句。
“对了,我先跟你说说,那个血滴子的兵刃究竟是什么东西,免得待会儿可能遇上……”李飞燕接着跟林旭形细讲起描述了血滴子的形状、施展方式、攻击范围、威力等各方面。????·
那血滴子原来是一种形制特殊的弯形刀具,两面皆开刃,非常锋利,而刀背弯过的那面弧度,刚好跟人的脖子吻合,只需套上一绕,即可将人头轻松割下。刀身宽厚,刀的正面利于挥砍,可当砍刀来用,形状有点儿像是林旭看过的某本武侠小说里的一种奇门兵刃圆月弯刀的样子,但弯度更大,接近于圆形。
最特殊之处,也是这件奇门兵刃最能发挥其威力,攻击诡异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其刀柄后面还有着一截极细极坚韧的绳索相连。攻击之时,常不近身,十步之外,即可以绳索相连攻击,是种攻击范围极大的武器。持之者方圆十步的范围内,利用刀尾相连的绳索,都可以做到任意攻击,可谓防不胜防。所以这件武器,也另有一个名字,其实也是这兵刃的正式名字,叫做“十步杀”,意十步之内皆可杀。
虽正式名称为十步杀,但因血滴子这名却实在太有名,还是许多人都称为血滴子,反而正名没人提,也很少有人知道。不过燕子门与血滴子乃是世仇宿敌,自是对其很了解,知道这名字。
血滴子的攻击距离与覆盖范围能长达十步,这超过了任何长兵器的长度。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这种奇门兵刃首先在攻击距离上就占住了优势。往往许多初对敌者不知深浅,离得还远以为对方打不到,但一不留神一个照面就被这血滴子所杀。
除了距离,还有诡异刁钻的攻击角度。因其以绳索相连,不受手臂的限制,十步之内,简直可以做到从任何角度攻击,非常难防。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兵刃真的非常锋利,虽说还达不到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级别,但却也是能分金断铁的利刃。寻常兵器对上,完全挡不住,常常一个照面,就是刀毁人亡。
在冷兵器时代,有一件更加锋利结实的兵器,对敌时往往就能占很大优势。对手的兵器不如你,砍一下就断,他还怎么打。所以血滴子有着这种种优势,才能在当年初一现江湖,就是所向披靡,杀得腥风血雨,血流成河,令人闻风丧胆。清廷血滴子组织的大名,也是随着其带来的杀戳与狠辣手断,威震江湖。
“那是以前,古代炼钢与锻造技术比较落后,稍微精良些的对上普通的,就能体现出来优势。可现在不一样了,难道现在精钢打造的兵器对上古代造的血滴子也挡不住?”林旭听完李飞燕的讲述后,忍不住问。
李飞燕道:“你别看不起以前,许多名刀名剑都是古代打造出来的,甚至一些出土的名剑,现在的工艺都还没法模仿。当时清廷特意找人打造的血滴子,确实非常锋利精良,放到现在也是一样。血滴子这组织中很多人用的兵器,都还是以前清朝流传下来的那批。”
“这些年中,我们燕子门也有过多次跟血滴子对上的记录。按照记录,以及一些人的亲身经历来看。我们燕子门现在特制的这些精钢兵刃,在对上血滴子时虽然能挡住,但也仍是并不占优势。何况我们在进步,人家也会与时俱进,会吸收新技术,打造出新的兵刃。”
“所以你要是对上时,千万要注意,别硬挡。郑文辉给他那些手下配的甩棍,也不过就是街头打架用的,未必有多结实。今晚就先对凑用了,以后我再找人给你弄对更好的。”
林旭闻言,却是自信地道:“我带兵刃也就是你提醒,才带上有个防备,到时候我出手,未必需要用到兵刃。到时候你看我空手入白刃,打他个落花流水。”
李飞燕在他腰上掐了下,笑道:“行了,别老放大话了,要你注意就小心注意着。有备无患,千万别大意,那东西可真是要命的。”
林旭笑了笑,正经地道:“要说起来,现在到底还是热武器的时代。血滴子的攻击距离再长,到底还是不及枪,怎么你不带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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