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件衣服就想证明你是笨笨?这世界上叫这两个名字的人多了去呢,我还知道国外有个,就在咱们商场设了个专柜呢。”林漫漫重新倒回床上,懒洋洋的说:“笨笨失忆的时候,因为受伤,背上有疤……”
闻皓一手拿着酒杯,一手解开衬衣钮扣。他一言不发,只是安静的脱着衣服,然後安静的转过身──闻皓宽厚的背上,爬着一条狰狞可怕的刀疤。
林漫漫愣住,这条刀疤并不明显,但明显的技术问题导致刀疤印迹很不平整,歪歪扭扭的,象一个不熟练的小孩绣的花纹。这是林漫漫的杰作──当时她舍不得花钱,没有带笨笨去正规的大医院给他缝针,而是随便去了家赤脚医生那里免费的处理了伤口。
虽然事後闻皓到医院里做过相应的美容处理,但已经g生蒂固的疤痕不可能消失,只能淡化。
不过,明亮的灯光下,林漫漫还是能看出那蹩脚的针法。
这麽难看的伤疤印在一个英俊的男人背上,确实很煞风景。
林漫漫有些内疚,不过她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那为什麽你再见我的时候,装着不认识我?”
“三年前我恢复记忆的时候,曾掉了一段记忆。”闻皓并非不相信林漫漫,当林漫漫在机场质问他时,他对自己的过去也产生了怀疑。他丢失了一段记忆,没有人知道那段时间他在哪里,所以他也无从得知。当林漫漫信誓旦旦的认定他是笨笨时,他派人调查过,才知道,原来在他失去的记忆里,林漫漫曾经是女主角。
林漫漫见他轻描淡写的叙述着她与他的过去,更加肯定他没有撒谎。这也是唯一的最合理的解释。闻皓因为失忆变成了笨笨,认识了自己,然後又因为失忆恢复了闻皓的身份而忘记了自己曾经是笨笨,这也许太过巧合,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恢复记忆的时候,正巧碰到我母亲请来的侦探,於是我就跟他一起回去了。”闻皓努力回想着过去,解释道:“我完全不记得我曾经和你在一起过,对於在泰阳镇发生的一切,也没有记忆。”
林漫漫低下头,眼眶有些红。
既然不记得了,又何苦要说出来,告诉她这麽残酷的现实。
闻皓不是个感x的人,至少在他做闻皓的时候,他不感x。他会告诉她这些,一定是有原因的。
“说吧,你有什麽目的?”
“我要你爱我!”
作家的话:
大大们请注意了,这是10月14日的章节。因为懒懒担心14日不能上,所以提前在13日就是今天发了此章节,千万别看漏了哦。
喜欢失忆老公不好嫁请大家收藏:(m.79ks.cc),79文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