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77他专门为傻子阿福找任小美(1/3)
顾凡鑫一家从美人寨回来后,陆筝私下里找过萧曼,从萧曼嘴里得知一些小琳的消息,知道小琳的坟墓在美人寨。他知道顾家人不待见他,没敢声张,偷偷一人开车来到了美人寨。
因为小琳的坟很特别,白色的,周围有一圈盆栽花卉,陆筝很轻易的就找到了燔。
陆筝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给小琳烧纸,也没有像任长林一样给小琳烧衣服,而是用毛巾仔细擦干净小琳的坟体。
小琳的坟北边和左右是寂静的树林,南边山坡下是美人湖和公路交接出,公路的南边是更开阔的田野。山脚下偶有人路过,好奇的打量一下黑色的桑塔纳轿车,便匆匆离去,并没注意坟地里的人。
这天是多云,太阳公公时而躲进云层里,时而露出脸来放射出短暂的光芒。深秋的凉风微微吹拂山野,带来阵阵凉意。陆筝没来由的发冷,从心底产生的冷意是太阳公公也温暖不了的。
陆筝抚摸着玉白色的坟体,像是抚摸着小琳玉白的手一样,痛心的念叨着:“小琳,我是陆筝,你陆筝哥哥,人老了,样子也变了,不知你还能认得出我。如果当年没有出意外,你也有四十八-九了吧,儿子女儿也该像阿豪一样成家了吧。
都是我害了你,让你在这冰冷的坟墓里一躺就是二三十年。小琳,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向你表白,你摇摇头拒绝了,你的明眸是那样的清澈,不含一丝杂质,当时,我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事实证明,我是真的配不上你。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被婷婷害得有家不能回,不会客死在他乡,睡在这荒山野岭上。
小琳,我不会让你孤单,等我把医院的事情处理好,我就过来陪你,陪你拉家常、给你弹吉他。小琳,还记得那一次我们两个人一起斗小混混吗?小混混是被我们打跑了,可是,吉他也报废了,是你出钱给我买了一把新吉他,我没有还你钱是我有私心,因为吉他是你买的,你可以心无芥蒂的拿着玩,慢慢的,你也可以弹出简单的曲调。
小琳,你真聪明,你样样都是好的,菜做的好吃、花绣的漂亮...唉,谁能想到我们会阴阳两隔呢,小琳,我想你,想你想得发疯,如果知道事情会这样,我宁愿没有追求过你,把你当妹妹永远珍藏在心里。
小琳,你走了,留给我的只有一把吉他,我把它珍藏到现在,每每想你的时候拿出来弹几首曲子,吉他虽然旧了,可它的声音还是像先前一样美妙动人,就如同你哼出来的歌声一样......窠”
说着说着,陆筝哽咽了,抱起吉他,拨动琴弦,哼起他曾经教会小琳的一首歌:月朦胧、鸟朦胧,星光照夜空,山朦胧、水朦胧,秋虫在呢哝.....
任长庚上午到县城花卉市场买了几盆淡雅的菊花,准备送到小琳的坟上。他走到坟山脚下时看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还听到哀怨的琴声,以为顾家人又来挖坟了,扔下三轮车,急忙冲到坟山上。
原来是一个黑衣中年男子正坐在小琳的坟边弹吉他。
任长庚不友好地问:“你是谁?在小琳坟边干什么?”
陆筝抬头看看面前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子,淡淡的说:“我是小琳生前很要好的朋友,从d市过来陪小琳说说话。”
“这么说,你是顾家人了?”任长庚打量着眼前的中年男人,温文儒雅,不像是来刨小琳的坟的。
陆筝放下吉他,优雅地站起来,伸出一只手说:“我姓陆,曾经是顾家的人,很快就不是了。你是谁?是小琳的什么人?”
任长庚的手慌忙在衣服上搓了几下伸出来,拘束地握了一下陆筝的手说:“哦,我是她小叔子,我已经在这儿陪她二十多年了,这些花都是我为她栽培的。如果你不介意,帮我把山下的花搬上来,前几天,顾家的人过来挖坟的时候,踩踏很多,我买了些新花,把这些残败的花替换下来。”
眼前的人温润如玉,应该是小琳生前喜欢的人。任长庚也不客气,唠叨着下山搬花。
陆筝听说这些花都是他弄的,心底升起感动的情绪,跟着任长庚下山搬花。
两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因为都深爱着小琳,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变得热络起来了。
两个人都像疯子似的哭一阵笑一阵,各自讲述着小琳生前的事,哭够了笑够了,就起来把新花摆弄整齐,把残花收拾到一边,忙碌了一会儿之后,把残花搬到山下,装到三轮车里。
从谈话中,陆筝得知任长庚一直没有结婚,陪着小琳的坟走过来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心里有些惊呆了。
原来,真正把一生都付给小琳的不是自己、也不是任长林,而是眼前这个朴实无华的男人啊!
他口口声声说爱小琳,可在小琳死后,他结婚了,还与顾玉婷孕有一子。任将军也说爱小琳,可也结婚了,还有一儿一女。
和眼前这个朴实无华的男人相比,他们的爱太虚假了。是眼前这个朴实无华的男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演绎出人间最真挚最美好的爱情。
“陆朋
友,中午到我小酒店吃饭吧,我给你做小琳生前最拿手的几样小菜,你看看和你记忆中的味道是不是一样。”
陆筝随着任长庚来到小酒店,吃到了任长庚亲手做的小琳生前拿手的小菜,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个万事求退让求和谐的男人,把与小琳美好的回忆变成自哀自怜的资本,从没有把那些美好的回忆变成真实的东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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