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龙勿用第五十章 暗桩的投名状(1/2)
回城的路上,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郑喜定有点失神(人鱼)??有“笙”。
青春痘一边开车一边咒骂,郑喜定笑了笑没作声。他的脸本来就是一直挂着笑的,笑容并不代表他的心情。
“这人很可能背着人命,刑警大队的做法我是不赞同的!会议室是羁押危险嫌犯的地方吗?!”这是熊长喜的原话,郑喜定记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差。
接到熊长喜的电话以后,郑喜定就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了。领导是不会把话说透的,下属要认真领会领导的意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是你领会错了,自然都是你的错,后果也要你来承担。即使你领会对了,如果出了什么篓子,那也是你捅的,和领导没什么关系。不过,领导会在小本子上给你记一笔,或者加分或者减分,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对也罢,错也罢,其中有个重要的前提,你不是要有机会去领会领导意图吗?
郑喜定等这个机会已经有半年之久了。
他的怨念就更久。两年前刑警大队成立的时候,郑喜定活动了一下,想谋这个位置。没想到各路神佛都拜到了,事情基本也办妥了,从部队转业的顾大同却后发而先至,强势入主,鸠巢雀占!
好几个月之后郑喜定才搞明白,刑警大队早不成立,晚不成立,根本就是因为顾大同才成立的!而沧海市所辖其它县市警局,过了好几个月才陆续申请这个正科级的编制,还是因了平阳的例。
郑喜定上蹿下跳的,不过是个笑话而已。当然并没有人笑话他,因为最终也没多少人知道内幕。有资格知道内幕的人也都笑不出来,或者兔死狐悲,或者漠然冷眼。这种事情很好笑的吗?
郑喜定认了栽,做了刑警大队副职。他是个心机深沉的人,了解内幕以后就做出了推断,顾大同只是个过路神仙,而大队长的位置,早晚还是他的。
但是,顾大同并不接受郑喜定苦心孤诣地靠近,反而一再强调大队领导一定要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这不是故意难为政工出身的郑喜定吗?
刑警大队成立半年后,顾大同推荐提拔了普通刑警宋岱任副职。郑喜定一直仁忍着,你顾大同是带着副县级的括号来的,根子深,牛叉,我惹不起你!但我不会连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小刑警也干不过吧?
郑喜定的判断是正确的。又半年后,也就是去年夏天,顾大同被提拔为局党委成员、常务副局长,还是带括号的副县级。
宋岱和另一个副大队长的任职资历都差得太多,郑喜定自认为这回他是当仁不让了。没想到顾大同升职后,并没有把大队长的位置让出来,而且还把刑警大队常务工作交给了宋岱负责!
郑喜定再也无法淡定了,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他推断,顾大同并不见得恋栈一个大队长的权利,而是要给宋岱占住这个位置!只要顾大同在,这个大队长无论如何也落不到他郑喜定的头上!
在郑喜定看来,顾大同就是一个目空一切、刚愎自用、党同伐异的混蛋。在刑警大队时,顾大同就是“一言堂”,而进入局领导班子以后,顾大同很快就和大局长熊长喜分庭抗礼,两人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加深。
于是,郑喜定找了一个恰当的机会,巧妙地向熊长喜汇报了思想。熊长喜也接受了他的输诚,但告诉他要耐心一点,要等个适当的时机。郑喜定明白熊长喜的意思,这是让他先做一个暗桩。
郑喜定一直很有暗桩的自觉,他悄悄地搜集着顾大同和宋岱的材料。不过,敌人很狡猾,隐藏得很深,郑喜定一直没有得到什么能拿得出手的证据。
暗桩的作用就体现在暗上。郑喜定告诫自己要沉得住气,要宁静致远。除了定期给熊长喜打电话汇报一些刑警大队的情况外,他从不主动和熊长喜联系,甚至还人前人后的刻意拉开了和熊长喜的距离。
因为这种暗桩只能用一次。暴露了以后,如果没有因此拿下顾大同,郑喜定在刑警大队恐怕就再也没有立足之地了。
所以,熊长喜和郑喜定虽然没有明确地说过什么,但自有一种默契。暗桩暴露之后,熊长喜就要给郑喜定谋一个出路。这也是郑喜定向熊长喜输诚的根本原因。
没口吃的,谁乱咬人?
可是,这一口咬的,似乎有点不痛不痒的?
郑喜定接了熊长喜的电话,就明白时机到了,他要出投名状了,心情又兴奋又紧张,腮上的肉都抖了。
他放下电话,就拿着拘留证去了熊长喜的办公室,打了个敬礼说,“我觉得于根顺是个危险分子,有暴力倾向,放在刑警大队会议室是不负责任的,应该把他送进看守所。希望能得到熊局的批准!”
熊长喜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说,“哦,于根顺?那就按你的意思办吧!公安局是个讲规矩的地方,要按程序、按制度办事。”说着,熊长喜提笔签了拘留证。
对方晚发现,反应时间就不够,对方就会更狼狈,我方就会更从容。所以,郑喜定一直等到开饭时,会议室附近都没有人,才带着拘留证进了会议室。
进入会议室后,郑喜定还觉得这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也就是他这个暗桩的价值没有体现出来。他心说,我埋伏了这么久,抽个冷子出手,至少应该打宋岱乃至顾大同一个跟头才对啊!
一个神神叨叨的怪老头,一个傻了吧唧的愣小子,值得我出手吗?能把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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