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神秘的大盒子(1/1)
“那么阮明英呢?她应该与夏兰之死没有交集。”这时,葛菲又插言了,“根据她本人提供的证词,在9月22号那天,正在午睡的她,忽然接到学校通知,告知她丁绍霖因为食物中毒被紧急送往了医院。于是,她便匆匆离开了7号公寓,赶往了医院,直到第二天早上,丁绍霖脱离了危险,她才返回公寓。所以,在22号那天,她根本就没见过夏兰。而夏兰死亡的消息,也是她在第二天得知的。”
“我了解这个情况,并且,我还找到了夏兰死后对阮明英的问话记录,喏,就是这段,我刚刚用笔标出来了。”说着,曲皓便将标注了下划线的案卷记录呈在了其他三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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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夏兰的房东?
哎!我是。
平时就住在7号公寓吗?
是啊。
9月22号,也就是昨天,你一直都在7号公寓吗?
上午在,可中午的时候,忽然接到儿子学校打来的电话,说是儿子食物中毒,我一听急坏了,急忙就出了门,直奔医院,直到今天早上才回来。结果,就听到夏兰这孩子出事了,真是……没想到啊!
你昨天见过夏兰吗?
没有,接到学校电话之前,我一直呆在家,从没出过门,谁也没见着。
你离开家时,大约几点?
哎呀!当时都急坏了,哪顾得上看时间!?只想快点到医院去!出门还差点和人撞了!
那人是谁?
不认识。
长什么样子?
别提样子了,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只记得那人旁边好像放着个大盒子,差点把我给绊倒!
除此之外,你还有没有见过其他人?
之后我就直奔医院了!有人没人根本没注意!
据你对夏兰的了解,她平日有没有与人结怨?
这……我就说不清楚了,虽然住在7号公寓,可我也不经常到地下室去,那些孩子的事,我不太清楚。
好,感谢你的配合。
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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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起来,这段问话记录好像没什么特别的。”看过之后,葛菲首先发言了。
“再仔细看看,我倒觉得,这段对话里面包含的信息很多。”这时,许久不开口的赵鑫说道。
“哦?看起来,你发现其中的奥秘了?”葛菲忙问。
“奥秘谈不上,我只是寻找到了对话中透露的几处疑点。”赵鑫进一步分析说,“第一处疑点,是阮明英离开明珠小区的时间。夏兰到达公寓的时间,大概是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阮明英是在午睡时接到了学校电话,而后出了门。最关键的,据明珠小区门卫反映,他首先看到了夏兰从片场返回,继而看到阮明英着急离开小区,期间,大约间隔二十到二十五分钟。以正常步行速度计算,从7号公寓到明珠小区大门的时间大概为十五分钟。所以,理论上推算,阮明英和夏兰极有可能在小区门口至7号公寓这段距离中相遇,但事实却没有。”
“这很好解释,可能是阮明英走得太急了,根本没注意到夏兰。也可能是夏兰急于返回公寓休息,步行速度超出了正常水平,在阮明英走出7号公寓之前,她就进到了地下室里。”对赵鑫的质疑,葛菲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听起来,你的假设很合理,如果没有发生意外,这应该就是合理的解释。”赵鑫回应说。
“发生意外?什么意思?难道说,夏兰或是阮明英在这段可能相遇的距离中遭遇过意外,才会导致她们没有碰面?”对此,葛菲甚是不解。
“不要着急,我先说一下第二处疑点。”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赵鑫继续陈述自己的观点,“第二处疑点,便是阮明英出门后差点撞上的那个人。”
“怎么?那人很特别吗?”曲皓禁不住问。
“虽然听起来很正常,但事情发生在明珠小区的7号公寓,就很特别了。”赵鑫说。
“别神神秘秘,遮遮掩掩的,赶紧说哪里特别!”听到赵鑫有些“卖关子”,曲皓急忙催促道。
“对明珠小区的格局,尤其是7号公寓的位置,我们都很熟悉了。7号公寓位于小区的东南角上,且与周边公寓的距离也相对较远,也就是说,进入明珠小区的人,假如目标不是7号公寓,而是其他公寓,那么,这个人就绝不会途径7号公寓!”赵鑫开始点出重点。
“目标不是7号公寓就不会途径7号公寓?这……怎么听起来像绕口令?你究竟想说什么?”说到这里,曲皓似乎有些糊涂。
“我明白了!”同时,葛菲却恍然大悟了,“阮明秀差点撞到的那个人,既然出现在7号公寓门口,说明那人的目标是7号公寓,而阮明秀作为7号公寓的房东,却说不认识那人,这不正常!”
“可我觉得,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弄懂了赵鑫的用意后,曲皓不由说,“目标是7号公寓的人,不一定是公寓的租客,也有可能是某位租客的访者。”
“可问话记录上记述地很清楚,留在7号公寓的人都表示,在那个时间段,自己都没有访者。”赵鑫说。
“这……倒是有些怪异。”至此,曲皓也不知该如何解释了。
“还有第三处疑点,就是阮明英提到的,那人身边的大盒子。这大盒子究竟是什么?”赵鑫继续提出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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