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144章 招兵买马(1/2)
刘玲扫了眼叶霄,轻轻道:“我知道了,周二叔你吃过没?若是没吃过,我还做了点米糕,你先填一填肚子。”
周瑞朗赶紧摆手,说自己吃过了,刘玲看他神情就知道,他在说谎,也不好点破,锁了门,上马车时,她便从包袱里,拿出热呼呼的米糕放到周瑞朗手里。
叶霄对这样的动作,只是淡漠的扫了一眼,越过刘宝时道:“会骑马吗?”
刘宝怔了怔,老实的道:“不会。”
“敢骑吗?”叶霄斜视刘宝时,眼中带了点挑衅,语气也是极冷极淡。
刘宝立马受到刺激的挺直腰道:“有何不敢。”
叶霄嘴角微微一扬,对袁海宁道:“扶他上马。”
走到马车边的刘玲,眉头拧了拧,仔细看了看刘宝的腿,上面打着夹板,若只是骑马,不跑的话,应该不会出事,其次,叶霄故意这样激刘宝,想来,也是心里有数的。
其实,若真是放在战场,刘宝这样的伤,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更谈不上,还有马代步,叶霄这样淬练他,真的是好事,她没理由去阻止。
袁海宁咧着嘴大笑,立马将自己的棕色战马拱手让了出来。
刘宝看着又高又大,威风凛凛的大马,惊的有些胆颤,正有些后悔自己逞强时,就看到马高高的抬起头,冲着他打了个响鼻,然后又烦躁不安的刨了刨蹄子,刘宝顿时吓的往后退了退。
他才十岁,小塘村没有人家养马,平时进城赶集,也只是看别人骑,猛不丁的,被叶霄一激之下,要骑这庞然大物,刘宝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
“宝少爷,别怕,这好马都欺生认主,但只要你征服了它,它在你手里,就会特别的听话,来,我扶你上马,一会我在前面牵着,保证不会让它伤到你。”袁海宁相当狗腿。
叶霄一个翻身,跳上他的踏雪寻梅,衣袂飘飘下,动作干净利落,看的刘宝眼睛发直,再对上叶霄冷酷且挑衅的目光,刘宝不服气的,深吸了口气,然后在袁海宁的帮助上,爬上了马背。
上了马,感觉自己身体一悬空,跨下的庞然大物前进后退了两步,并烦躁不安的甩了甩头,刘宝就吓的脸色一白,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跳,下意识的便伸手去抱马脖子。
刘玲坐上马车,看到刘宝惊吓的小脸,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
“这就怕了?”叶霄冷厉的打马过来,他那匹踏雪寻梅,像是成了精一样,高傲的抬着头,以鄙夷一样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同类。
“谁说我怕了,我没怕,我只是第一次骑马,所以……所以……”刘宝发白的小脸,瞬间涨红,不肯服输的急道。
“所以怕了。”叶霄的语气淡的能嗅到嘲弄。
袁海宁扫了眼叶霄,拍着马头,一边安抚一边打圆场道:“宝少爷,这马啊,你越怕它,它就越放肆,你壮起胆子,用力的拍它一下脖子,用行动和气势告诉它,你是驾驭它的人,这样,它就不会乱动了。”
刘宝望进叶霄宛如寒星的双眼,重重的咬住唇,一股不输服的倔强冲上脑门,坐直了腰,便狠狠的拍了下马脖,这一下,那马还真安静了不少,顿时没有再乱刨马蹄了。
刘玲松了口气,对坐在车前,同样看的很紧张的周瑞朗道:“周二叔,走吧。”
周瑞朗咬了咬腮帮,一挥鞭,马车便动了。
出了城,刘玲看着窗外的崇山峻岭,想着刘宝有时爱哭鼻子,心里便有些动容,她能教的是圆润,但叶霄教的,那是男子气概,虽然严厉,但对刘宝却是极好的。
周瑞朗回头看了眼,还没跟上来的叶霄和刘宝,小声的道:“东家小姐,宝少爷的腿还没好,现在就学骑马,会不会早了点。”
“叶霄心里有数,他不会害阿宝。”刘玲淡定了下来。
周瑞朗半低下头,慑慑的轻道:“东家小姐……你真的决定嫁给叶大人吗?”这话,他问的十分艰难。
“周二叔不替我高兴吗?”刘玲早就猜想周瑞朗对自己有情意,如果,她没有碰到欧阳,没有碰到叶霄,在知道刘玲的身份是刘擎苍的侄女,也许她会选择周瑞朗。
毕竟周瑞朗是个知根知底的好人,虽有些自卑,但忠厚实诚。
“我怕东家小姐会受委屈。”周瑞朗嗡嗡的低道。
“谁受委屈,也许还不一定,周二叔,你当衙役是为了糊口,还是有别的打算?”刘玲莞尔一笑,轻声问他。
周瑞朗怔了怔:“东家小姐,这话是何意?”
“我觉得,人活着,要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就比如说阿宝,他的目标是走仕途,所以我才想问问,周二叔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周瑞朗眼睛迷离了起来,他小时候去龙虎山学艺,那是因为家里穷,大哥又刚刚成亲,那时还没租到刘家的地,生计艰难下,他为了不给大哥添麻烦,才上的山。
而当衙役,他是为了……为了能保护她和阿宝,但现在,显然,她和阿宝不再需要他的保护,那他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他真的没想过。
“我不知道。”
“周二叔,过了年,我想自己做点生意,可我需要人帮我打理,你若志不在官场,能否帮我打点生意?”
周瑞朗吃惊:“东家小姐要做什么生意?”
“开一间琴棋书画楼。”刘玲眼亮了亮,嘴角挂了丝笑意。
“我是个粗人,认得的字也不多,这生意,我只怕帮不上忙。”
“帮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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