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4/5)
与中国企业同样待遇,同样的税收起征点,同样的税率,除了扶植民族产业给予的优惠美国企业没有外,其他都一样。可以说,给予美国公民以国民待遇。经济的让步换取了美国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当然,史秉誉保证中国法律将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而这时候的美国也没有强大到因为公民违反所在国家法律,接收惩罚而危言恐吓的地步。
顾忌到国内那些夜郎自大的文人认为这是卖国的不平等条约,大声声讨自己为卖国贼,史秉誉与美国政府之间签订的只能是密约,而不是正式公布的条约,要想完全公开,只能等国内由闭关自守转换成唐朝那种开放的大国心态了。
与清朝相比,史秉誉主动做出了如此众多“让步”,这自然让美国政府里的那些高官欣慰不已,这时候再说让洪葵元和一些年轻学子进入美国学校学习,尤其是进入西点军校学习,在政府里受到的阻力自然少了不少。何况史秉誉说了,这是为了让中国人更好的理解美国文化,让他们认识美国的最佳途径。至于进入西点军校必须做出的誓言,他们也将遵循校规。
读美国的军校,自然要支持并且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遵守总统的命令和上级指挥官的命令。至于誓言中最后一句“愿上帝保佑我”,洪葵元他们都是最虔诚的基督教教徒,他们自然相信上帝可以保佑一切的。林肯既然有让南方黑种人得到自由的信念,为何就不能让一些仰慕美国文化的黄种人接收美式教育?
如此保证让合众国官员最后一丝忧虑也化为乌有,于是洪葵元他们这才有了进入美国学校学习的机会。
史秉誉在归国后将这事情告诉了杨沪生,杨沪生对此只是一笑而过,他对那些“先进”武器并不太重视,杨沪生重视的是能改变整个战争的机枪,他重视的是未来的飞机、坦克(或者可以说战车,如果这是中国人首先制造出来的话),而不是缓慢移动的飞艇。
至于密约,杨沪生看过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一个国家只有开放,才能不让世界淘汰,抱残守缺,以为祖宗传下来的万年不能改变,只能落得挨打受欺地步。
至于宣誓进入西点,杨沪生以为这不过是种形式主义,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当史秉誉详细介绍了美国军人与军官在誓词上的不同,杨沪生才重视起来。
宣誓杨沪生以前也念过,不管是进入少先队,还是共青团,每年清明到烈士陵园扫墓,或者后来加入警察,这都需要宣誓。誓言多了,杨沪生也有些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了。
可是,在杨沪生以为自由散漫的美国,却对军人的誓词极为重视。
很是奇怪,杨沪生以前所在的世界,“民主”的美国对军人遵守法定义务极为重视,要“支持并且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反对一切国内外敌人……彻底而忠实地履行将担负的职责”,作为一名军人,拒绝接受上级命令是可耻的行为,如果在跑到朝鲜或者伊朗去,那就是逃兵了。
而还不是十分“民主”的中国,人们却对军人拒绝服从军令看的很开。杨沪生知道一个姓王的球员,他是一名现役军人,到美国nba打球,结果拒绝回国,不管是蓝协还是八一队要求,反正他当缩头乌龟,一概置之不理。
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逃兵了,解放军对逃兵如何处置,杨沪生虽然是军人家庭出身,但他并没有当兵,而是当上了警察,所以并不十分了解。他只知道,在现在他的军队,凡是逃兵,抓住后全部要关禁闭,如果携枪潜逃,抓住后那就是枪毙在等候着他了。
如此简单的东西,某些满脑子自由观念的人士居然认为这个球员有拒绝回国效力的权利,说是这是他的自由,天可怜见,当逃兵居然是军人的自由,别人还不能干涉。如果美国军队中,都是由这样“自由人士”组成,那美军倒真的用不着顾忌了。
美国军官誓言与士兵誓词的差异——是否承诺遵守命令——界定了陆军军官与士兵之间的差别。按照要求,军官同所有士兵一样,有遵守命令的法定义务,但依照他们所发的誓言,他们没有盲目服从命令的道德义务。
说起来很矛盾,但这是居于美国人认为任何制度,不管其多么严密,也无论他多么完美,都不可能制订出适用于所有情况、所有时间的规章。要制订出某种法规,它的逻辑于理性无论何时何地都不需要变通,这根本不可能,这时就需要军官应用合理的判断,在有些时候打破常规,对法规进行变通,不执行那些不符合陆军最高利益的指令、规章和命令。但是,他的所谓不执行,是为了更好完成总的作战宗旨——取得战争胜利。而且在做出打破常规判断后,他的主官也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自己的裁决权对他进行起诉。这,就是美军对军人的要求。
军人需要服从,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并非军人什么事情都唯上。这并非不可想象,奥匈帝国国王和王后往往准备了一枚勋章,专门褒奖那些由于拒不执行命令,从而力挽狂澜,赢得重大战役胜利的军官。这样违反了遵守命令的法定义务行为,自然是值得表彰的。
了解了美军誓词不同,杨沪生才发觉自己那套誓词实在是漏洞百出。解放军自然也有宣誓仪式,不过他的军队宣誓,只是单方面宣布自己憧憬一个乌托邦的社会,为争取达到几百年不可能实现,虚无缥缈的可能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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