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3)
碎发自然地从额角两边垂落,有几根还搭在了纱布上,黑白相映、十分醒目。“其实一直提什么多谢你的帮助这种话,我想你也应该腻烦了吧。”淡雅清贵的气质从李云疏微扬的唇角边显露出来,他继续说道:“我也不想再多说这种话了。就真的如同你所说,有的事情对于你来说只是小事,而我所要做的并不是用那些你不在意的东西来偿还,而是用一些你也觉得重要的东西来偿还。”
微凉的夜色中,青年浅色的瞳孔倒映着路灯晕黄的光芒,显得十分柔和。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用金钱去衡量的东西。”李云疏笑着说道:“你对我和母亲的照顾我们都看在眼里,并且牢牢地记在心里。大概你会觉得微不足道,但是或许有一天,可能它就起了很大的作用,能够给你带来一些改变。”
白色的衬衫在晚风的吹拂下猎猎作响,将李云疏因为之前车祸而没有完全恢复的瘦削身材勾勒出来。
明亮的黄色灯光下,两个男人便这样隔着半米多的距离,静静地对视着。一人面带微笑,一人神色深敛,这样和谐的场景令路人也不由多看了几眼。
大概是觉得时间确实够晚了,李云疏低头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然后抬首说道:“今天已经不早了,我真的该回去了。最后我还是想说——今天真的要谢谢你,霍铮。”
青年的语气里没有了往日的严肃郑重,仿佛真的只是一句朋友间的感谢。而这种不再沉甸甸的谢意却让霍铮感觉到心头一松,整个人仿佛踩进了一团柔软的棉絮里,连淡薄的唇角也忍不住的勾起。
他轻轻颔首,回答道:“不用谢。”
一直等到李云疏转身进了楼道、单薄的背影彻底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后,霍铮才将视线从他的身上移开。没有立即开车离开,他后仰了身子正好靠在了车身边沿,然后抬起头——如同一个多月前的一样,面色淡然地望着那楼道里的灯光一层层地亮起,直到那扇窗户也亮起灯光。
狭长的双眸慢慢闭上,唇角也不由自主地勾起,良久,一道低沉的男声在夜色中响起又很快被湮灭在晚风的吹拂里:“终于……不再把我当作外人了?”
霍先生的语气里夹杂着一丝“奋斗了艰难岁月才终于见得曙光”的解脱,还有一股子面对青年顽拗倔强的性格只能妥协的无奈。
如果要说最早的开始到底是什么时候?
那或许就是两个月前在医院时的见面吧。
除了那个如同霍少泽一样、从小被霍老爷子灌输在脑海里的翩然贵公子形象外,霍铮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符合“大家公子”描述的人。
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很多,各类天才、风云人物霍铮也是见过不少的,甚至连他自己都可以算是在b市商界上无人不知的一号人物。但是,无论是奸诈狡猾的、还是聪明绝顶的,就是他自己,都始终没有那种卓然温和的气质,这种能够让他看到霍老爷子曾经描述过的那个形象的气质。
大概就是对方坐在病床上时那简单的一个微笑,就在霍铮的心里悄悄地埋下了一颗种子。这颗种子在之后霍少泽每一天添油加醋的显摆得瑟中日渐萌生,等到在豫肖阁里为这个青年的绝然风度而震慑住的时候,大概就已经酝酿到了顶峰。
萌芽里,明明只见了没几面,就因为看到这个人突然出现在那里而感觉到一丝无法藏住的欣喜。
世界上很多感情的爆发都或许是欠缺一个契机,这个契机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可能是一句暖心的话语,也可能是一封临睡前的短信。
但是对于霍铮来说,它简单的只有一个字——
铮。
那种猛然触动的情绪,真真正正地发生了。
而到今天,在因缘巧合的见面下,当霍铮突然看到青年额头上刺目狰狞的血痕时,这股故意被他自己按压下去十多天的感觉终于是没有一点预兆地爆发了。
该来的,好像真的不可能躲过。
霍铮从来不是一个头脑愚笨的人,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他都属于人群中遥遥领先的那一部分。
而如今,在这栋矮小老旧的小楼前,这个俊美优雅的男人终于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仰着头面色无奈地看着那个亮着灯光的窗口,似乎是自言自语地低声念道:
“你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他了……霍铮。”
夜风微凉,将所有的话语都化作黑暗中的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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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入了夜,b市本该漆黑的天空也依旧被城市的灯光照射得通彻明亮。
像这种接近凌晨的深夜,豫肖阁的灯光应该早早地就熄灭了,等待着第二天再开门大吉、宰杀一批“附庸风雅”的土财主。
但是今天,在临近凌晨1点的时刻,整个豫肖阁却依旧灯火通明,由其是最内部的品茗阁内,更是不时有人进进出出,捧着一罐又一罐的茶叶、茶饼往来而过。
罗闻感觉自己的头发都快要掉光了——
三天后就是b市业余茶道协会半年一次的品鉴大会。
豫肖阁在整个b市的古玩珍宝界或许是遥遥领先的,但是在茶叶这方面却只能算是上流层次,还算不得顶尖。但是每年两次的品鉴大会他都必须去参加,而且……不能不参加。
用罗闻的话来说就是:“这群老家伙自视清高、眼高于顶,恨不得每天来一场大会彰显自己的存在,简直就是吃饱了没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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