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军品外包(三)(1/2)
“皇上,我们首先可以明确,这些冶铁作坊也都是我们官府的。我们官府并不是要放弃这个冶铁作坊,只不过是专门租给外面的那些商人来帮我们代替管理。我们可以要求商人承诺每年或者每月生产出足够我们需要的钢铁,然后我们按照我们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来采购这些商人借用我们官府的作坊生产出来的钢铁。这样我们可以利用商人优秀管理组织生产的方法,降低我们管理之中的成本。而且也不用扩充官员的数额,不用承担官员所需要给与的各种俸禄福利待遇。一切都是由商人自己来招募,那些招募而来的也都是商人的手下掌柜,并不是我们的官员。”陈飞说道。
可是李世民马上说:“朝廷的冶铁作坊,怎么能够给商人呢?”
“皇上,我再次强调一下,这个冶铁走访也还是我们朝廷的。我们只是约定借给商人让他们来组织人手生产钢铁,然后我们以合适的价格来收购钢铁。如果这个商人生产的数量不足,质量不好,或者是别的有损于我们官府利益的事情,我们可以把它们踢走,然后另外找一个商人进来接替他。所以一切最终决定的权利也都是在我们官府,只不过我们官府并不直接干涉他们生产而已。”陈飞说道。
陈飞提出的这个方法,其实也就是把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分开。官府继续保持所有权,可是把经营权让给承包商,这样可以借用承包商先进的管理模式,然后降低管理成本,甚至提升钢铁产量,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商人为了能够获得足够利润。那自然也就是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尽量的提升产量,降低成本,这样陈飞也就可以获得足够的钢铁了。
这种方法其实是陈飞学习后世那些工厂承包的。后世改革初期,不少国营的小工厂因为管理不善造成连年亏损。而那个时候为了扭亏为盈。纷纷承包给了私人管理者,这样他们改变了管理模式,然后刺激了生产,可以达到扭亏为盈的方法。这样不但保证了国家对于工厂的所有权,还能够让私人获得一部分利润。不过这个是特定历史时期造成的结果,陈飞也就拿来用了。这个唐朝的钢铁作坊其实和后世那些小国企差不都,要保证官府的所有权,可是又想要提升产量。降低成本,那也就是可以考虑承包了。
“皇上,至于那些工匠,我们承包之前招募的那些工匠可以按照我们官府过去待遇给他,并且要承包的商人保证不降低他们的待遇。可是承包之后商人招募的工匠,也就是属于他们商人自己的雇员,不是我们朝廷的人了。所以我们不用承担他们安置,可以让他们随着商人一起走。这样我们管理的成本下降很多。”陈飞说道。
而李世民再次问:“那怎么样避免钢铁流入到外人手里面呢?如果一旦流出,那对于我们肯定不好的。”
“皇上,我们可以派人把守作坊门外。如果出去的人必须要经过搜身,不能有任何夹带。而我们门外的士兵也都可以抽查钢铁的质量,这样保证钢铁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如果皇上还是信不过。那商人承包了钢铁作坊,那我们随时可以每天把生出来的钢铁都马上和商人进行交割交易。交易完成之后,马上有官府的人押送到军器监,可以生产成为军械了。”陈飞说。…
李世民也都点点头,这个方法确实不错。不但可以保证钢铁生产成本降低,并且能够提升产量,而官府也不用承担那么多招募工匠的职责,一切都是承包商自己负责。那这样也就可以很好的解决各方面的问题了。至于钢铁会不会外流,这个李世民也不太担心。因为那些生产的工人也都要经过搜身。不可能携带钢铁出去。而整个生产经营,都是要在官府事先建立好的钢铁作坊里面。这样那些商人也都翻不出什么浪花。
如果官府绝对那些商人有可能做了什么不利于官府的事情,那随时可以把它们踢开。因为钢铁作坊的所有权还是在自己手里面,不怕他们翻天。这个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想法,李世民也都感觉惊叹。毕竟在这个时代所有权和经营权,其实是融合在一起的,根本没有人想过能够分开。可是陈飞这么做,那等于是把事情都盘活了。官府保证有最终的决定权,而日常的行为却不会太过干涉,这样等于是把一个钢铁作坊都盘活,以后都可以考虑这个模式。
“那以后朝廷别的产业,比如说朝廷官田,甚至还有牧场,还有太府寺下属的各种官府产业,也都可以如此吗?”李世民问道。
陈飞马上说:“皇上英明!”
李世民举一反三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听到了这个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方法,让李世民都想到了别的官府产业也都可以这样。唐朝官府其实是有很多所谓的“国有企业”的,这些地方都是由官员直接来管理。如果让官员直接管理,那个管理效率只能够说呵呵了。可是官府为了安全起见,所以也就只能够宁可降低生产效率也要保证归属于官府。可是陈飞提出了这个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思路,让李世民的思维豁然开朗,顿时感觉事情还可以这么做。这样民间商人的灵活管理,再加上官府保证了所有权和最终的裁决权,那也就不怕商人能够翻天。
“好了,朕同意了。接下来你去组织人手,负责寻找愿意承包的商人,这样必须要让钢铁产量增加到能跟得上军械生产的情况。不然军械生产都要迟滞,那可就不好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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