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2)
第十二章
九十年代初期,山城本就没什么值得好好玩的地方,其实在二十年后的山城也是一样,没什么娱乐场所,但是山城唯一一点好,这地方虽然叫山城,却偏偏靠着海,依山傍水的小城,在九十年代末期就成了旅游胜地避暑佳处,即便是冬天,也是特色雪景让人心动。
因此,洛卿言带着华奇安绕着山城来回的转——这年头到海边玩的人还不算太多,而且现在是五月末,也不适合在海边玩得太猛了,基本上就几个本地的女人在海边挖海蛎子。
这时候的海还干净,有的跟着女人一起来的孩子嘴馋的,见挖了个蛎子出来就急了,扑过去长着小嘴儿,跟小燕儿似的,吧嗒吧嗒咂吧着嘴要吃,女人也就挖了个小的,带着海蛎子壳里的原浆,滋溜一下,倒在孩子嘴里。
这海蛎子,也就是北方这么叫,到了南方就成了生蚝,洛卿言记得教科书里有一则莫泊桑的文章,便是写吃这个的。可是二十年后,基本也没什么人敢就这样吃了,生怕吃坏了身体。
从京城来的华奇安显然被这种吃法给经送到了。
虽然他在国外,但是也很少涉猎这种生冷吃法,甚至为了吃,他可以自己学了在出租屋里做,而不是真的去跟人拼个五分熟的牛排。
“原浆蛎子的味道特别鲜,海边人也都吃这个,”洛卿言笑了笑,拿了五毛钱,从一个女人那里买了两个大个儿的,“试试?”
对于这种生冷食品,虽然华奇安并不喜欢,可是看洛卿言拿着生蚝,眼睛还眨巴眨巴的样子,也就不由自主地接了过来。
洛卿言示范了吃法,比较勇猛的那种,还说:“这东西刚入口的时候觉得腥,但是嚼几下就上来鲜味了,主要是别吞太快,不然容易呛到——吃完了一会儿去那边弄口酒就好,不然容易凉着。”
华奇安是懂非懂,也就吞了那口生蚝。果然,刚进嘴的时候腥味儿很重,但是舌尖在蛎子浆水里一转,腥味儿就淡了,再一转,就是只剩下鲜味儿了。
鲜味在嘴里蔓延开来,还没等华奇安品味多少呢,洛卿言就抓着他往一边的一个小窝棚里钻。
窝棚里是一个小桌子,旁边几个小凳子,里面有两个老头坐着对酌,吃的菜也就是刚从海里捞上来的鲜货。
吧嗒一口酒,哧溜一个序蜊,再有个叙炉,里面烤着小鱼儿,也挺悠闲的。
“大爷,”洛卿言进了窝棚就叫人,“我跟我大哥过来玩儿,刚吃了俩蛎子,胃里堵得慌,要口酒喝,行吧?”
“行,行啊!”老头儿乐呵呵的,拿了个新碗,倒了点儿酒给他们俩。
这年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后来的那么淡薄,路上遇到谁出了事,也有不认识的人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就是学生,写作文的时候也多是扶老太太过马路,给老爷爷穿鞋子之类的故事,充满童趣。
这酒,也不是后来的那些包装得漂漂亮亮动辄几百的好酒,只是当地产的老窖,五毛钱就能打一斤,香味浓醇,酱香典范。
洛卿言让华奇安抿了一口,自己也抿了一口。
那对酌的两个小老头看洛卿言小小年纪还能喝一口,也乐了,就跟俩人打开了话匣子,讲起了这一片儿过去发生过的事儿。
“那年啊,哎呀呀,不得了啊!大旱了四十几天哦,没有雨水,忽然有一天,天上电闪雷鸣,就开始下雨——可那下的是血雨呀,下得啊,人都不敢出门啊,雨水发红,噼里啪啦打下来,还腥臭腥臭的,后来,下了三天三夜,最后一天晚上就咕咚一声,在那边——就那边——从天上掉下来一条龙哦,死了的龙,那骨头架子跟蛇一样,那两个角,像大树杈,还有鳞片,脸盆那么大哦!”
老人讲的夸张,语气也很像是在给孩子讲故事,可是这玩意儿听在华奇安的耳朵里就有些变味儿了,他觉得这倒是个好题材啊。
老人继续讲:“那时候鬼子还在,守着那片地,不让咱过去哦,谁过去就枪毙,啧啧,后来啊,就说一天晚上发大水,海浪给卷走了,鬼子也没捞着啥!”
“嘘嘘,这当年可不让说的咧!”另一个老头直摆手。
华奇安越听越有意思,也就赖着不走了,洛卿言倒是听说过这些传闻,就说去替大家加菜,转身拿了华奇安一张大团结走了。
而华奇安就在这窝棚里听着俩老人讲故事。
不多时,洛卿言回来了,拎了只烧鸡,还带了俩切开的猪蹄儿。
正好一张大团结的钱——这“大团结”的名字在后来基本就不用了,十块钱,哪儿值得这么大的名字了呢,后来大家都擅长使用“毛爷爷”。
这回有了酒有了肉,还有海鲜助兴,俩老头儿讲故事的情绪更高了,乐呵呵的,讲的还都是他们从他们爹嘴里听到的故事。
人都说南方水乡,人更温婉柔和,就是讲故事也是柔和旖旎的,多是情浓情深。
而在北方,大都是纯爷们与纯爷们的意气之争,基本上美女就是谁家爷们赢了,美女就跟谁的意思,要不然,就是这家伙太爷们,美女就看上了,实在是没有多少感情戏在其中。
讲着讲着,天色渐晚,华奇安也就跟着洛卿言告辞了。
一连几天,他们俩就这么混了过去。
而华奇安也早就得知,那贺大刀正是他爷爷的战友,曾经给他爷爷从尸体堆里背出来的那位传奇英雄,说是一把大刀闯天下,行军不行,可打仗却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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