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以小搏大(1/2)
接下来的十分钟里,美军一直在向两艘防空巡洋舰开火。
严格说来,美军没有向任何战舰开火。
当时,美军战列舰上的炮手,理所当然的认为四艘巡洋舰处在同一条战列上,因此误把两艘离得更近的防空巡洋舰当成了大型巡洋舰,并且以此得出了错误的计算结果,即把交战距离订为二十七公里。
事实上,当时的交战距离只有不到二十四公里。
主要就是,防空巡洋舰的舰长比大型巡洋舰短了几十米,因此前后炮塔的间隔距离也短了二十多米。在采用了大型巡洋舰的参数之后,自然会使美军在计算交战距离的时候出现严重偏差。
结果就是,美军打出的炮弹,全部落在了中国战舰北面数公里之外。
显然,顾祝同不会浪费这宝贵的十分钟。
有趣的是,在这十分钟里,发挥最大作用的不是两艘配备了新式钨合金穿甲弹的大型巡洋舰,而是两艘防空巡洋舰。
当时,中国海军还没有获得二百四十毫米新式炮弹。
显然,在任何距离上,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弹都无法打穿“北卡罗来纳”级的装甲,因此两艘防空巡洋舰压根就没有使用穿甲弹。事实上,正因为二百四十毫米舰炮的威力有点高不成低不就,所以也没有配备太多的穿甲弹。如果对付敌人的巡洋舰,哪怕是重巡洋舰,平常主要用来打击地面坚固工事的半穿甲弹就足够了,而对付小型舰艇、以及地面目标,主要用的是高爆弹。当时,两艘巡洋舰上,每门主炮只有三十枚穿甲弹,剩下的全是半穿甲弹与高爆弹。
因为穿甲弹打不穿战列舰的装甲,所以两艘防空巡洋舰使用的全是半穿甲弹与高爆弹。
这样一来,反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虽然高爆弹对战列舰没有致命威胁,根本不可能击沉战列舰,但是足以打坏战舰上暴露在外的设施与设备,比如光学测距与瞄准仪、雷达、通信天线等等,对暴露在舰体外的人员也有致命威胁,比如桅杆顶部的了望员。
更重要的是,二百四十毫米舰炮的射速比二百八十毫米舰炮高得多。
此外,两艘防空巡洋舰的舰长根本就没在乎命中率,他们的任务只是吸引敌舰火力,为后面的大型巡洋舰创造机会。当然,他们也没有指望能够击沉两艘战列舰,在开火的时候自然无所顾忌。
十分钟内,两艘防空巡洋舰总共打出了三百六十七枚二百四十毫米炮弹,相当于每门主炮每分钟开火两次。
这是个什么概念?
虽然二百四十毫米舰炮的最大射速达到每分钟四枚,但是实战中,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个速度。道理很简单,实战条件比测试时的条件恶劣得多,而且需要遵守更加严格的炮击战术守则。比如,在测试的时候,基本上不需要考虑提弹所需时间,而在实战中,就必须把提弹时间算上。按照中国海军的规定,炮塔内不准存放炮弹与发射药,每次开火之后,都需要从弹药库提升炮弹与发射药,并且在装弹之前关闭提弹通道的防火防暴门,避免在炮塔被摧毁后导致弹药库殉爆。
在以往的战斗中,防空巡洋舰主炮的最大实战射速都没有这么快。
对两艘快速战列舰来说,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高强度炮击,加上炮瞄雷达提供的精确炮击数据,两艘防空巡洋舰的平均炮击命中率达到了百分之三。
事实上,早在第一次新乔治亚海峡海战中,中国海军就发现,由雷达指引炮战,炮击命中率与射速并不成反比关系,反而是在较高射速的情况下,命中率有所提升,而较慢的射速并不有助于提高命中率。
道理也很简单,炮瞄雷达在获取炮击参数,也就是测量敌舰的距离与方位时,受本舰航行因素的影响非常小。相反,在使用光学测距与瞄准仪的时候,本舰的航行因素,比如航速与稳定性,都能对测量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此外,炮击速度快,意味着单位时间射向敌舰的炮弹多,敌舰进行战术规避的空间就会变小,因此通过战术规避来避开炮弹的可能性就将大大降低。
根据美军的作战记录,在这十分钟里,“北卡罗来纳”号挨了十一枚炮弹,其中至少有七枚是高爆弹。虽然这七枚高爆弹没有能够对“北卡罗来纳”号构成致命威胁,但是打坏了战舰上的对海搜索雷达、前方的主测距仪、战术通信电台的天线,还炸死了十多名官兵,其中一枚直接击中后部舰桥的炮弹,就导致包括二副在内的数十名官兵伤亡,使得尾部炮塔暂时丧失作战能力。
“华盛顿”号的情况要稍微好一点,只被五枚高爆弹击中,但是装在前桅杆上的炮瞄雷达被炸毁。
这下,问题来了。
虽然“华盛顿”号上安装在后桅杆上的对海搜索雷达还在工作,并且在三点过五分左右探测到了四艘中国战舰,并且立即根据战舰反射的电磁波,判断出了其类型,发现之前炮击的都是无关紧要的防空巡洋舰,而且瞄准点偏差了好几公里。但是“华盛顿”号上的炮瞄雷达已经被摧毁,根本无法用雷达来指引炮战,依然得使用光学测距仪。更要命的是,“北卡罗来纳州”号的战术电台天线被炸断,无法直接跟“华盛顿”号通信,只能使用灯光来传递信号。
显然,在激烈的炮战中,灯光信号很不可靠。
即便“北卡罗来纳”号的炮瞄雷达还能使用,但是对海搜索雷达已经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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