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恐怖之王】(2/2)
灵感,他会立马想象出一个画面,一个主妇打开冰箱,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而是一个死孩子!如今,斯蒂芬-金又迷上了养狗,并且是那种最凶猛的狼狗。
在他看来,这种动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还保留有动物大多数的兽性,而这种兽性正是他创作恐怖要的。
斯蒂芬-金喜欢看大狼狗将一只活鸡活活撕裂的模样,那种血淋淋的场景,会让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难以自拔。
他的家人十分反对他这种超常的行为,认为他这种是谋杀和虐待。
可是斯蒂芬-金却说,每一个成功的恐怖作家,都是疯子,你们和疯子讲道理,无疑等于与虎谋皮。
这只大狼犬的残忍,成为了斯蒂芬-金钟爱的原因,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差点闹出事故。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斯蒂芬-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爱犬,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易飞扬,说了一句,“你的拳头很硬!”
易飞扬笑了笑,说:“是它的鼻子太软!”
“我是斯蒂芬-金”
“我是易飞扬。”
紧接着,美国有名的恐怖之王和未来震慑好莱坞的某人,第一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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