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燕华金明灭(十三)(1/2)
修真之人,以气入体,久而久之也能有一身白净皮相,但眼鼻口目,乃父母先天所赐,非得到了元婴时才能重塑外身,虽有不少女修专研出驻颜之法,但到底是比不过生来便成就的好相貌。按道法正宗来说,容貌姿色不过外在之物,待到大道得证之时,大可舍去,重铸金身重返埃德加。然而古往今来,能走到那一步的修士又有几人呢,所以这以貌取人的习性,即便是人修,妖修也不能免俗。
萧景生得一双明目,眼尾上挑,他本是剑修,琢磨那天生杀戮之气久了,人也就跟着凌厉了起来。
在宗门之时,他就只呆在屠景峰,非得是领取月俸时,才收起剑下山一趟。他不过十五岁,放在凡人的眼里,也是风华正茂,少年意气的时候,但于萧景,却是从未有过的。他本是富贵之家,嫡出独子,可惜天道难测,让他亲眼见着兄长家人死在那魔修手上,后入了玄宗,又被断言无望筑基。这等事,若摊在寻常人身上,定会大叹上天不公,何以至此,然后浑浑噩噩地度过残生。
但萧景却是个死脑筋的,修炼不比旁人,就花了无数个时辰参悟,明知无量境不便用剑,他却入了剑修一路,那剑道本就司杀戮无常,这样几年下来,任谁见了萧景,都觉得这人冷,冷得有些渗人,久而久之,也不在意他长相如何了。
萧景笑起来的时候,眼却是月牙形的,倒带着几分平易近人的意思,鹤童子有幸见过一两回,但照他的话来说,若见到萧小子笑了,决计是天打雷劈的坏事啊,那头一回,可是鹤爷爷我被打到了峰底,那小子笑得可开心了,别看他平时老实,心里黑着呢。
但房欢是无从知晓了,且不说鹤童子尚在地牢,就是他在,也乐得看焚道宫的蛇精吃瘪。蛇这一物,到了春天,就格外容易躁动,房欢见身边人笑了,还以为是对方欢喜自己呢,想都没想,就傻乎乎地凑了上去,搂住了萧景的腰,看着那白嫩颈项,也不知从哪下口好。
然而很快,他的这点烦恼就没有了,一柄玉白剑刃凭空出现,直直划过他的胸前,他低下头,只见血水止不住的向外流淌,这一剑是很快不错,却刺得不是地方,隔那么近,连心口三寸的位置都刺不中,这算哪门子的刺杀。房欢这条蛇向来没什么大志向,整日里也就琢磨着玩乐,云雨之事,萧景这一剑,的确惹怒了他,怒的却是没法与美人共赴巫山了。
房欢向后一侧,那埋在他胸前的剑尖,就重新退了出来,蛇血属阴,尽是墨似的黑色,一点点的流在了地上,却仍旧翻滚着,仿佛煮沸了的水,恨不得尽数蒸干,再回到天上去。先前那穿着紫衣的翩翩公子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头长约六丈的乌蛇,每一块鳞片皆有碗盖大小,油光水滑,蛇尾仿若贴上了金箔一般,在阳光下噌噌发亮,格外的显眼。(注一)
“就你那细剑,给我挠痒还嫌不够呢,不如脱去衣服,我就不计较那点小伤小闹了。”巨蛇嘶嘶地吐着信,金色的眼睛停在萧景身上,从头到脚,好似在打量怎么下口为妙。
萧景仍旧站在原处,见一个三四人高的蛇妖立起身来,仍旧是若无其事的,既不反驳,也未再出手,反倒让人觉得其中有诈了。
房欢也没想这么多,萧景那没事儿人的模样已经够他气上一壶的了,他也不再多话,向前一展身,偌大的身体竟如流水般灵活,穿过了院中摆放的假石山,大嘴一开,小匕似的蛇牙已经喷出了毒液,这一击可了不得,那至毒的东西仿佛泉水般涌出,连顽石也化作了一滩滩灰水,嗞嗞地冒着白烟。
房欢修炼了四五百年,虽说进阶缓慢,但蛇身还是在不停的长着,他褪去了数百次皮,终是长到了这副大小。大多妖修的术法本就不精,他这般个儿大的,反倒能占得不少便宜,所以也没花心思看着萧景,只将那可化真金的毒液弄得到处都是,终究是只红毛狐狸,跑又能跑出多远呢,房欢想。
然而那石山,盆景接连损毁,就是连只猫也藏不住了,仍是不见那狐族美人,连衣服块都没有一片,莫不成是化成骨水了?巨蛇又垂头打量了一阵,却没发现一道剑光自它身后而来,穿破了盔甲似的黑鳞,露出内里的血肉来。
黑蛇吃痛,猛地一翻身,欲将那小小的修士吞入嘴中,不想只扑住一道残影,就连对方的衣角也没摸着,蛇的视角本就比人宽广些,却压根没见着对方踪迹,也不知那狐狸用了何等妖法,先前看他也不过筑基修为,难不成是紫翘专门请来的杀手不成?
房欢越琢磨这事儿,就越觉得可疑,他怎么就脑子一昏把人带到这地方呢,焚道宫本就大,他若是死在这儿了,就是过上一年半载,也未必会有人知晓一护“妹妹”的综漫之旅。
见对方来势汹汹,房欢在也收起了玩笑心思,凝神定气,探查起四周灵气来,这一探,又把他惊得不轻,赤狐一族的心法应是拈花清风录,参悟后,使出来的就是红饶之气,虽说那真气变幻莫测,却带着一股子狐狸才会有的品性,比如善变,多疑不定。
但那少年散出的真气虽少,却是霸道非凡,大有股咄咄逼人之势,与那些狡猾的狐狸相去甚远,只怕是浑水摸鱼溜进了芝兰楼,房欢想着,索性让自己定在原处,只要他愿意,这方圆五里的响动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就连落花坠地,雏鸟初鸣之声也不会漏下。
他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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