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屠城(3/4)
皇帝,在龙舟上把皇帝推入长江,建立了明朝。他杀来杀去,先征服了中国人,才转向驱赶已经势微的蒙古人。夺得天下后,朱元璋翻脸不认人,“火烧独角楼”,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在位三十年,杀了二十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连毫无二心的幼时放牛娃朋友徐达也不放过,可谓冷酷刻暴到了极点。
朱元璋赐给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块弄熟,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
明朝最著名的酷刑莫过于“剥皮揎草”,将一个活人的皮剥下来,再塞上草。历史上的皇帝很少用这种刑。只有土匪、流寇和酷吏才下得了手,而明初的几个皇帝竟对此都乐此不疲。剥皮时如果让被剥皮者早死了,明朝竟规定:“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朱元璋在各州县设有“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无需审判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因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刑的,每年都有数万人。但明王朝最终仍然陷于*泥淖而不拔,严嵩的贪污款就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明太祖朱元璋死后,用了46个妃妾、宫女殉葬,在以后的70年中,这种野蛮的制度又在皇帝与诸王中流行。
朱棣比起乃父来,毫不逊色。1402年,他夺了亲侄子的皇位,导致了几十万人的战死沙场;建文帝宫中的宫人、女官、太监被杀戮几尽;他一次性枉杀1万4千多人。他还将忠于建文帝的旧臣如方孝儒等人全部杀死;仅方孝儒一家,灭“十族”就杀掉873人!对于方孝儒的妻女,丧尽天良的朱棣竟把她们送进军营,让士兵,一个女子每一日一夜要受20余男子的凌辱。有被摧残至死的,朱棣就下圣谕将尸体喂狗吃了。永乐末年,他大肆屠杀宫女、宦官,在这次大惨案中,被杀的宫女有近3000人之多。
明成祖死亡(公元1424年)的当天,30多名宫女都饷之于庭,吃完以后,被带上殿堂,哭声震殿阁。殿堂内置有小木床,使宫女立在床上,梁上结有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使她们吊死。据说,这样殉葬比活埋要痛快得多。
12)明末混战从李自成起义到吴三桂灭亡,混战五十四年。明末人口为一亿,到清世祖时全国人口只剩下1400万人了,锐减了80多,损失人口 0多万。
1628年(崇祯元年)陕西的大饥荒弄到人相食的地步,正是这场空前的大灾难拉开了明王朝灭亡的序幕。李自成的大顺军的战马饮的是俘虏的血,马饮惯了血,对水不屑一顾。上了战场,战马一闻到血腥味,奔腾嘶鸣,眼睛发红,简直像狮子一样。大顺军打下安徽桐城,百姓箪壶食浆,以迎义师。一农民在城门口拦赘个大顺军战士,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苦难,一个大顺军小头目说:“哎呀,你既然那么苦,何必活在世间?”就把老农杀了。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张献忠陷成都,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仍然每日小杀百馀人以树威。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记载,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清军一来,他就逃了。在大军逃离成都前,更是对成都实行残酷的“四光政策”,尽杀蜀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单就此点来说,实在独步中国大屠杀史。
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他想杀读书人,就开科取士,将数千四川学子骗来杀光。
每屠杀一地,都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打下麻城后,他把妇女的信砍下来堆成山,带着他最心:“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信放在顶端,就再好也不过了。”张献忠笑*地说:“你的脚就最秀美。”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山尖”上。张献忠兵败溃退,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刨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
《温江县志》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明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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