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温刑书(2/2)
多可以上下其手,甚至改变量刑轻重的机会。比如偷东西,一般偷得少,就是打三十大板,罚银十两,不用蹲大牢。
偷得多,判监三年,财产充公都是大有可能。甚至更严重的,直接流放充军。
这个充军,可不是到军队里面当兵,而是当军奴、杂役。筑边城、挖城壕、搬运战争器械之类的工作,就交由这些人去做。
史上最著名的故事,就是孟姜女哭长城。
她的丈夫,就跟军奴差不多,修长城时,直接累死在边境。
犯人只要犯的不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本来有可能要充军,刑书只需加上一句,“罪犯认错态度诚恳,悔过之心极强,为人也孝顺!故从轻发落!”
就这么一句,就能免去流放充军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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