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胡虏血立功(1/2)
打仗,讲究“以正合,以奇胜”。
所谓以正合,是指在正面交锋中,能够守住阵地,不被敌人突破。
所谓以奇胜,是指除开正面战场外,还能组织一股敌人意想不到的力量,来打破战场平衡。
古今中外的著名战例,莫不如是。
只有正,没有奇,最多能打一场惨烈的防御战罢了,终究逃不过全军覆没的结局,抗日初期多是此类战例。
梁兴的打算,是以禁军统制率领本部兵马在正面顶住阵线,然后自己率领太行山好汉充当奇兵,去冲乱对方阵型。
计划得很好,成功的几率也很高。
殊不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战场上突变的局势让他非常被动。
突然出现的泗州骑兵,反倒成了对方的奇兵,对使团形成了致命威胁。
梁兴只有寄希望于一鼓作气击破对方指挥中枢,然后再回头去救使团。
使团之中一团慌乱,不知该如何是好。
官员所带的随从里面,有一些身手不错的武夫,但是却没有一位统兵的将军。
若论单打独斗,泗州的骑兵未必是他们对手。但若是结阵冲锋,他们抗不过一个回合。
赵士褭到底经历过一些战阵,当即在使团之中发问道:“从过军的出列。”
稀稀拉拉出列了三五个人。
想要通过有经验的武将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的打算落空了。
李申之也是急得满头大汗,只恨自己没有把火药给发明出来。要不然现在给对面来上几发安装了延时爆炸引信的手雷,局势立马就能缓解。那手雷谁都能操作,并不一定需要身手多么好的武士。
一个普通的士兵,腰里绑上十几颗手雷,就能搅得敌军天翻地覆。
手雷?
李申之忽然想到了什么。
“胡虏血,快取胡虏血来!”李申之大叫道。
车队北上的时候,新的一炉胡虏血酿造出锅,李申之带了一些在车队中,用来在汴京快速打开局面。
现在局势紧急,只能暂且取出来,当燃烧弹用了。
李申之带的随从全都是太行山好汉,跟着梁兴冲阵去了。此刻身边只有陆游,李修缘和金儿等人。
陆游和金儿一人取来一坛胡虏血,交到李申之面前。
李申之说道:“大宗正,我有一个法子可破对面骑兵。”
赵士褭听到有破敌良策,没等李申之说完,把李申之拉到自己身边,吩咐道:“李文林的话就是本官的话,谁要是不听,本官砍了他的脑袋。”
大宗正表现出了对李申之充分的信任。
一通开场白之后,赵士褭催促李申之:“快说你的计划吧。”
李申之说道:“我需要十名骑术精湛之人,一名能带领骑兵作战的指挥官。”
金儿和陆游率先出列,金儿说道:“我能带队,你说要怎么打吧。”
在他们身后,陆陆续续出列了二十多人,都是对自己的骑术有一定信心之人。但是要论起谁能带领骑兵执行战斗指令,目前只有金儿一人。没在战阵之中历练过几年的人,别说带队骑兵作战了,连一“伙”人都带不明白。
李申之没有纠结金儿为何还能带领骑兵作战,直接下令道:“待会你们每人带一面圆盾,从敌方骑兵侧面骚扰,若是能射杀几个便射杀,若是没有进攻机会,不要勉强,只需要咬住他们游走便可。”
李申之也不知道自己说清楚了没有,金儿没有丝毫犹豫,抱拳道:“得令!”
转身上马,带着骑兵离开,一刻都没有耽搁。陆游紧随其后,除了拿着圆盾,还背着一张弓。
以单兵作战为主的战斗单位里,普通士兵的作战武器通常都是一柄刀和一把盾,从秦汉时期便是如此。
战斗姿态是左手持盾举在前面,右手持刀架在后面,或者右手持刀夹在腰间。
保持这样的姿势,取掉盾和刀,便是绝大多数传统武术套路中,蹲下马步之后,空手时的起手式。传统武术大多起源于军阵杀敌术,当这种姿势配合上刀、盾、枪、矛之后,许多被认为是“花架子”的姿势,立马变得杀气腾腾,宛如插翅之虎,出水蛟龙。
李申之继续下令道:“剩下的人,将马车推出去围拢起来,设置简易拒马,然后每人抱一坛胡虏血,打开盖子,扯一根布条点燃插入坛子。等对方骑兵冲过来的时候,把酒坛砸到对方身上。”
二战时期广泛使用的酒精燃烧弹,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
价比黄金的胡虏血,就这么用来杀敌,也只有李申之才会一点都不心疼。
也不知现在去跟敌人谈判,拿胡虏血来换和平,或许效果会更好,可惜时间来不及了。
同样不心疼胡虏血的,还有李修缘。
“既然这样可以阻敌,为何不取一些胡虏血去助步兵?”小和尚一本正经地说道。
“嘿……”李申之恍然大悟,一把盘住李修缘的小光头:“着啊!就这么办!”
不会骑马的随从们,一人抱了一坛胡虏血,掀开盖子先猛喝了一口,才恋恋不舍地扯了一块布,点燃之后伸进了酒坛子。
胡虏血是经过蒸馏的高度酒,本身就具备燃烧能力。虽然其威力比不上真正的燃烧弹,却也不容小觑。
将液体燃料用于战争,对于宋人来说并不陌生。
唐宋时期守城中的常备武器中,就有一种猛火油,是未经炼化的石油。
敌军攻城的时候将猛火油沿着城墙倒下,然后一把火点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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