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仙灵城最靓仔的金丹修士1/…(1/2)
“大人,咱们这样是不是太嚣张了。”
“这才到哪里啊。
比起他们这些仙人,咱们已经很低调了。”
“哦。可是我还是觉得,太嚣张了!”
仙灵城,位于南极仙域西北方向的一处中等城市。
虽然,仙灵城说是中等城市,但是仙灵城实际上已经有了堪比高等城市的可怕实力。
城市覆盖几十万里的范围。
城区内就存在着几条连绵万里的灵石矿脉。
不过,这些灵石矿脉是不可以开采的,因为它属于四大家族所有。
只有花费极大代价,或者得到四大家族认可的仙人,才能到矿脉上居住。
因此,这片区域也被称为内城。
除此以外的一切低端修士,只能住在灵气最为薄弱的外城。
李小明听一个流浪要饭的化神老头说,如果不进入内城的话,想要称为仙人,起码需要一万年。
当然,进入内城的话,也需要至少两千年。
本来李小明对什么仙人不仙人的,根本不在乎。
不就是区区仙人嘛。
随便一拳就能把仙人打的连灰不剩。
可是,系统它不给力啊!
‘发现宿主偷渡仙界,系统进行紧急更新。
除【晒太阳可以变强】外,一切功能暂停。
预计更新时间,五千年。
如果宿主想要加快进度,请早日突破仙人。
只要突破仙人后,本系统立马更新完成。’
一大串的系统公告直接堆在李小明的面前。
李小明扫了一眼之后,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完了,没有系统的话。
我这么一个金丹修士,在仙界岂不是连一个蚂蚁都打不过!
苍天啊!
大地啊!
真的要领盒饭了啊!
当时,李小明就当场在地上打滚,然后一不小心挡住了一只羊驼的去路。
不得不说,仙界的羊驼非常懂得交通规则。
一个猛刹车,就把背上一个背着黑锅,抓着一大包胡萝卜的少女,直接丢到了李小明的怀里。
“看到离家出走的大小姐了!
好像被人拦下来了!”
“少年,你真的是做的太好了!
来我们仙灵城打工吧。”
“大小姐,你还是认命吧。
光靠你的短腿羊驼,真的跑不掉的!”
少女丢下了黑锅,以及一大包胡萝卜,当时就狠狠瞪了李小明一眼。
“你……你……你给我等着!
我月小芸,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摇晃着小手,还没有李小明高的月小芸当场被两个侍女拖走。
李小明现在回想起二个时辰前的画面,还真的觉得有些久远啊。
此时,李小明就在仙灵城外城的,一个无业修士聚集的集市。
一个个修为达到仙人的修士,正在不断显摆自己,希望获得一份工作。
毕竟,修炼到仙人这个境界,寻常灵石没多大用处。
必须要仙石才行。
所以,哪怕是仙人,也必须要来大城市打工。
一般来说,修为低于仙人,不能来这种集市,根本不会有人要的。
必须去城外的一个小土坡。
在那里,偶尔会有一些人需要几个化神去扛重物。
不过,无论是任何地方,像李小明这样的金丹修士,绝对没人会多看一眼。
毕竟,这里可是仙界,一个连满月婴儿都比金丹强的世界!
左手边一只羊驼,右手边一只闪光鱿鱼。
面前还摆着一口大黑锅。
并且,闪光鱿鱼还通过自身的颜色变化,在圆润的脑门上显示一行大字。
‘本人现有一只仙界神兽,名为草泥马。
挥泪转让,换一份工作。
要求不高。
摸鱼,稳定,安全。
想要征服仙界,成为下一个仙帝的天才赶紧看过来!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这样霸气的文字,如此霸气的姿态。
此时此刻,李小明就是整个集市最靓的仔。
尽管李小明觉得这样的状态,非常好。
但是,鱿鱼王还是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
比如左边开始干嚼长剑的白衣仙人。
还有右边胸口碎大石的黑衣仙人。
他们的眼神从刚才开始,就越发凶狠。
似乎,随时准备砍人一样。
要是这里不是仙界,鱿鱼王早就冲上去了。
可是,在仙界里,随便看到一棵草,气息都比它强!
鱿鱼王回头小声问了一句。
但是,李小明一点也没有觉得嚣张。
相反,他觉得自己相当的低调。
要知道仙界之中,化神修士都在流浪要饭,见到几个元婴修士都算珍稀。
至于他这样的金丹,简直算是传说中的存在。
换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城市,金丹都有可能要被供起来的!
“不嚣张。
这些只是你的心理作用。
乖乖当好牌子。
卖了这头羊驼,咱们立马就发了。”
李小明随口说了一句,抬头看了一下越发刺眼的太阳。
刚好,突破金丹需要的时间足够了。
“滴滴,修为突破。当前境界,元婴初期。
距离元婴初期,还需要晒太阳三百五十二天。”
系统的提示音响起,集市中的灵气小小变化了一下。
其他等着找工作的仙人,感觉到李小明突破,眼睛都没有多抬一下。
元婴?
连端盘子的资格都没有!
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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