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6激进派和保守派(2/2)
同从法律上明文规定对一夫一妻多妾制给予某些限制,比如给予经济补偿等。但这一派认为,只要是女方自愿的,就应该顺其自然。
毕竟在这个时代的东方,男尊女卑的风俗都至少上千年了,这是风俗的一部分,从旧世界的历史上讲,除非遇到带有根本性的社会变革,法律是很难禁止风俗的对不对?有人还举了旧世界印度的例子说,尽管印度老百姓手里有票,宪法也规定人人平等,但那里的种姓制度仍然根深蒂固,各级种姓的人很自觉地认为种姓造成的人权差别天经地义,包括低种姓的人也都这样认为,你有什么办法?
而在如今的这个时代条件下,如果我们不顾现实社会条件,简单粗暴地从法律上直接禁止一夫多妻制——哪怕是在三十年后,也是要遇到重重阻力的。
各位别以为三十年很长,在历史和风俗的长河中,三十年就是一个瞬间!
真到了那个时间点,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纳妾的风俗了吗?显然不是的,粗暴禁止的后果会很严重,且不说会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社会反弹,最起码,纳妾可能变得的地下化、黑市化,甚至还会出现地下情人泛滥这样的现象。
到那时,对于很多女人们而言,以其变成地下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情人小三,还真的不如名正言顺登堂入室当妾室,这样对女人也有权益保障,男人也有法律上的责任为这个女人负责,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纳妾反而保护了这些妇女的权益呢。
不少人还引经据典说,治国理政要顺其自然,你们不要妄图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去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和风俗,那绝对是要碰壁的!最终结果除了折腾一番老百姓外,剩下的就是一场笑话!甚至会制造社会悲剧!
治大国如烹小鲜明白不?你们多多少少也应该认真吸取一下旧世界的经验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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