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后院起火(1/2)
老鸨再也不给蔡大将军面子,安排手下几个大汉:“把这位公子哥请出去!”
一个“请”字,让这些打手下手之际轻了很多。毕竟是蔡锷带的人,非富即贵,老鸨也不愿多生事端,做生意毕竟和气生财嘛。
张汉卿到底还是年轻,气力不足,被两人架着脚不离地地向外狂奔,却无力反抗。张汉卿不骂人,却向蔡锷大喝道:“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一言惊醒梦中人。蔡锷这才记起,自己是来“自污”来了。现在不就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只要自己在妓院一闹,不怕不传到袁世凯耳中。对这样一个“花丛中人”,老袁只怕是再不起任何提防了吧?这才是自己能得以逃出去的好机会呢!
他一个虎步,扯过张汉卿边上一人,只一带,那人脚步趔趄,把张汉卿一甩,却是滑倒了。张汉卿大怒,爬起来就扑过去,和那汉子厮打在一起。
眼见得上演全武行,张汉卿才十五岁的身子骨铁定吃亏,而且对方另几个人也围了上来,蔡大将军外套一扔,便拨出一把防身短枪。扣动扳机,大喝一声:“谁敢上来?!”
血肉之躬,怎敢与钢铁相抗?知道对方是蔡大将军,那手里的家伙一定是真的,也毫不怀疑蔡锷敢于放枪,毕竟是血与火里考验出来的。几个大汉都慑慑不敢动,那个与张汉卿厮打的汉子也松了手,张汉卿乘机占了些便宜,让对方敢怒不敢言。
老鸨面色惊恐,真要惹上名闻遐迩、据说是袁大总统身边的红人的蔡大将军,自己死都没地说理去。什么世道!
在蔡大将军的虎威下,基本上没人再敢有所举动。张汉卿得意地指挥小凤仙与红牡丹简单收拾行李,并把一张大洋五千的汇丰银行本票放到老鸨手里:“不服气,可以到北京高等法院告我。不过今天,两位姑娘是一定要带走的。”
红牡丹与小凤仙一年给云吉班带来的收益都在万元以上,只区区五千元就想把她们带走,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老鸨气得要吐血,发誓即使倾家荡产也要告上法院。
这些是后话了,当前两位姑娘施施然离开却是无可奈何呢。
离开了虎狼窝,两位姑娘都心中诧异:“怎么说着说着,变成了明抢?而且五千元两个人的赎身价,是不是有些少了?要知道光是这几年的积蓄,两人都有万把块呢。”当然当着两位恩客的面,这身价之事是无论如何不敢提的,难道身价高了,就能让男人高看自己一眼吗?能让自己的男人省钱,自己的表现应该是欣喜吧?
不过深知老鸨背景的两位姑娘还是对蔡锷、张汉卿提出了忠告:“妈妈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我怕她会有什么不利,还是要多防着些。”
这是自然,蔡大将军正思考这事呢。如果自己在京,凭着自己的身份和影响力,老鸨是无可奈何的。张汉卿也不会有问题,虽然不在自己地盘,身价却尊贵。一方面对方顶多只是为财不为命,二来老袁也绝不能容忍这个质子有差错,哪怕一点儿也不行。再说张汉卿身边还是有几个得力的护卫的,那是长年刀口舔血换来的气质,老蔡的眼光是不错的。
如何安顿小凤仙和红牡丹两人倒成了问题了。再是自污,也不好把一个妓女领回家中吧?自己的结发妻子好是好,这事却容忍不得。正踌躇间,倒是张汉卿三下五除二利索地解决了问题:他直接托梁士诒购行前清某侍郎废宅一所,大兴土木,到处扬言为小凤仙建造华屋。小凤仙有住的了,红牡丹自然就可以顺手推舟住下来,两全其美嘛。这样一来,后辈的张汉卿出钱为“世叔”蔡锷安置小三,有情有义啊!
吃了亏的老鸨不甘,她也是有些背景的人,第二天,一纸诉状递到了北京城西初等法院。法院的人见告的是昭威大将军,不敢受理,又迅速转到中级法院。老鸨的在诉状中说:“昭威大将军蔡锷字松坡,与同案犯张学良字汉卿者,恃强持械,强行抢走云吉班姑娘两人,并仅以五千元了账。两姑娘身价当在十万元以上,云吉班情愿退还五千元,只要两人能够安然回来。”
这一张状纸让北京城大街小巷充斥着传言,连北京城的一些花边小报也不吝文笔,为此事添油加醋,引起轰动:“蔡松坡恃强拥两美、张汉卿一脚踏花丛”、“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fēng_liú”。名人的fēng_liú韵事,一向是惹人关注的。不过这真名士,讲得却是张汉卿,因为不知怎么地,张汉卿的《论英雄》一诗被传唱,fēng_liú之名北京城共知,风头更甚蔡松坡。
自古英雄多好色,未必好色尽英雄;
我虽并非英雄汉,惟有好色似英雄。
自民国开始,能够让大家都耳熟能详地传唱一首诗,张汉卿也是创了一项记录,导致“凡是井巷处,皆闻《英雄》诗。这估计是密探们的功劳,这情报处的上层也有些无聊,估计是闲谈之时无意把诗透露出去。这本来是小事,但蔡锷和张汉卿却证实了一件事:自己的身边,一直都有人在“关注”。
到底有名人效应,纸包不住火,况且两人本来就没打算包住。蔡锷与小凤仙的事不久后就惹恼了原配夫人刘侠贞。按说男人有妾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蔡锷除了自己,还是有一房妾的。关键是蔡锷自从贴上小凤仙,似乎是如胶似漆,连家也不回了,名声也不要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原本蔡锷不是这种人啊,怎么一见到小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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