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要来日方长(1/2)
陆以蘅接下了鸟笼子转了圈,眼瞳里也同样倒影出金丝雀斑斓鹊羽,她不说话,反将鸟笼挂在了桃花树下。
“小姐要留下它?”花奴看懂了自家小姐的意思,可是她还不明就里,“奴婢觉得,送礼的大人,古古怪怪的。”
“怎么个古怪法?”陆以蘅已经捡起了地上的枯枝探进笼中逗弄起了金丝雀。
“他们送上绫罗绸缎金银珠宝,不是拉拢便是交好,想着有朝一日,小姐您总会为他们所用或者能拉拔一把,现在还不愿意明着面上与魏国公府挑刺儿,”花奴也对着金笼子直打转,“可这只鸟儿,就不像讨好了。”
“是啊,反而像警告。”
从今往后的金丝雀,要学会在笼中啼鸣,也要学会,好自为之。
花奴一愣,怎么主子好似通透又明了:“小姐可知,是朝廷里哪位大人送来的?”
陆以蘅不说话,但花奴却觉得她一清二楚。
“你有话,就别憋在心里头,陆家人不多,你我没什么可瞒的。”陆以蘅的眼神没瞧花奴,话却有的放矢,她带着花奴从南屏到盛京便是将她当成了自家的姐妹,事无不可对人言。
花奴就搓了搓衣摆,欲言又止:“奴婢可不是长舌妇,只是今儿个一早,瞧见大少爷在后门见了几个朋友。”
偷偷摸摸的见朋友。
陆以蘅正在逗弄金丝雀的手就停了下来:“不就是狐朋狗友吗。”
那些个酒桌、花桌、赌桌上的朋友就跟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陆仲嗣虽然言辞凿凿说着不赌了,哪能这么容易就一刀两断,加之陆以蘅又突然入了天子的眼,陆仲嗣以前那些“生死之交”自然也想来讨个彩头。
“你怕他重蹈覆辙?”陆以蘅知道花奴担心什么,陆仲嗣是个没什么骨气血性的人,难免受了蛊惑又一头栽进去,“我知道了,这件事,不要声张。”
花奴乖巧的点点头。
“阿蘅、阿蘅——”长廊那头是陆婉瑜雀跃又兴奋的声音顺着春光明媚而来。
桃花树下的两人扭头望去,见她正搀着不见天日的张怜走下阶梯,老夫人的脸色病态苍白,颤颤巍巍每行一步都要花费半身的力气。
“娘怎么下床了?”陆以蘅倒是意外,张怜佝偻着脊背,一手驻着拐杖一边倚着陆婉瑜,花奴立马跑上前去一并搀起了老夫人。
“今儿个高兴,我想出来走动走动。”张怜的腿脚还打着弯不利索,常年卧病在榻光是摸着拐杖站起身都折腾了半个时辰。
“娘她听见院里吵吵嚷嚷的,知道陛下开恩,予了你赏赐,就一定要出来瞧瞧。”陆婉瑜温言浅笑,她服侍汤药的时候说漏了嘴,可这么大的事哪里能瞒得住的,母亲每日神志逾见的清醒也叫她欣喜若狂。
张怜眯着眼睛,三四月的春光不灼亮可还是叫她浑身上下泛起刺痛感,许是在那个冰冷的房间里呆的太久太久了,连血脉、骨子都腐朽寒凉,如今被大太阳一照,脱胎换骨似的。
“娘,可要见一见大哥?”陆婉瑜见张怜心情不错便试探开口。
张怜闻言脸色沉郁:“不见!”她回的干干脆脆,想到那个败家子胸口的气都梗成了一团。
“娘……”陆婉瑜还想在说什么就看到陆以蘅轻轻的朝自己摇头,她只好噤声。
陆仲嗣是长子,张怜对他寄托了太多的信任和厚望,在魏国公府惨遭巨变时,他是陆家的希望,可是,这个希望却带来更深重的灾难,张怜对他,爱之很、恨之切,十年下来,心已蒙尘。
“阿蘅啊,婉瑜说,你得了盛京城校武会的魁首,此话当真?”与其谈那个败家子扫兴,不如来看看她这令人扬眉吐气的女儿,张怜说着伸手拍了拍陆以蘅的手背,掌心里难得带上了阳光温度,“可,你是怎么……”校武试艺是名门男儿参与,陆以蘅一介女流,居然没有冒犯天威。
陆以蘅就笑了,她反手抚住张怜的掌心:“是大哥执意带我去参加皇城试艺,阿蘅虽然不济,可没有辱没陆家名声。”她的话半真半假,笑起来的时候沾着娇俏。
“你大哥带你去的?”张怜狐疑的看向陆婉瑜,见她也点了点头,这脸色才缓和了下来,“那败家子,总算做了一件好事。”陆仲嗣多年一事无成,怕也就今次头一遭了。
陆婉瑜暗暗叹了口气,心里反是敬畏起来,分明是陆以蘅进宫求得元妃首肯,设计踏上擂台,冒犯天威也要求得官职,她只字不提反倒让陆仲嗣沾了份光。
与其说好话,不过做实事,陆以蘅很清楚如何去消磨这对母子间的嫌隙。
张怜步履蹒跚在自己两个嫡亲的女儿搀扶下,压着拐杖进了大堂,这不,堂中央的大红双花担架上正覆着金丝锦盖,上绣玲珑八角飞鱼走兽纹。
“快,阿蘅,你穿上那身衣裳,让我瞧一瞧。”张怜眉开眼笑,压抑不住的兴奋和欣喜。
陆以蘅拿张怜可没法子,就连自个儿三姐都在一边巧笑嫣然的起着哄,她无奈抱起那一堆锦绣花纹进了内堂,不肖片刻,粗布帐帘一掀,出来的俊俏姑娘连陆婉瑜都惊叹不已。
及腰长发一束婉转如同一泼水墨横亘,玄色暗花服上飞鱼绣纹穿梭在猛禽虎爪之间,威仪非凡,这轻身简装将陆以蘅的身形衬得矫健又曼妙,陆家姑娘昂首阔步,眉宇里映着骄稚明艳也映着风华正茂。
小花奴忍不住拍手叫好:“小姐可要把那些莽夫都比下去了,”恩,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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