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渣男朱克(2/2)
p>在美利坚,没有什么东西是非卖品,如果有的话,只能说是你钱没有到位。这不,仅仅只过去不到10天时间,朱克就拿下了加州标准银行,全资收购也只花费了朱克2100万美元的财富。
2100万美元虽然不少,但是对于如今的朱克来说,咬咬牙还是能够拿出来的。
不过,这也几乎掏光了朱克的现金流。
赚钱!
赚钱!
继续赚钱~!
“有什么东西,能够让我快速发财呢?”
“股票投资?不行,来钱还是慢了一点。”
“黄金期货?嗯,黄金虽然长时间来说是增长的,可还是太慢。”
最后,朱克仍旧将目光转向了互联网。
“老子完全可以创办一家互联网公司啊!”
不得不说,朱克够鸡贼的!
在96~99年期间,要说什么最赚钱,那当然是互联网公司。
随便搞一个有噱头的项目,就能吸引大批的投资者和投资机构,只要能够获得大量的用户数,不管能不能赚钱,都能快速上市,从股民手里收割大批的美元。
天底下还能有比这个更赚钱的吗?
可能有,但是朱克并不知道。
领英!
既然要搞互联网公司,朱克便挑选了一个有价值的投资项目,那便是领英!
领英是互联网在线求职的一个网站,类似于大天朝的前程无忧和智能招聘,不过两者不同的是,领英在互联网求职领域更倾向于高端求职者。
“好好好,老子真是一个天才!”
“只要创办了领英,再加上icq上市推广的助力,便能很快的拥有大量的用户数,老子也不用管赚不赚钱,只要转手一卖,肯定能发财~!”
朱克如是想道。
对自己的定位很明确。从始至终,朱克都明白自己能力有限,相比较做一个创业者,朱克更愿意投资和投机。
“穿越过来,不就是为了享受吗?干嘛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当一条有钱的咸鱼,它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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