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破案的难与易(1/2)
以上是两个一男一女结伙作案的案例,可以总结一下了。|||
第一个主角是小武和小美,合伙抢劫杀害小美以前的老板娘丽红并伪装成qiáng_jiān现场的故事,精心布局,取
第二个主角是石元坤和刘芳,并未预谋,却是临时起意,石元坤与被害人王玉蕙发生性关系后,刘芳与王玉蕙发生争执,二人合力将王玉蕙杀死后埋尸的故事。
两个案子有一定的类似性,比如都是一男一女作案,这一男一女都是男女朋友,杀的被害人也是女性,都是和男的或女的熟悉的人。只不过一个是谋财,一个是谋命,破案的难度也迥异。
实际上,按照重案侦缉队队长萧云天的感受和理解,因为他既当过最基层的一般刑警,现在还当的是重案侦缉队的队长。可以说,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都经历过。
但是,案件的大小、重要程度却与破案的难度并不是成正比的。
作家丁墨曾在《他来了,请闭眼》一文里面说过这样一个桥段,警察冰言对于灭门案的完整评价是“简单得像教科书的无聊案件”。无聊二字被年度报告撰写人删了。后来看到报告,他蹙眉:“他们删掉了案件最显著的特点”。
这种说法,当然对于外人来说并不是十分的理解,因为,在一般民众看来,越是重大的案子,应该越破获的惊心动魄才是。在现实中却并不一定如此。
就象丁墨所说的灭门案一样,能够作下这样滔天大案的,必定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非常明显地会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部分都是熟人,不是亲戚朋友,就是街坊邻居。生人做案,除非是受人所雇和那种穷凶极恶的抢劫犯,否则下不了这么狠手的。
这样的嫌犯,有的已经是心灰意冷,早已没有苟且偷生的愿望,而是在灭门以后,认为大仇已报,反正抓住也是死刑,不如去投案,光明磊落地去死。
还有的仓皇逃窜,对于这样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各地公安机关肯定是异乎寻常的重视,要拿出比平时多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警力来侦查、抓捕,自然破案的难度就小多了。
萧云天以前还真侦办过两个灭门案件。
第一个案件,有个家伙因为与堂哥家存在着宅基地矛盾,经村里调和无解,又斗不过堂哥。于是他也不想活了,愉愉地买了枪、刀,准备寻找合适的机会将堂哥一家灭门。机会来了的时候,他也没放过,先用枪将男女一一打死或打伤,不死的一律往要害部位补刀。杀完人之后,就在院子里面直接打了110报警,等着警察来抓他。一共被他杀死了五个人。
你说,一个案件死亡五人,这样的案件肯定算得上重案了,可是破获的难度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嫌犯直接就没有动地方,没有离开现场。
第二个案件,有个家伙与媳妇正在打离婚官司,媳妇想和他离婚,男的不愿意离。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准备了尖刀、斧子、绳子等多种作案工具,连自己的岳父、岳母、媳妇、孩子、小姨子、小舅子等六人一一杀死。杀完之后一把火把媳妇娘家给烧了。烧了之后就跑了。
辖区出现了这样重大的案子,虽然说和地方主官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但是按照上层的观点来看,犯罪与国家有没有关系呢?肯定有的。如果国家维持好了治安、做好了犯罪预防工作,那么犯罪率自然就下降了。所以说,有犯罪,国家就有责任,没有尽到保护公民的责任。当然,国家哪能管那么细,预防嫌犯阻止其作案啊。
这样的案子,肯定在当地是十分轰动的案子。县市两级主要领导关心过问,两级公安局长亲临现场,组织上百人的专案组,对嫌犯的所有社会关系进行核查,所有认识嫌犯的人的电话全部实施二十四小时监听。
在这样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付出下,破案速度总是很快的。嫌犯骑了一辆摩托车,也不坐车,直接跑过了几个省,最终与他的一个战友联系了一次,通了一遍电话,就此就落网了。
虽然声势很浩大,但破案难度也不算很大啊。至少一开始的时候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剩下的时间就是实施抓捕了。
通过这么多年案件的侦查,萧云天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领导重视,任何案件都可以破获的。包括原来那个日本人在武汉丢了一辆自行车,武汉警方没用多长时间就给人家找回来了。
然而,实际上的破案率是很低的,大约百分之三十都不到。最常见破不了的案子就是盗窃,在街上、在公交车上被扒手扒窃了,骑个电动车上街暂时停放的时候被人偷了。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也有很多人选择了报警,也有人选择自认倒霉。
选择自认倒霉的这些人并不是真的愿意这样,而是无奈的选择,你报了警有用吗?警察来了,问你一下,给你做个笔录,说不定回去之后连刑事案件都不给你立。现在各地都在考核破案率,破不了的案子有时不会这么轻易给你立的,有的甚至破了案才立案。
但这样的小案子也不是说就根本破不了,武汉的那个日本人丢的自行车不就找回来了吗,普通市民丢的怎么找不回来呢?因为这种丢车、丢钱包的事情发生的太多了,领导是不会过问这种小事情的,涉及国际友人的就不一样了。
象那种犯下滔天大案的毕竟是少数,作案的对象特定的居多。象那种小偷小摸却是犯罪人群众多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