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有人说出了真相(1/2)
大多数罪犯害命当然是为了谋财。但是谋财的过程除了表现出惊人的愚昧和残忍外,一无是处。这也符合学历层次越低,犯罪概率越高的普遍规律。
07年有一个发廊妹杀老板娘的。应该说老板娘待她不薄,同吃同睡。但这女人养了个不务正业的小白脸(性工作者大都有这个传统,用粉色的钱再去养白色的脸,寻个心理平衡),这小白脸以为老板娘很有钱,便鼓动女人合谋劫财。两人里应外合将老板娘绑了,抢了银行卡去取钱,老板娘当然不甘心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就这么没了,几次都没说真的密码,为此白白挨了无数刀。最终忍不住说了,死期也就到了。两人用电源线勒死了老板娘,还补了几刀。最可恨的是,哪个女人表现出了令人恐怖的细心,这种情况下她还担心老板娘不死——用了一种很特别的绳结把老板娘绑死,还不够,又把透明胶剪成圆形,封住其鼻孔……最后再拿几层棉被盖住尸体……
杀人后,两人还心安理得的回到自己的住处睡了一觉,然后跑到东莞,总共取了4000多块钱,最后绕道深圳坐飞机回家——之所以去东莞取钱,去深圳坐飞机的理由也很可笑——他们认为,这样绕一下,警察就应该没办法找他们了……
这两个加起来还不到40岁的年轻人愚蠢而多余的作案细节大大的帮助了我们破案。一看到那个特殊的绳结和封住鼻孔的透明胶,就有侦查员提出女性参与了作案……原因很简单——男性会使用花结绑人的几乎没有,更不会麻烦到要用小圆片状的透明胶去封鼻子……
4000块了结了一条生命,还别嫌少,200块害了两条的都有。03年的一起双命案,主角同样是两个年轻的男孩。打工嫌累,看着房东似乎有钱,打起了主意。闯进去的时候房东不再,就其老母带着一个3岁的小女孩在。结果这两个qín_shòu不如的家伙残忍的杀害了祖孙俩。细节简直不忍陈述——在杀害小女孩后,疑犯怕其不死,又将其头部溺入马桶……
而这一切暴行换来的,仅仅是两百块。连逃亡的路费都不够。两人挥霍了一顿自首,徒步从广州逃到了新会的一个小镇。妄图隐姓埋名。
这个案子确定疑犯并不难。关键是追捕。两个人没有任何通讯工具,社会关系几乎为零,逃亡也是漫无目的。如果要撒开网去找,无疑是缘木求鱼。我的同事老黄(这个人以后要重点谈到)发挥了
他的屡试不爽的必杀技——混到两人曾经打工的工厂去,扮成打工仔,摸查两人的工友……这两龟孙第一个求救电话打出后不到两个钟头,就已经落网。
四、斗智
楼上有位兄弟说我前面介绍的案例都没有技术含量。你看《越狱》多了吧?那种高智商的犯罪,只堪电影的铺排。现实中肯定没有——如果有,那一定不会让你知道。
既然如此,我就拿出一个压箱底的案例来详细说说——这个案例,从发案到侦破,横跨了十八个月的时间,无论是罪犯还是侦查员都体现出了超乎寻常的耐心和智慧。我认为,算得上经典。但是由于本案涉黑,部分细节不宜披露(广州毕竟不是重庆),容我选择性说明。
2002年,本辖区某酒吧发生了一种酒后纠纷引发的斗殴案,双方各纠集了多人参战,最终导致一人被砍死。
由于双方都是地头蛇,均有涉黑背景,从情理上来说,这次斗殴,不过是黑吃黑,两个带有浓厚宗族色彩的本地帮派的血腥碰撞而以。但是,死者一方咬定了中国社会特有的运行规则,歪路正行,公然纠集本地宗族数百人签名到省、市政府上访(拉横幅写血书哦),要求公安机关“铲除黑势力,还村民一个公道”……贼喊捉贼这招阿,好使。
尚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见此,还不真以为天大的冤案又来了。领导们的批示也接踵而至。从法理上说,其实不管有没有批示,既然是命案,我们肯定都会去做,但是这种外来强压的方式不仅不利于正常的侦查开展,反而会坏事。
这个看似简单的案子由于双方复杂的背景,进展极其不顺。砍人的自然已经悉数潜逃,外围的取证也举步维艰。甚至由于本地关系盘根错节,案情分析会还没有开完,两派都已经得知内容了……我们像是在公众眼皮底下裸奔的一群阿甘。
我们在追捕疑犯中经常使用的“围点打援”(监控其主要社会关系)、“以静制动”(分析其移动轨迹)等常规的,技术的手段都失了效——所有的嫌疑人几乎是一夜之间同时蒸发(而且是各奔东西),同时更换了手机,同时断绝了和家人的联系……巧不巧?一点都不巧啊……这帮老“黑”,不仅有警方内线的帮助,还具备了不少的反侦查常识……
六个月之后,该案彻底停顿。疑犯人间蒸发,警方毫无线索——第一回合,疑犯占了上风。
然而,侦查的停顿只是我们“金蝉脱壳”的一招而已,目的就是要彻底转移两派视线,让双方都认为“风头已过”。
当然,侦查方式的整顿不可避免,专案组由20个人缩减到——1个人!你没看错,最后就是一个人在办案。对外宣布专案组解散,实际上却秘密授命,由最不起眼的那个家伙,我们都叫军哥,独自接手。当然,这些我们也是事后才知道——怪不得这个家伙那时候休了半年的假阿……
一个和尚还真的就顶过二十个臭皮匠。保密不愧是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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