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 小河部落(2/3)
情况说了出来。两个双胞是他的女儿,大女儿就是石熊遇到的白云,而仅仅比白云晚出生几分钟的另外一个少女自然也就成了妹妹了,她的名字叫绿云雀。
据雷鹰讲,这双胞胎姐妹出生的时候,天上的白云朵朵,所以老大就叫白云,而老二出生的时候,从树林中飞来了一群云雀鸟,其中有一对体型最大的云雀,身上的羽毛竟然是罕见的蓝绿色,所以老二的名字就成了“绿云雀”。
至于跟着雷鹰的那个小伙子,则是雷鹰的小儿子,名字叫石锤。
石熊的到来,在小河部落中引发了轰动。
对于这群因为逃避和厌恶战争而隐居在小河部落的印第安人来讲,这么一个体型健壮的让人有些恐怖的大家伙,真的是太罕见了。
最关键的是,这个大个子竟然在荒野上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干掉了一个由三十多头野狼组成的狼群,这简直就是神灵才能做到的事情。
所以,刚刚来到小河部落没多久的石熊就遭到了强势围观。
幸好石熊的脸皮已经锻炼的足够厚实了,否则他还真就承受不住这么多崇拜的目光。
小河部落的这帮人虽然厌恶战争,可这并不代表着他们不崇拜个人武力。如今部落里忽然来了一个堪称战神一样的人物,谁都想近距离的看一看。
石熊这个时候才体会到后世那些明星被粉丝狂追的感觉。
不过,独臂汉子雷鹰显然在部落中的威望非常高,在他的命令下,小河部落的族人仅仅是强势围观,倒是让石熊少挨了不少黑手......
来到了雷鹰居住的木屋,石熊这才抹了一把汗。
位于切洛基族和切卡莎族“边境线”附近的小河部落其实和高树部落的区别并不大,这个部落的族人也是居住在木屋中,平时也是以粗犷的农耕以及采集和狩猎为生。最关键的是,这个部落竟然也过绿谷节。
如果要不是雷鹰告诉石熊,小河部落的大部分族人都是切卡莎人,石熊还真以为来到了一个切洛基人组成的部落呢。
在后世很多人都说印第安人是无药可救的,是愚昧而不可教化的,本来石熊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当他真的穿越到这个年代之后,他才发现原来外国人也会篡改历史书。
嗯,或许叫篡改历史书不太合适,应该是“历史书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
美利坚国建国后,对曾经帮助过他们的印第安人高高举起了屠刀,杀的北美印第安人差点绝种,那么毫无疑问,那些欧洲殖民者的后裔才是胜利者。
那么作为当权者,为了掩饰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以及当年印第安人对于他们祖先的帮助,作为胜利者的那些人自然会在史书中改变一些记载。
就好像当年辫子兵入了关,占据了原本属于汉人的天下之后,对于前朝的历史自然是乱七八糟的篡改。
其实这个时代的印第安充其量你只能说他们落后罢了,他们绝对不愚昧,更不傻。
限于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印第安人在那些瓦西楚的眼睛中看来自然是愚昧落后的,但如果要是印第安人能够拥有欧洲人的科学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平,那么北美印第安人其实也是很厉害的。
别的不说,北美印第安人现行的这种种族——部落——氏族、胞族的社会结构,其实就很适应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而这种社会结构,也是国家出现之前的雏形。
同时北美印第安人也很聪明,他们只是缺乏一些类似于达芬奇、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罢了。
反正石熊是觉得最起码高树部落的族人就很聪明,自己教给他们这些东西,他们都学的非常快,这足以证明北美印第安人并不傻,也不是无药可救。只是没有人来救他们罢了!
而且来到小河部落之后,石熊的感触就更深了。原来北美印第安人也不是全如同美利坚人所写的史书那样,愚昧嗜杀,动不动就抄家伙和别的种族展开战争。
小河部落的这些人足以证明,在北美印第安人之中其实也有很多爱好和平的。你可以说他们胆小,不敢参加战争;你也可以说他们没种,不敢为了部落去和敌人拼杀。但你绝对不能说他们就不是和平爱好者了。
可在那些欧洲殖民者之中难道就没有这样的人了吗?
噢,对于你们白人,你们可以称赞说他们是和平爱好者,可为啥到了北美印第安人这边就变成了懦夫和胆小者了呢?
反正不管怎么说,石熊自从来到小河部落,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部落和这里的人了。
这些人都是因为厌恶战争而躲避到这里来生存的,他们不愿意为了不相干的人而去拼命,可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亲人,他们同样敢抄家伙杀人的。
就好像高树部落一样,其实高树部落也是一个和小河部落差不多的部落。否则当年的卡布鲁大祭司也不会放着切洛基王庭的大祭司不做,而带着族人来到了偏僻的大雾山脚下。
小河部落的这些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来到这里的,但既然来到了这里,成为小河部落的一名成员,那么他们其实就已经可以称之为和平爱好者了。
当然,石熊来到小河部落的最大原因一个是因为雷鹰的盛情邀请,再一个就是因为那个让他心动不已的少女白云。
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心动的女子,石熊又怎么可能放手?
前世没有那个条件也没那个心思去追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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