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心念(1/3)
这一场风波以莫名的方式开始。以同样莫名的方式结束,没有几人知道为什么任超要发火,也没有几人知道朱滕为何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如果有人看到他在车里手不停发抖的样子,大概多少能明白一些。
凌晨五点,夏夜之靠在一个包间的沙发上,静静吸了烟,思索着一些事情。
金鱼跪坐在他的身边,拿着杨橙找人配好的药粉给夏夜之抹上,很快绽开的伤口就不再流血,小金鱼眨眨眼睛,惊叹道:“夏哥,这药是什么做的?真管用呐!”
“没什么新奇的,很普通!这剩得很多,你留着需要的时候用吧!”
金鱼刚才给夏夜之弄了半天,血刚止住,一动伤口又裂开了。而这个地方就像膝盖一样又不得不动,反正是怎么闹都不成,就差缝针了。最后还是夏夜之厉害,让杨橙找了几种很普通的药配了一下,涂上。居然如此顶用。
夏夜之嘴里说得简单,但实际并非如此,药材确实很容易弄到,非是什么奇花异草,可用量配比极其严格,这都是基纽学堂药物学家经过几百年实验配制出来的,不顶用才怪。
金鱼将药收入包中,轻轻点了点头,然后脱掉了小外套,呵气如兰地在夏夜之脸颊上吻了一下,“夏哥,晚上要我陪吗?”
夏夜之狡黠一笑,在她臀部上拍了拍,道:“你想不想?”
“不……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
半晌,小金鱼脸红道:“可以的,可以的!”
金鱼身世并不复杂,也没有那么多逼良为娼的悲惨经历,她高中时谈过一个男朋友,醉酒后稀里糊涂就失了身,后来那男的劈腿,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索性分了。再后来没有考上大学,通过人辗转介绍到盛世年华,当初选择在这个地方留下来是完全是因为赵炫翼,因为赵炫翼老板很帅。温文尔雅,又有气质,还特别慷慨。没什么大思想甚至有点小单纯小任性的她就留了下来,而且令她敬佩的一点是盛世年华很安逸,甭管客人是什么身份,如果女孩子不愿意出位,是绝对可以保证不受骚扰的。
唯一遗憾的是,人家赵老板不用她陪。
这一年多的时间,她出过两次位,第一次是一个中年大叔,要她跳一段艳舞,出价很高,那个时间她也需要点钱买东西,于是扭扭捏捏答应了,中年大叔只是揩了几把油而已。真正算得上出位的是第二次。
因为那个青年男子是她喜欢的类型,心底也是情愿的,所以算不上买卖,倒是那一晚雨露泽被后的公子哥说要娶她,让她受宠若惊,只是沉浸在幸福许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个对她一掷千金的男人已经结了婚。虽然是家族利益联姻,但那个妻子却真的很贤淑,于是性格比较古灵精怪的小金鱼选择了淡出。
在之后,就是几个月前碰到了自称九零后的死光头,让她不可自拔地陷进去,有些女孩子天生有一种一棵树上吊死的决心,哪怕是屡爱屡伤,也执意要等到树枯枝死的那一天,等到再也等不到结果的那一天。
金鱼知道布拉格对她多半是寻开心,贪图她尚在生命时光中最娇美状态的身子,然而纵使理智如此清晰,依旧不能战胜情感。
在某一天她决定只唱歌,不陪酒,彻底堕落成死光头的私有物品,让闻名而来的大老板大豪商很是郁闷。
但是讨厌的光头又说过,夏哥如果有兴趣,就去陪陪,那是一个会读女人的小淫棍。
前面的话对于小金鱼那数学29分高考水平的脑子来说,负担比较重,倒是最后三个字记得十分清楚,这才勉为其难在犹豫了半天逢迎起来。
夏夜之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模样,不知不觉想起某人的那句话:“什么可以不可以!有这个犹豫的时间,做点别的多好!”
金鱼如蒙大赦地从夏夜之大腿上站起来,欢欣道:“要不我给你唱歌吧?陪男人虽然不熟练,但是唱歌我很拿手很拿手,夏哥喜欢听什么,港台,大陆,欧美?”
“呵呵……你会的还真多啊!”
夏夜之在等杨橙的消息。索性闲来无事,便点了点头,“尘缘,你会唱吗?”
“不是吧,什么时代了?夏哥你有时候真像夏大叔!”
夏夜之猝然一窘,较真道:“你到底会还是不会?”
“自然会,这能难得住我吗?”
金鱼也没开音响,就坐在夏夜之身旁一边沏茶一边清唱,这样的恬淡好多年没有感受过了。小金鱼的唱歌很专业,也难怪算得上盛世年华歌后,同样一首歌运用的技巧比之小妖精来说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一曲唱完,小金鱼双手捧上茶,可怜兮兮道:“好不好,也不告诉人家?”
夏夜之搔了搔眉角,干笑道:“好……”
“真的?”
金鱼对于那些阔佬恭维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但是对于和死光头非常要好的夏夜之却很看重,因为这是布拉格的面子问题,他的女人总不能在朋友面前丢脸吧?
也许死光头不领情还会骂她爱慕虚荣,她不管,反正她必须做好自己。
夏夜之很实在地说了一个“好”字,在小金鱼眉飞色舞春光灿烂之际,顿了下又道:“不过比起她来说,还差了一些!”
女人都有一点好强心。来过盛世年华听他唱歌的有钱人可从来没有这么扫面子,久而久之小金鱼也有点闭塞视听,囿于她那一亩三分地里,此刻闻言,不是感动醍醐灌顶,而是觉得很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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