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三章、弃剑于崖(2/2)
,入土半尺有余。在夕阳的照耀下,孤孤零零的拖了好长的影子,倍显寂寥。彼狡狐者,能征战数十年而百战不殆,果然是有门道的。
这是陆逊看到佩剑的第一反应。
他看到了那柄佩剑的剑鞘,十分简朴,只是用兽皮与铁微略加工而成,无金玉佩饰,无浮华之风靡。而从剑柄磨损上看,至少是用了十余年。
试想下,身为征南大将军,就连常年随身的佩剑都如此简朴,也让人不难猜到,陈恒平常必定是与兵卒同食同住。
尽得兵卒之心,让人为之死不旋踵。
微微向前两步,陆逊把手放在剑柄上,轻轻的将三尺青峰抽出。
剑身如一泓清泉,寒芒婉转而冷冽。唯一不足之处,便是两侧剑刃有些小缺口。
唉
陆逊又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尤其是他腰侧的玉佩,在山风拨弄衣摆下,正轻轻的击打着自己镶满了金玉与珍珠的佩剑。那个声音,让人心生自愧,也让人心生敬佩。
将剑身归鞘,陆逊后退了两步,拱手致敬。静默而立,许久,终于伴着幽幽叹息,将疑问说出口。
“世之狡狐,弃剑乎亦或弃志乎”
曹魏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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