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袭青芒为红颜 2(1/2)
地肺山山脚这村落虽说规模甚小,但来头却是很大。
大仲朝开国伊始,当时的秦地名将李北征同辅高祖皇帝南征北战,官居征北将军。后来这位百战名将因朝堂失言,得罪了秦王,再加上高祖皇帝开国之后忌惮军权外掌,兔死狗烹,开始滥杀功臣良将,朝堂上几方势力联合做局,推波助澜,最后李北征竟落得被满门抄斩的结局。
其家族遗孤逃到秦岭避祸,便在这洞天福地地肺山山脚寻得一处地方,安顿下来,休养生息。故而这小村子二十几户人家均为李姓,不与外人接触。随着时间渐长,近年常有年轻俊杰学成出山,或投秦王,或入北蛮,先祖之冤也渐渐平复。
大约二十多年前,村里来了一位陈姓之人,也不招呼一声,便在这搭屋建院,过起了日子。
长久生活在这的李家后人本就厌世,突然来了一个陌生人,大家自然心中不快,奈何这陈姓之人衣食起居均自给自足,每日上山打猎,从不与别人有任何交集,再加上有些身手,村里十几个壮年都打不过这一人,众人拿他也没有办法,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默许了。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村里年长老人死了一波又一波,这陈姓之人也从原本的中年汉子,变成现在白发斑驳垂垂老矣,可身子骨依旧壮实,经常入山打猎,一去便是好几日不回。村里之人每每谈到,总要诅咒一句“怕是死在山里了。”
这老人如今便悠哉的盘腿坐在炕头上,略显遗憾的道:“你们来晚了,他已经死了。”
德叔死了?
陆容闻言顿时呆立当场,一张脸愣愣的满是不信。
老人挪动了一下屁股,继续说道:“本来这赵敬德与我没什么交集,只是当初我见他根骨不错,又盛气凌人,起了惜才之心,略微指点了他几句,谁知这傻子心中念念不忘一个丫头,竟要随着她同去皇宫,这一去就再无音讯。本来若是他专心剑道,磨砺数年,未必不能跨过登堂境界,剑法入品,谁知竟被情愫所扰,前功尽弃,可惜了可惜了。”
陆容闻言心中炸起一阵波澜,丫头?皇宫?情愫?难道德叔之所以作为陆贵妃的执剑人伴随入宫,难道德叔之所以抚养自己十八年任劳任怨,竟然是因为他爱慕自己的……娘?
这些陈年往事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死了?!
陆容哪里还想的了这么多,顿时须发皆张,满面通红,大叫道:“你说他死了?你放屁!”
老人不屑的冷哼一声,道:“若不是想看看那傻子隐忍多年是不是有了什么进步,我才懒得去管他死不死呢。”
吴背见陆容形若疯鬼,赶紧上前抱住陆容,却哪里经得起陆容劲大,挣开吴背,怒吼着上前就要抓住老人衣领,那老人左手轻轻一挡,紧跟着右手成刀,直直削在陆容脖颈处,只见陆容抖了两下,歪倒在地,眼睛向上翻着,可却仍然努力的瞪着,嘴里哼哼唧唧的使尽全力不让自己昏迷过去。
老人咦了一声,冷笑道:“有点意思,性子这么倔。”
吴背赶紧上前扶住陆容,眼睛也不免怒视老人,那老人一脸无所谓,淡淡道:“给他抬上来吧,就算他不昏迷,也全身麻木了。”
吴背将陆容抬上炕去,见陆容浑身无力,动弹不得,只有眼睛却瞪着,血丝遍布,嘴里不知小声捣鼓些什么,也略微放下心来,转头对老人深深施礼,脸上也一阵苍白,恭敬问道:“请问老人家可是姓陈,单名一个梯字?”
那老人大拇指按住一只鼻孔,略一使劲,一腔鼻涕飞驰而出,直直喷到地上,自己还不忘用手擦了擦,再在身上抹了一把,淡淡道:“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有人记得我。”
吴背并非陆容这般孤陋寡闻,自然知道陈梯之名,此时虽然心中早已有些猜测,可当老人亲口承认自己便是那位早早便身处武道巅峰,江湖传唱一剑无敌近五十年,与搬阳山张拂愚并称“梯愚入圣”的神仙人物时,也不免大惊失色,冷汗直直而下。赶紧再拜道:“老神仙,恕在下二人失礼了。”
陈梯摆摆手,道:“不用来那些虚的,年轻时听烦了。”
吴背战战兢兢,缓缓问道:“老神仙,你说赵敬德已死,到底是怎么回事?”
陈梯微叹一声,又看了看陆容,才缓缓讲起所知之事。
这赵敬德其人本是青州赵氏子弟,而青州赵家武学源远流长,与江南谢天下谢家并称“北赵南谢”。
赵敬德便是赵家当代家主嫡传的第三子,自幼便天赋异禀,根骨奇佳,被当时的青州武学各大宗师评为“四十岁后定可大有所为”。
弱冠之年的赵敬德依照家族惯例,带剑游历四方,斩魔杀妖,果然不负家族期望,一出江湖便举世闻名,本有大好前途的赵敬德却在幽州游历之时结识了燕敕王陆远之妹,竟然深陷爱河不能自拔。也不顾这时的她早已定为皇妃,只待年岁足满便要入京。
历来大仲朝因三位藩王势大,天子为了制衡之策常与之结亲,已巩固彼此关系,但如此也使藩王有了插手国之根本太子人选的动机,为后面朝堂滔天大难秦王逼宫埋下了伏笔。
只是当时的赵敬德年轻气盛,哪里想得了许多,得知自己爱慕之人竟是燕敕王的妹妹,毅然放弃竞争自己家族家主的机会,投身燕敕军,凭借其高超的武艺,稳步晋升,最终得燕敕王赏识,以近身武臣入燕敕王府,得以常见心爱之人。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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