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解决下(1/2)
此时的他已经想好退路了,如果大元打来了,嘿嘿,连福州王积翁这种货色,忽必烈汗都能海纳百川有容纳大,自己迫于形势屈身事敌,自然是学当年关圣关云长,“身在伪汉心在元”嘛!
想来以忽必烈的为人也不会把他咋样,要知道他老家还有十万军队,这就是他的保障,有了这十万之中他才这么肯定忽必烈不敢动他。
可他却忘了一件事,此时非彼时,先不说刘宇怎么可能会接受一名汉奸,更重要的忽必烈彼时可以说基本统一了大江南北。
早非当初了那种形式,他这样做基本就是在逼着忽必烈杀他,哪怕蒙元鞑子也是十分讨厌反复无常的小人。
汪良臣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紧紧的抱着那名千户头颅,大声下令停止抵抗,全军弃暗投明投降大汉。
然而亲兵们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喊着把命令传到全军,他们的眼睛闪着红红的光,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两个目标:汪良臣还有他腰间腰间挂着的头颅。
巩昌军早已停止了抵抗,刘宇也下令也早已停止了进攻——因为此时一切进攻都失去了意义,敌人自相残杀的效率,甚至超过了的碎发枪和大炮。嘉陵江边只有野兽和野兽在疯狂的噬咬,兽军肮脏的污血,被江水冲刷而去,在江中慢慢消散。
侍卫们像三天三夜没有吃食的饿狼,事实上那也的确已经饿了三天,忽然闻到了血腥气,一起向昔日的长官,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汪良臣围了过来。
呀~呀~呀!汪良臣狂嚎起来,五十年尸山血海的生涯,他可不是善茬。手中战刀斜劈,把面前一名侍卫的脑袋削落。
“大帅小心!”拧胯转身急回头,汪良臣只见一左一右两名亲兵同时冲上,左边那个弯刀斩向自己脖子,而另外一位似乎是忠于自己的,他手中战刀向着那叛徒招架。
汪良臣大鹏展翅手起一刀,将左边亲兵的脖子斩断,刀身在空中划了个圈,在右边侍卫惊骇欲绝的目光中,把他的脑袋拍得粉碎。
一瞬间,两个侍卫都被他亲手杀掉。
两个人中,到底谁想保护他,谁想出卖他,汪良臣不敢去管了,也不敢去想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麾下那支无限忠于巩昌汪家,追随着数代大汗的脚步,替蒙古帝国打下四川天府的雄师劲旅已经变成了一堆得了失心疯的疯子。
……
两个百户背靠着背,站在齐膝的江水里,被麾下士兵困在人群中央,党项百户刚要对护住自己后心的同伴说一句互相鼓励的话,肩胛骨之间的要害突然一凉,带着污血的刀尖,刺破了罗圈甲,刺穿了背部发达的肌肉,刺进了他的心脏。
“卑鄙的河西杂种!”被无耻出卖的党项百户,死不瞑目的倒在江水中,杀掉了同伴的色目百户刚刚弯腰去砍他的头颅,几道寒光同时闪过,两个百户尸体与尸体重叠,就像亲密无间的兄弟……
巩昌军是一支以杀人和抢劫为目标,以金钱女色凝聚在一起的强盗部队、野兽军团,仗着蒙古帝国的威势,曾经在四川烧杀抢掠得意非凡,欠下了四川人民累累血债。
在妇女的惨叫、婴儿的哭号、老人的痛骂和少女的啼哭声中,他们的yù_wàng极度膨胀,曾经自认为是最勇敢的武士,最强大的军队,所向无敌、视死如归。
对,死亡有什么可怕呢?反正只有我们肆意把死亡投向没有反抗之力的和平居民,没有人能威胁到我们的生命!
在屠戮妇婴的丰功伟绩中,巩昌军俨然成为大元朝除了蒙古本部军兵之外,夸称战斗力最强悍、战斗最勇敢一支部队。
而今天,汪良臣悲哀的发现,喜欢杀人的人未必胆大,他们只是在妇女和婴儿身上发泄了兽火,得到了虚妄的勇敢之名,当他们在死亡降临前的绝望之中,突发现然自己有一线逃过正义审判的机会——哪怕这机会渺茫到百分之一、万分之一,他们的表现,比得了失心疯的疯子还可怕,比最懦弱的懦夫更可鄙。
第二军的战旗招展,铁皮鼓敲着鼓点,军队排着整齐的密集队形,身穿钢甲手端步枪,挺着明晃晃的刺刀,慢慢的向江岸压过来,清理着元军自相残杀过后,污血横流一片狼藉的战场。
“是时候结束了!”刘宇淡淡的开口,如今的汪家军军营已经不成样子了,一天疯狂厮杀鲜血早已淋湿大地。刘宇一挥手,叫人打扫战场。
没抢到人头的投降者,绝望的举起了双手,等待他们的是暗无天日的矿井,苦役终身;极少数在可怕的大残杀中幸存下来而又抓着长官头颅的幸运儿,激动得浑身颤抖两眼放光,语无伦次的向汉军报功。两种人都被领到一边捆上双手,随后热腾腾的包子馒头就送到他们口中。
重伤的元军呻吟着想得到食物,但刘宇的军队毫不留情的给每人心窝要害处补上两刀,偿还他们欠下四川军民的累累血债——刘宇只要健全的可做苦役的俘虏,不收伤兵。
但俘虏当中,出现了一个让大家头疼的角色:汪良臣。
这个混蛋把几名汪家子侄亲兵组织起来形成了战斗小组,成功的逃过了那场疯狂的自我屠杀,并且每个人都弄到了一名百户、千户的脑袋,汪良臣的手上赫然提着和他并肩作战的怯薛军千户,赏佩金虎符、正四品宣威将军长满虬须的头颅!
怎么办?方才喊话说得明明白白,“杀汪良臣、包力格,受上赏,赠白银千两,礼送回家!”实际上是说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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