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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花些功夫练种短兵刃,步战时可以放身就行,但谁让孟轲是穿越众呢,很快便有了办法。
孟轲找了个能工巧匠,打造了把可拆卸的丈八点钢矛,矛分三节,矛身正中相距五尺处有两道装饰金箍,里面暗藏机关。
一旦落马步战,只要在蛇矛上的前道金箍上一捏一扭,里面暗藏的机关就会发动,矛末就会脱落,丈八长的铁矛便可变成一丈三的长枪,在后道金箍上一按一扭,就会变成八尺长的金箍棒,脱落的矛尖也可以当短矛投掷杀敌。方便无比。
当然组装起来的时候没这么方便,得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装,手不巧的还得找人帮忙。
不过总体上来说,孟轲对工匠的巧手还是很满意的,也因此常去铁匠铺子里晃悠。
在这个时代,商人和工匠的地位都算不得高,尤其是商人,当然孟轲对这种歧视很不以为然,时常与他们混迹在市井间嬉耍,这点连一贯相好的孔瑜和老师廉颇也是看不惯。
不过说起来,孟轲也很是可怜。重生快20年了,却只有孔瑜等寥寥几个至交好友。
原因说来也奇怪,孟轲好武,粗鄙无知,京人皆知,连同样游手好闲,被孟轲打得抱头鼠窜的镐京纨绔们都是嘲笑他,孟轲也是看不上那些真假酸儒,尤其是那些肚子里没二两墨水却穿着儒衫装斯文的假儒,断断不肯拉下脸面去与之结交。
而那些市井之徒,畏惧他尊敬他的倒是不少,但敢于坐下来与孟轲平等交流的,却是一个也没有。而身边那些从小跟随的玩伴,说来可笑,在律法上竟然不算是人,前朝本朝的读书人都认为他们与牲畜是无异的,只是长得像人,会人语罢了,而且这种观点也在百姓中广为流传,只是不知道奴隶们是怎么想的,不过好像也没人在意过。
扯远了,只见孟轲一抖铁矛,在机关处一捏一扭,咔嚓一声响,手中六十八斤重的铁矛就轻了一截,变成了一杆五十斤重的大枪。
孟轲提着缩短了的大枪,把原来粗犷的的矛势一收,枪式变得灵活无比。
孟轲脚踏八卦步,身随枪走,满园游走,一杆粗长的大枪也好像变得轻轻巧巧,只见那矛尖银光灿灿,伸缩闪动就如同作画时用的毛笔一般灵活。仆役们早有准备,乘机退出了院子。
再一抖铁枪,在机关处又是一捏一转,咔嚓一声,枪尖便掉了下来,孟轲抬起脚来,一脚踹在脱落的短矛末尾,只听“呼”的一声,短矛就笔直飞了出去,一声巨响就扎到了一棵松树的树干上,把碗口粗的树干一击为二。
此时孟轲手中只剩下了一根近三十斤重的金箍棒,这下更是灵便,金箍棒绕身而走,如游龙一般,上剃下滚,中直打翦,招式连绵不绝,最后棍式收缩,在身边画起大圈小圆来。
“好!我来也,看招。”随这一声喝彩,一人持着双剑跳出场中,与孟轲战在一处。
来人身长七尺五寸,面如冠玉、目如朗星、鼻若悬胆、唇若涂脂,端的是器宇轩昂,只是脸色略显苍白。
此人正是长大了的孔瑜。
孔瑜使的兵刃名叫雌雄鸳鸯双股剑,来历不小。
这对宝剑是由先代鲁王命铸剑名师欧冶子取海外寒铁精英和白金玄铁铸就的,利可断金。
鸳剑长三尺七寸,由寒铁精英铸就,可避箭矢,剑柄装饰祥瑞黄龙一条,磨制九九八十一天,龙口位于剑柄上方,正对剑锋。
鸯剑长三尺四寸,由白金玄铁铸就,削铁如泥,剑柄装饰浴火凤凰一条,凤喙位于剑柄上方,也是正对剑锋。
这对宝剑以前一直是小心的被供奉在宫中,是两年前由鲁肃王在驾崩前下旨御赐给孔瑜的。
孟轲与孔瑜相交数年,又一起学艺,互相间十分了解。
论武艺,孔瑜万万不能与孟轲相比,别说孟轲持棒了,就是空手也拿不下。但孔瑜此时却大占着兵器上的便宜,孟轲知道他的剑利,自己手中的棍棒虽不是凡品,但也是一碰一个缺口,所以棍梢绕着他的剑锋走,不与他硬碰。况且孟轲武艺高强也怕伤着孔瑜,孔瑜当然自知,所以存心相碰,逼得孟轲退让。
于是两人呼呼喝喝,兵器却悄无声息的打了半天。
又打了三十几个回合,孟轲虚晃一棒跳出圈外,气恼道:“不打了,不打了,你这是欺负我舍不得损坏兵器,要是我狠下心来,一棒就打死你了。”
“哈哈,打不赢就打不赢吧,别小气了。”孔瑜掏出手帕擦擦额头的汗液,略有些气喘。
“你也算习武之人,只打了一会就吃不消了,要是在战场上杀上一整天,那你可怎么办啊。”孟轲大大咧咧地用袖口在脸上抹了一把,这是前世带来的习惯,打篮球谁还带手帕。
“我这是儒将风范,千里之外可决胜负,至于打杀的事,自有人代劳。”孔瑜大言不惭,不过此时偶有贵人参军,也不会冲杀在前列,不管有没有计谋,必是以儒将自居,像孟轲这样完全就是一格格不入的怪胎,也难怪世人侧目了。
“哼,我偏偏要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呔,敌将往哪里逃,哇呀呀呀。”孟轲摆了个ss,摇头晃脑,咧开嘴一阵怪叫。
“少爷,喝水。”一个俏丽的少女捧着一个陶罐,上面还倒扣着一个瓷碗,无声地走到耍宝的孟轲身后。
“啊。”孟轲吓了一跳,赶忙“嗯。”了一声,随手把棍子往旁边家将怀里一抛,接过少女手中的陶罐,把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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