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何记酒店(1/2)
正要走出门口的云妮和伍再奇循声望去,说话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
这一刻,云妮注意到了,司方强在看到这个年轻人之时瞳孔是收缩了一下的,下一秒,他恭恭敬敬喊了一声,“傅少。”
地上的司方梦也急急在店员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她把掉在地上的发箍捡了起来,老老实实地站在西装男子面前,“傅少说笑了,在你面前,谁敢有脾气?”
云妮气急反笑,“合着你就可以在我面前有脾气?”
“司方梦这个人,在香江是有名的欺软怕硬。”傅少的双手插在兜里,眉眼带了笑意地对云妮说,“小姐不必把她放在心上。”
云妮的目光直视这个身后带了好几个保镖的傅少,修长双眉下的丹凤眼带着一抹意味深长,“还知道欺软怕硬那就好,我这个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这位西装革履的男子相貌极英俊,虽然年纪不大,但眉梢眼角尽是上位者的威仪,伍再奇心中一凛,他想起来,这是前世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傅天川。
——未来始终雄踞富豪榜的傅天川,在黑白两道背景不容小觑。
这是一个危险的人,伍再奇心里生出了一丝警惕,他伸手拉了一把云妮,“咱们走。”
“我听说今天早上,有人打断了元朗金腿王的一只手。”傅天川的话在他们身后响起,“两位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是我干的!”云妮原地立定,她头也不回地说,“你若是他的好朋友,现在就可以帮他报仇了。”
傅天川爽朗的笑声传了过来,“我一向只跟漂亮的女仔是好朋友。”
疾行了一段路,伍再奇才摆脱了这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他暗暗吐了一口气,自从踏足香江就有的一种紧迫感又浮现在他心头。
重生这么多年,他几乎是放任自己随心所欲地过日子。
现在一踏上这个人人都紧张繁忙的城市,前世那种渗入骨髓的焦灼浮躁,又在这个晚霞漫天的时刻出现在他自以为沉凝的心海。
“你的脸色不对。”云妮坐在双层电车上面拉过了他的手,“再奇哥,自从那个带着保镖的人一出现,你就神色不对,那个人有什么不妥?”
伍再奇眨眨眼,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有吗?”
“有的,你有些焦灼。”云妮一根根地按着他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让它们轮流响了一遍,
“再奇哥,淡定,你说过,这是一个以武力服人的地方,既如此,不管是什么人还是什么事,没有什么是一拳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是两拳!”
女孩充满了霸气的话奇异地让伍再奇镇定了下来,是啊,此时不是后世。
没有了那么多律法框架约束自己,有人若是不长眼敢来招惹小妮,自己完全不介意收拾他!
伍再奇忽然间想起了一件事,“小妮啊,你踢断了金腿王的手为什么会慌张?”
“有吗?”云妮打在哈哈,“没有吧?打一个坏人,有什么可慌张的?”
“你啊,心还是太软了,你十二岁那年对梁日红说去帮他收拾周荣斌,我还以为你胆子不小呢,结果,你竟然是一块空心砖。”
伍再奇和云妮一路说着话,抬头一看,发觉已经到了地方,他拉着云妮的手下了电车,“天色已晚,咱们先找一个地方落脚。”
“这种车子真有趣。”云妮回过头看向电车,“总是会发出叮叮的声音。”
伍再奇张开双臂舒展了一下筋骨才回答她,“是啊,因为司机开车之时踩到脚踏就会发出这种声音,所以它另外有一个名字叫‘叮叮车’。”
“何记大酒店。”云妮仰起头,念了一声这间酒店的名子。
大门入口处,两根巨大立柱的背后,是一个漂亮的玻璃旋转门,穿着时尚的男男女女夹在透明玻璃之间旋转进出。
伍再奇也在看着这间百年以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装修风格的酒店。
花岗石的墙面,标志性的圆柱,浓郁的欧式色彩让这一间看似低调的建筑显得气派非常。
“这间酒店好漂亮。”云妮在自己房间巡视了一圈,嘴里赞叹不已,
“房间也够宽敞明亮,而且正好能看到海港,哇,电视是彩色的诶……还有大浴缸,果然是资本主义,太奢侈了。”
伍再奇把刚才顺路买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才拿第一件,他就看得直摇头。
现在这个时候,想买到符合他审美观的衣服确实不容易。
刚才他们俩逛过的一间男士服装店里,服装大部分是颜色花哨的“夏威夷恤”,和腰部狭窄,裤管宽阔的喇叭裤。
云妮拿起一件鲜艳亮丽、极富热带气氛的短袖恤衫就让伍再奇买,还给他配了一件喇叭裤。
当伍再奇木着脸在想象自己穿上这套衣服的模样之时,转过头又看见她拿起一瓶发胶在问价钱,脸上还笑眯眯地说,“买一瓶让我再哥像别人一样,把头发全部梳到头顶去,一准好看。”
现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又让他看见这件衣服,他正想把这件大红大绿的恤衫悄悄收起来,却被云妮看见了。
“赶紧去洗澡,换上衣服,我们去吃饭。”云妮不由分说地把他推进浴室,“等一下我再给你搞一个发型,保证能秒杀街上的男仔,哈哈……”
伍再奇抓着浴室的门口不肯进去,“小妮、小妮,我们换一套衣服也能秒杀人家,我不要穿这一套。”
“这套好。”云妮硬把他塞了进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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