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要啃弟(1/2)
这边叶星辰边喝汤,边想着找谁攒局,最好把《天地英雄》的导演、制片人还有那个陈子华都喊来,然后找个合适的人饭桌上递个话,让这些人对凌蔚照顾着些。
那边阿牛和凌霄躲在房间里,听着凌霄的小委屈。
“我这日子没法过了,天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学校里学还不够,回了家又是背课文,又是抄书,又是练毛笔字,她们怎么不把我累死算了!”
阿牛干巴巴地劝解:“你姐和你妈是为你好。”
凌霄切了声:“得了吧,她们就是变着法的虐待我,想逼着我哪天熬不下去了离家出走,这样她们就没有我这个包袱了,她们就能吃香的喝辣的。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写毛笔字!”
“在这家里我就没有一点儿人权,我只要提出一点点反抗意见,她们就混合双打,完了还要克扣我的零花钱。”
“我怎么这么命苦啊!”凌霄抹一把不存在的眼泪,伸手拍到了自己的大腿上。
阿牛呆了呆,怎么觉得这动作好眼熟。
“写毛笔字挺好的,叶部长那么大的官还会一有空就在家里写两笔。”他拿叶星辰的爹做正面例子劝凌霄。
凌霄不解:“用铅笔、钢笔写字多方便,真是想不通这些人干嘛用毛笔,又是纸、又是笔的费那么多事,我觉得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的!”
阿牛摇摇头,认真说道:“毛笔字是咱们民族的瑰宝,我奶奶说写毛笔字不仅能练好字,还能磨炼心性,提高品味。”他又想了想,想到凌霄平日里总是把赚钱挂在嘴边,于是又说道:
“你要是写好了毛笔字,以后还可以靠给人写字为生,我知道有个书法家,他的字可贵了,一个字就能卖到五十万,就这他还不轻易给人题字。”
一听五十万,凌霄吃惊的张大了嘴,他伸出一只手,正过来翻过去。
“你说的是真的?该不会是哄我的吧。”他眼睛滴溜溜转着。
阿牛:“你可以问问二少,我说的都是真的。”
凌霄立刻就信了,他兴奋地有些想赶紧去书房练毛笔字,他也不求一个字挣五十万,只要能卖个五百块他就能乐翻天,到时候他什么也不干,就天天在家里写字卖,看他姐和他妈到时候还敢不敢对他呼来喝去。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凌蔚到时候会不会把他的钱给拿走?
很有可能,他现在卖点儿明星的签名照,凌蔚都要雁过拔毛分他一半,到时候凌蔚肯定会想方设法地把钱从他这里拿走。
阿牛看凌霄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皱眉忧愁,觉得好笑,便问道:“你想什么呢?我给你参谋参谋。”
凌霄看了阿牛一眼,觉得阿牛非常可靠,于是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阿牛。
阿牛听了直想笑,但看凌霄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于是只能用力把那笑给憋回去。
“你放心吧,到时候你姐只会为你高兴,怎么会要你的钱呢。”
凌霄一脸不信,说道:“我姐说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啃弟,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偏偏成了我姐的弟弟。”
“咦,你的书架上是什么?”阿牛突然说了一句不相关的话,引得凌霄回头看他的书架时,阿牛赶紧转头张嘴无声大笑。
凌霄不知内里地翻了翻他的书架,没翻出什么异样来,便道:“什么也没有啊,你该不会是看错了吧。”
发泄了一通的阿牛顺着说道:“好像是看错了,这样吧,我保证你姐到时候不会跟你要钱,若是你姐到时候跟你要钱,你就把我那房子拿走。”
想想阿牛的那栋大别墅,凌霄愉快地与阿牛达成了一致。
回去的路上,叶星辰问阿牛:“你跟凌霄那小屁孩说了什么,那小屁孩看着怎么那么不对劲儿呢。”
阿牛忍不住哈哈笑了一通,笑得叶星辰莫名其妙,他直接抬脚踹了阿牛一脚。
阿牛好不容易才忍住笑,便把刚刚的事儿告诉了叶星辰。
叶星辰听了呵了一声,虽然知道凌蔚肯定是故意捉弄凌霄才那样说,但他还是忍不住笑道:“真是出息!别的女人都想方设法要嫁一个有钱老公靠,她倒好,要啃弟。”
阿牛叹口气:“我要是她弟弟就好了,我愿意给她啃。”
叶星辰嫌弃地看了他家傻牛一眼,不想再说话。
马上就要进剧组,开始紧张拍摄,凌蔚担心到时候挤不出时间来去看黄老邪,便在开拍之前又跑了趟城外的赵家庄园。
一进后花园,凌蔚就看到园子里一片乱七八糟,黄老邪拿着一根鸡毛掸子追着那只鹦鹉跑。
“臭鸟,爷今天一定把你给炖了、烤了、烧了!”
“糟老头!糟老头!”鹦鹉也不惧地反击回去。
嘿,一人一鸟竟然也能打起来!看来这老头真的是很闲啊。
凌蔚饶有兴趣地看着黄老邪跟鹦鹉打嘴仗、满园跑,等到黄老邪累得跑不动直喘气时,那只鹦鹉便得意洋洋地飞到树枝头冲凌蔚喊:“小妖,小妖。”
“你好,臭鸟。”凌蔚笑眯眯地打声招呼,这只鹦鹉的名字就叫臭鸟,是黄老邪给起的。
黄老邪气喘吁吁道:“你看看你送我的臭鸟,这小畜生天天气我。”
凌蔚笑道:“多好的鸟啊,您看看您,都能围着花园跑几趟了,这可是别的灵丹妙药都换不来的健康啊。”
“哼!”黄老邪傲娇地哼了一声,问道:“今天还不到周末,你怎么就来了,是不是拉了什么东西在这里啊?我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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