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往事如烟,情在人间(2/3)
鬼魅的一巴掌,他终究是有些忌惮,不敢说话。苏常将自己带来的帆包递给了林明义,说道:“这里面是我很重要的东西,你一定要收好。”
“是,是。”
林明义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这里面应该就是法师的法器了吧,那么,自己一定要好好的保护。而且,看着小法师的意思,也许,自己的女儿能有生机啊。
和尚念了一声佛号,正想要上前,苏常笑了一声,说道:“两位,你们道行不够,还是下去吧。反正,无论你们觉得我是在吹牛也好,是有真功夫也好,都请让一让。人家请你们来,是来救人的,你们却只能够施展降魔手段,不能救人,你们问问林明义,他是让我来,还是让你们上。”
林明义没有太多的犹豫,说道:“还请两位高人给我女儿一个机会。”
苏常笑了。
和尚和老道士面面相觑,他们都退到了院外,这是苏常对他们的要求。整个房间,此刻,只剩下苏常、林明义,以及一个被恶鬼控制的女孩。
苏常很欣赏眼前的美景,这女孩的身材当真是美不胜收,那萋萋芳草地,更是苏常从来没见过的。
只是,那下面还不停的流着血,这是何故?
“咳咳,法师,你看…?”
这混蛋小子一直盯着自己的女儿看,林明义脸上没有什么表现,但是,心里面早已经怒火冲天了。看着女儿连月事的时候,依旧被恶鬼控制,心中更是倍感煎熬。
苏常立即道貌岸然了起来,他的双手一挥,一副场景便出现在林明义的眼前,那恶鬼的模样,也让林明义看得明明白白。
“这人,你认得吗?”
没有仇,没有怨的,根本不可能为了折磨一个人,而随便的上一个人的身。这厉鬼层次的东西,没有极深的仇怨,也不是能够轻易化成的。
可是,看那女人苦大仇深的模样,应该不是无缘无故的吧。
“这,这,这是我嫂子。”
“你认得啊,啊,啊,你嫂子?”
尼玛,苏常想转身就跑,心里面愤愤不已,姓林的混蛋的。你说你有这么多钱,只要你放出风去,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你要是想去什么天上人间,什么玫瑰天堂,那里那么多的小洞,你不是想玩谁的就玩谁的?
你竟然玩弄良家妇女?你竟然欺辱自家的嫂嫂?
难怪了,难怪这女人要在众人面前脱下你女儿的衣服,把你女儿的小**给这么多人看,难怪了,人家化为厉鬼缠上了你女儿了。
活该,你就是活该,我真是没想到,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渣?
苏常扭头了,他转身了,非常冷酷也很生硬的说道:“给我一个解释。”
林明义愣了一下,然后,接触到苏常对他鄙夷的眼神后,白痴也知道他的意思了。他苦笑了一下,说道:“你误会了。”
“哦,那么就让我知道这误会是怎么个误会?也让这位含冤而死的女子听听,究竟是什么误会?”
解释,是的,很多事情都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厉鬼也不去折腾女孩了,甚至给女孩穿上了衣服,静静的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林明义。
林明义沉默了,三年前,他的生意没这么大,而且,那也不是他一个人的生意,还有他的一位至交好友。
他们从初中就开始同窗,上大学的时候,林明义因为家境不好,经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那位朋友假装大方的请他吃饭,一请,就是四年。
直到毕业的那天,林明义从好友的室友口中得知,好友每天都会偷偷的藏两个冷馒头,就着一罐能吃三个月的咸菜自己吃,甚至还千方百计的不让室友说。
有句话不知道说的对不对,恩大成仇。
毕业后,林明义没有什么门路,学校也不管分配的事情,他找不到工作,是好友把辛苦找来的工作介绍给他,而好友只有重新去找下一份工作。
当林明义在公司浑浑噩噩的时候,一次出差,又意外遇到了好友,好友告诉他,有一个好的机会,于是林明义去了,他们真的发财了,五五开。
做事情,好友做的最多,动脑子,好友动的最狠,酒桌上,好友喝得烂醉如泥,为了一条销路,好友送礼下跪。
商业拼搏,好友就像是尘埃里的一条癞皮狗,而他林明义就好像贵族餐桌上等着喝血的吸血鬼,这些低三下四的活,从来都不用去干。
一天晚上,他们两个高高兴兴的喝完酒,聊着扩大公司的计划,去开车的路上,林明义看到了一把刀。
此刻,他们都有了孩子,有了自己更重要的人,但是,好友还是那脾气,“你先走。”
林明义不想走,真的不想走,他没有走,他冲了上去,他甩起手中的公文包,拼命的和歹徒搏杀。可是,歹徒是三个人,他们手里面有武器,林明义躺在血泊之中,他的好友也躺在血泊之中,他们都性命垂危,公文包里面的材料被带走了。
林明义颤抖着去摸手机,手伸到半途,就晕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五个小时过后了,他看到医生就问他朋友怎么样了?死了,林明义被这打击击倒了,很快的,家人孩子都来了,林明义也渐渐的醒了过来。
正要追查什么,朋友的妻子,他的嫂子就走了过来,嫂子也是他们一个大学的,和好友恋爱两年,一块打拼,对接济林明义的事情,一直颇有微词,更是在学校期间,将自己的饭钱常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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