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分化之策(1/3)
怎么说呢,“武征”具体措施以武力征服边疆民族的例子在汉朝也是屡见不鲜。
如汉朝在文帝、景帝时期,实行休养生息、韬光养晦的利民政策,加之君明臣贤,到了汉武帝时期,国力日渐昌盛,物质积累颇丰。
而随着时间发展,董仲舒的“新儒学”成为绝对思想权威,他的天人合一、大一统思想深刻影响着汉代民族政策,帝王把“天下率服,遐方各衣其服而朝”作为政治生涯追求的目标也就顺理成章。
于是从公元前133年到公元前89年,汉武帝“西荡河源,东澹海滣,北动幽崖,南耀朱垠”,为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到公元72年底,明帝派遣耿秉、窦固、来苗、文穆各率万骑分别出击匈奴,给匈奴以沉重打击。
但是武征往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武力,并且会因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而把取得功绩抹杀。
像是明帝时与匈奴的作战历时两年之久,国家陷于征伐中而不能自拔,在明帝驾崩,窦固回撤后,车师复叛,双方态势倒回到甚至不及之前。
包括汉武帝晚年对自己武伐之事都颇为后悔,曰“朕之不明,是以扰劳天下”。
由此看来,汉代以和亲、赏赐金帛、以夷治夷为主要手段的羁縻政策,比单纯的武伐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是优胜的多的。
它不仅能保证国家持续不断的往前发展,而且有利于多民族融合大发展,互相吸取民族进程中的精华,此后这类羁縻政策被历代帝王所应用、发展。
至于羁縻府州的设置的话,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集大成时期,同时也是多民族繁荣大发展时期,它国家强大,政治开明,在处理同周边民族关系时,总结前代经验教训,适应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继承了羁縻策略的精髓,并进一步发展,创立了羁縻府州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是内附少数部落内广泛地设置羁縻都护府、羁縻都督府、羁縻州、羁縻县,任命其酋清朝雍正时期实行广西改土归流政策研究领为都护、都督、刺史、县令,允许其世袭,享有自治权,但是要受到上级都护府、边州都督府或节镇的辖制。
这种制度之所以能够成功的在唐代推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历代帝王基于现实情况对羁縻策略的深刻认识,唐武德二年(619年)闰二月,唐高祖李渊下诏书。
“画野分疆,山川限其内外,遐荒绝域,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宇,怀柔远人,义在羁縻,无取臣属,朕祇应宝图,抚临四极,悦近来远,追革前弊,要荒蕃服,宜与和亲。”
唐高祖清楚的看到边疆与王朝腹地的不同,在“遐荒绝域”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怀柔远人”的民族政策,实际是“义在羁縻”。
唐在西南地区,于武德元年(618年),设置南宁、昆、恭等州,任命爨宏达为昆州刺史,以起到控制联络南中诸部。
到了武德四年(621年),南中诸部“皆纳款,贡方物。”
唐于是先后设置南宁州总管府、南宁州都督府,继续以爨宏达为都督,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
据《新唐书·地理志七下》记载,唐武德年间设置于西南地区的羁縻府州,还有隶属于戎州都督府的南宁州、黎州、匡州、尹州、曾州、宗州、徽州、縻州、盘州等;隶属于黔州都督府的牂州、充州、矩州和茂州都督府的涂州。
在东北地区,武德初年于奚族地区设置饶乐都督府,置慎州领洓沫靺鞨乌素固部落。武德二年(619年),以内稽部落置威州。
在岭南地区,武德初年,宁长真以宁越、郁林之地降唐,“高祖授长真钦州都督。宁宣亦遣使请降,未报而卒,以其子纯为廉州刺史,族人道明为南越州刺史。”
武德四年(621年),岭南酋帅冯盎以南越之众降唐,高祖析其地为罗、白、春、儋等八州,授冯盎为上柱国、高罗州总管,封越国公,拜其子智戴为春州刺史。
高祖在位期间设置的羁縻府州主要是起到笼络当地少数民族势力,保证新生政权的稳固,但是尚未成为定制。
而唐太宗及其之后的继承者则把这种制度大规模推广,正式作为治理少数民族的国策,形成了“一代之治”。
羁縻府州大规模设置首先应用于东突厥汗国十万余众的内附问题。
唐于630年灭东突厥,据《新唐书》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
唐太宗采纳温彦博建议,将突厥民众安置于东起幽州(今河北北部),西到灵州(今宁夏)沿长城一代的广袤地区,设置了顺、祐、长、化四个都督府,管理内附的突厥人,又在突厥部落聚居的内蒙地区设置定囊都督府和云中都督府进行辖制,“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
实行“因俗而治”,享有自治权,“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
但“然声教所暨”,受到“皆边州都督、都护所”制约,“其酋长首至皆拜为将军、中郎将等官,布列朝廷,五品以上百余人,因而入居长安者数千家”。
此后唐继续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羁縻府州,如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唐朝在回纥诸故地设置6府7州,以铁勒诸部首领担任。
总章元年(668年),唐征服高丽后,“剖其地为都督府九,州四十二,县百,复置安东都护府,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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