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都察院和一律四法(2/2)
提出,《商法》要明确‘商业无国界,商人有国界’的基本原则,《刑法》当明确商人若有商业叛国行为,族诛不赦的条款。另当明确两点,军队不属《刑法》管辖,军人犯法,由军律处置;皇室子弟亦不属《刑法》管辖,他们犯了错,只能由朕和宗正寺大宗正处罚。普天之下,除了朕言出法随,其余人等皆受民商税三法约束,概莫能外!”朱元璋这算是发了狠,为了推进税法完善,他不惜将自己的子孙后代也牺牲进去,以后除了当皇帝的那个人拥有绝对自由,其他人都得交税!都这么极端了,他就不信大明的皇帝还能穷成鬼,国库还能跑马!
从头到尾,刘伯温除了陛见问安和应了两声是之外,便没法插嘴说更多,因为他遇到了和李善长一样的问题,心里觉得哪儿不对却发现不了到底哪儿不对。
其实,朱元璋心底里也是惴惴不安,是不是太激进了些?他也在问自己。可是,现在真的是革新的最好时机,一旦一切按照旧制度定下来,想变革的话,触动的既得利益阶层可不是一个两个人。
一个人目光太超前,注定感到孤独,朱元璋心里有无数的想法想要实现,有无数的科技树技能点想要点亮,只是内心的想法终归是想法,他需要得力的手下来办事!现在的心腹手下,有才能的不少,只是不具备“现代科学”的素质,没法真的帮上他。
人才,还是需要自己培养,看来得催着李善长将两所书院的建立提上日程,只是这样一来,又得有大笔银子像流水一样哗哗流出去,得想个办法让两所书院自己养活自己,天朝的土地财政貌似可以借鉴借鉴?
状态提示: 第七章 都察院和一律四法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