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1/3)
在约翰的认知里,克洛德一直都是个“好哥哥”。他不怎么管约翰,却也尽到了兄长的义务,从没在教育和衣食上亏待过他,甚至还替他摆平过许多麻烦事。但是除此之外,克洛德也就没再做过什么了。面对他的时候,约翰总觉得自己是在面对一具设定好行为的雕塑,而不是什么真人。
然而今天的克洛德却令他打破了以往的认知。先是罕见地对某件事表示了兴趣,又将父母的领权慷慨地交到了他的手中,刚刚更是表现出了以往都没有过的强势……等约翰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圣米歇尔桥头,逐渐接近了圣母院所在的地区。
今天发生的事真是令人不着头脑……约翰想着,不禁问了一句:“您要带我去哪儿呀,哥哥?”
克洛德却像是被人从沉思中打断了一样,讶异地回过头来:“您怎么还在,约翰?”
约翰:“……不是您说要带我走的吗?”这样的克洛德显得比以往鲜活多了,但是感觉上也可恶多了!
“我以为您长到十六岁,总应该明白什么叫客气话。”克洛德冷淡地道,敷衍般地摆了摆手,“如果没有事情的话,就请您自便吧。”
约翰憋了一口气,半晌才道:“可是,那个老头子呢?”
“……老头子?”这次换成克洛德神情奇特了。
“对,就是那个穿着黑斗篷,拉着我在那里说话的老头。”约翰说道,“你们好像认识?他和弗洛罗家有什么关系么?方才他就像是一位老父亲一样,关心地问了我好多事情……”
约翰的心思并不完全放在弄钱上,对老头本身也ting感兴趣。长到这么大,他还是头一次听到别人纯粹带着关切地问东问西,感觉十分新奇。无端端地,他忽然有点希望克洛德不再像以前一样遵守着“好哥哥”的固定模式,而是也能像路易十一这样地问他两句。
难道他和克洛德不是彼此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吗?
克洛德沉默半晌:“……你最好以后不要和他接触,约翰。”说完,他也不解释什么,转身就大踏步走了。
留下约翰看着他随风飞扬的袍角:“……”
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喂!
克洛德和路易十一之间的恩怨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在他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年时。
弗罗洛家的家长当时认为,家里应该有个孩子去献身神职,于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培养他,让他从拉丁文开始学习认字,培养他的性格和能力。后来发现克洛德十分聪明,弗罗洛先生便放心地把儿子送进了大学城的托尔西学院,让他在里面学习神学。
年幼时的克洛德被父母养成,在学习上又十分勤奋,专心无骛,很快就得到了老师们的赏识。十四岁那年,神学博士米勒·狄利埃主动找到了克洛德,希望能收他做自己的弟子。克洛德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也就因此遇见了路易十一。
狄利埃先生名义上是谢夫·圣德尼学校的神学博士,实际上却是为查理七世服务的炼金术士。查理七世去世以后,路易十一在兰斯大教堂加冕。由于父子俩的关系并不怎么样,狄利埃先生不禁也有些担心自己的小命,多方观察后,才选择了克洛德做自己的弟子。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克洛德就学会了狄利埃所能教的一切知识。但是他本身对炼金术并不感兴趣,只是因为狄利埃的要求,才勉强自己去涉猎了一些。而在这时,路易十一在早年的流亡中所患的旧疾开始发作了,狄利埃认为这是个攀附上去的好时机,于是便带着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弟子去觐见了新国王。
点石成金、返老还童、长生不老,这几乎是所有人类的共同追求,更是炼金术士们想要达成的目标。近几百年的时间里,炼金术士中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如果能追寻到炼金术的极致,就可以制造出贤者之石,同时实现这三样目标。
作为一个合格的炼金术士,狄利埃先生当然也是想达成这一伟大成就的。但是红药液(贤者之石)怎么做,实在是没有先例。凭借着自己多年的索和查理七世的慷慨相助,他总算取得了一部分成果,只可惜查理七世没能等到那个时候,而研究又需要大量的经费……
哪怕是为了钱,狄利埃先生也不得不去和路易十一打好关系。
路易十一原本对这些研究ting感兴趣,毕竟没有人会嫌命长。但是当他听到狄利埃先生说,想要炼成“红药液”(贤者之石)就必须要血缘近亲的牺牲时,这种兴趣就立刻烟消云散了:“牺牲?”
“父母,兄弟,或者儿子。”狄利埃先生坦白地道,“炼金术的本质是等价的交换,一束阳光埋在地下几千年,才能变成金子……铅块要用八百年的时间经历四个时期,才能转化为白银……也许死人在地下埋上几千年,就可以变成肉翼的天使,可是到那时候,您的亲人又去哪里了呢?还不如先做好牺牲的准备,只有延长自己的生命,才能见证更多的奇迹……”
路易十一子嗣不丰,直到加冕这年王后才生下了长女安娜。狄利埃的本意是让他牺牲掉刚出生的小女儿,获得更加长久的王权和寿命,谁知路易十一却误以为他是要牺牲掉自己还未出生的儿子,顿时暴怒,毫不客气地让人把狄利埃打了一顿赶了出去。
这次的挫折却并没有让狄利埃却步。他越想越觉得拿王室来做实验是个好主意——如果路易十一能取得长久的统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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