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初嫁(1/2)
大中三年,蜀地,清安镇。
程家村坐落于西蜀与云滇交界的小山沟,悠悠青山,郁郁苍翠,有画不够河流溪水,有肆意的白鹭黑鸦,青砖小桥,吹烟人家。
这一日,爆竹声声,喜乐轰鸣,村里的一众老小呼朋引伴,脸上挂着开怀的笑容全部涌入程夫子家。
做为程家村唯一的夫子,今日嫁女,这可是难得大喜事。
“传闻烛下调红粉,明镜台前别作春。不须满面浑妆却,留着双眉待画人”
绯服的新郎高声吟唱着催妆诗,院子里嘻笑声声,程越任由全福娘子用细细的红线绞掉脸上的汗毛,微微的疼痛感让她不自觉的缩了缩了肩膀。
全福娘子咬着红线停了下来,嘴里一面安慰一面打趣:“做新娘子都要过这一遭,打扮的美美的,好叫新郎官失了魂去。”
屋子的大娘大婶们哄笑而起,程越两世加在一起都没有正儿八经的举行过如此繁杂的婚礼,却也娇羞的低下头,心里隐隐期待着另一种相夫教子的生活。
程越不是土生土长在程家村人,也不是真正的大唐子民。
她不过是一缕千年后世的孤魂,机缘巧合成了现在的程越。
十二岁的程越克死在从长安回程家村的路途中,两父女架着牛车,一路风餐露宿,小女孩不幸感染了风寒,在一个夏天的夜里悄悄的去了。
做为灵魂在这个偏离中国历史的陌生时空里飘飘荡荡许多年,久得自己都快忘记原来的世界,原来的自己。
尽管现在的国家也叫唐朝,皇帝似乎也是李氏当权,都城也是响彻世界的长安。但并没有千古女皇的舞台,三百年的历史全是李家男儿的天下,国家有兴就有衰,皇权走到经年,一切都开始落没。
当年圣上李忱,虽然是一个勤勉上进的好领导,但架不住他爹他祖父的昏庸无能,奸臣当道、皇室分裂,藩王异动。
有人弄权,也有人是一股清流。
以陆家做为代表的亲皇派,手握兵权、拥兵天下,却忠君不二。
尽管陆家军现在的领袖只剩下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从小在军营与战火中成长的少年将军,成名于十岁。
程越穿越在大唐的第一个年头,大唐正经历一场浩大的劫难。
偏远的村庄虽未受战火的洗礼,但村子里仍然送走了一批年轻劳力。
唐建安十二年与突厥的战役里,陆家军伤亡惨重,威远大元帅陆占亲自挥兵作战,其三子分别在此战投中损躯殉国,独留一下十岁的长孙陆唯。
福无双致,祸不单行,年迈垂矣的老人还未从丧子之痛中回缓,十岁的陆唯被军中奸细虏走,破城之时被突厥二王子绑于帐前,逼迫陆元帅降兵割城。
可是谁也不成想到,就是这个少年,只身斩杀突厥主帅,助大唐军队提前胜利结束赫赫有名的建安战役。
程越开始的大唐人生,于这些大人物沾不上半分关系。
这些流传于民间的英雄事迹,更像平凡生活中的调味剂。
那个粗心的父亲并没有发现自己养了十年的闰女已换他人,一如既往的拖扯着小姑娘开心的成长。
小山村的日子单纯、美好,这里的人质朴纯真,程父曾有功名,当仁不让的做起了相邻村落的学堂先生。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在这静谧的悠悠岁月里,那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转眼已到及笈之年。
程父最大的心愿,便是自己的女儿嫁一如意郎君,平淡悠闲的过小日子。
是以,因缘际会穿越成了十二岁的小程越那一刻开始,早已决定代替小姑娘幸福的过完她的人生。
十八岁的程越,要嫁人了,新郎是隔壁村的才子,书香门弟,家有薄产,最重要的是那小子长得挺合她眼缘。
第一次相见是在村口,那天下着雨,程越前往村里唯一的学堂给他老爹送午饭。
那个傻傻的少年,一个人孤怜怜的在村口的小破庙躲雨,衣衫湿了大片,头发水辘辘的,狼狈不堪。
程越轻笑着走过,眼睛笑成了一道好看的月牙,少女的甜美与婀娜,像一道清新的风,吹皱了少年的心。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初入情海的懵懂,伞下魂牵的女子,造就了一段一眼终身的佳话。
扑上白白的粉渍,朱唇轻点樱红,黑溜溜的秀发在全福娘子的手中,执梳而歌:“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有头有尾,富富贵贵。”
堆起高高发髻、额前桃花金钿,青眉远黛,团扇遮面,青色的喜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镜中好一个标致可人的美娇娘。
“真美…”
“真漂亮…”
“像天上的仙女…”
乡下的妇人大多实在质朴,赞美的话实在却又发自内心的动听。
程越羞赧的笑了,好在右手的团扇掩盖了小儿女心态。
喜娘亦步亦趋的挽着她的手,走出闰房。
天色渐渐暗黑下去,夕阳的余光仍洒在这方小小的院落,红红的灯笼、红红的喜字,红红的烛火,交织成红尘最灿烂的烟火。
男子清润的声音再次响起:“绾发结今生,银翠缀娇娥。盈盈泪光行,执夫同鸳盟。红帐芙蓉暖,百首不相离。”
“新娘子快快出来…”迎亲的小伙子们高声调笑,气氛和乐美好。
千呼万唤中,程越终于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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