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4)
我的灵魂在地狱的城堡里寻觅你的影子,
群鸦在荒野里啄食我那早已腐烂发臭的尸体——
今晚,我开始踏上一段不为人知的旅途,那是在秋风瑟瑟的深夜里迈开的脚步,脚步很轻,但手上的那只圆珠笔却十分的笨重,脚下所踏的每一小步,笔下所写的每一个文字,都是十分清晰的回忆。我迟早都有死去的一天。正所谓,生有时,死有日。现在我趁着还活着,赶紧踏上这段不为人知的旅途,手也随着迈开的脚步不停地写着。同时不停地对自己说,无论如何,都要走完这段旅途,哪怕我那颗早已斑驳破碎的心灵只剩下一丝的气息,我也要走完。握着圆珠笔走完这段不为人知的旅途后,就算我死了,也值得。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生命,更对得起昔日那段美丽而又心碎的往事。
如果一定要打破锅底问我为何要书写这段遥远的往事?其实我也不知道,就像我当初不知为何爱上那青春年少的女孩,或许这世上有很多问题都没有答案,又或许是被当事人故意隐藏了,就比如我为何还坚持书写这段往事,毕竟已过去好几年?如今我已忘记为何还坚持书写这段往事,然而我无法忘记的是当年青春热血的初心:当一名出色的写手。
翻开日记,回想往事,我清晰的记得当初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写手。所以在学校就读的时候原本的专业已然成为我的副专业,练习写文稿已不知不觉成为我的正专业。遗憾的是梦想成为了青春的祭奠品!
目前这部稿件已先后十次易稿,之所以要先后十次易稿,是因为每次改完之后,总觉得不合心意,甚至有些片段要修改十多二十遍才合心意,也有个别片段要重新书写。一句话,当初我怎么追我的初不是虚构的艺术作品,而是现实的生活写照,书写普通高等院校的教育现状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生活的状态。正因如此,我相信这部小说可以给读者带来收获,带来快乐!
书写短暂而又平淡与琐碎的青春。只有现实的生活写照才能更好的反应现实生活。
通过阅读这部小说,可以提早了解所谓的大学(普通高职院校)的生活,这样就不会被蒙蔽在谣言中。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学校骗学生,学生骗家长,家长骗村里的人,村里的人骗乡里的人,最后乡亲父老都被蒙蔽在欺骗中。
在这部小说里,代表我的是我的学名羊维仟,我用实名制书写。当然除了我是实名制之外,也有两个同学同意我用实名制书写,其余都是化名。文中我会注明谁是实名制,谁是化名。至于我为何用我的实名制书写,如果各位看官想知道,请一直往下看,总有一章为你解读?
是的,正在学校就读的羊维仟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写手,每当空闲时间不是躲在宿舍里看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各国名著就是练习写文稿。这天也不例外,这天却逢是星期六。罗定的夏天堪称异常的闷热,不是纯粹的温度高而热,而是让人呼吸都觉得困难的闷热。树叶花草在烈日下显得很憔悴,水泥地板被烈日晒得散发形状不一的热气。
午睡醒后,羊维仟坐在床上翻看戴赫劳伦斯的佳作《儿子与情人》。看着看着,刚用凉水洗过的额头突然布满了汗珠,圆圆的汗珠慢慢地往下流,途径脸颊,接着流到下巴,然后慢慢地滴答在翻看的书页上,一滴,两滴……羊维仟很不以为然地用手腕抹去额头和脸颊上的汗珠,又用手抹去书页上的汗珠。接着,继续看书。不一会儿,又是满头大汗,他不耐烦地又用手腕抹去额头上的汗珠,把握在手上的那部名著《儿子与情人》放在电脑桌上,坐不住了,起身向走廊走去,刚踏出宿舍门槛半步,立马把伸出门槛的那只脚收回来,门外比室内更炎热,在室内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来走去也不是。真是热得发慌,闷得让人窒息。白色天花板上虽然挂着两台电风扇,但这两台电风扇根本不管用,已开到第五档,人非但没有感到凉爽,反而觉得更热。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一阵凉爽的清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屋子里,吹拂在他那微热的脸庞上。此时他快速脱掉上身的短袖,然而清风吹过之后却不再光临。实在太热了,没有办法,他只好拿着本子在窗前不停地用力给自己扇风,眼睛却眺望着窗外的远方,像是若有所思。我好久好久都没有在校园里闲逛或者打球了。难得今天是周末,趁今天周末去打球总比呆在宿舍里面任由热气蒸腾要好。想到这时,他向许文宝的宿舍走去。
许文宝和羊维仟是同班同学,又是同乡,刚到这所高职院校就读的第一个学期还同宿舍。后来和同班的其中一个同学闹矛盾,合不来,羊维仟一怒之下选择搬到503宿舍,许文宝咽不下心中那口气,继续住在501宿舍。对于为何合不来,后面章节有讲解,敬请继续阅读。
“宝哥,去打乒乓球。”羊维仟走进501房间,对许文宝说。此时,许文宝坐在床沿边正在学习弹吉他。许文宝所度过的春秋比羊维仟多,所以羊维仟习惯称呼许文宝做宝哥。
“哟,你这小子今天怎么搞的,怎么突然想着去打乒乓球,今天该不会下雨吧。”许文宝笑着说。
“不会,今天绝对不会下雨,你看太阳那么大,那么热,你觉得会下雨么?”羊维仟笑着回答说。他的话语还没有完全消失,许文宝便把抱在怀里的那把古典吉他放在床上,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