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惊雷声声化人身(2/3)
这一巴掌说重也不重,说轻却也不轻,就这一巴掌将因为受了天雷过分虚弱的晔夕给扇晕了过去。孟忧一面骂骂咧咧的扒着晔夕的外衣给自己穿上,一面认命的背起昏迷不醒的晔夕。
晔夕表面看似清瘦,却也是个有分量的,他的个头高出孟忧许多,孟忧只得将他的手搭在肩上,任由他的长腿拖在地上,半托半背,给搬回了小屋。
孟忧一路上不停地埋怨自己,真会瞎想的,刚才那冲动一定是脑子被雷劈坏了,才会有了想躲在他身后的想法,像这么一个不打就作死的少年,自己怎么会有那种感动呢?幸好,他们跑出来的路也没多远,用不了一会儿,就回到了小屋。
孟忧丝毫不怜惜的把晔夕往榻上粗鲁一丢,喘着粗气给自己倒杯水喝。
提起茶壶,却发现里头已经空了,只好又认命的去外面打水。
背着剑出门才取了水,她就在几近干涸的小河边遇到了一只长得像赤豹,长着五条尾巴和一只角,发出的声音如同敲击石头的响声,正低头饮水。
孟忧一眼便认了出来,这是狰,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
那狰从饮了几口溪水,侧过头来,看向孟忧,死死的盯上了她背上的那柄长剑,显然是认出了这把剑的来历。
它识得那柄长剑,那是屠杀它的同胞,割去皮毛,砍下头颅的剑,那把剑的主人是西地人主,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仗着力大无穷,就横行在这西地荒蛮之地。
还时不时开个什么会,喜欢捕捉一大群巨兽去他的地盘上,与他闲聊!这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比杀了他们还要恐怖。
其他几地的领主都是干净利落就给吞了,他倒好,吞之前还要谈谈心,未得到回应,便摇头叹气,提剑杀了。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的头颅被砍下来点燃尸油做了灯笼,毛皮则被剥下来用来做毯子,肉也是或腌制,或暴晒,或烤了,总之没有一处不受到他的侮辱。
可偏偏他又是个极难的对付的,死在他手里的神兽不计其数。今日正好碰见了,看他也没什么厉害的,不如传闻中那般冷血残酷,不若试上一番。
孟忧看着那狰越来越不友善的眼神,只得将水背起,表情讪讪,“不好意思啊,多有得罪,还请海涵!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把破剑,若是你愿意的话,我也不是不可以不把这剑交给你。只是,这剑身破损得这么严重,还望您勿要见怪!”
狰丝毫不为所动,孟忧只得把背上的长剑一解,双手一捧,“拿去。”
狰却是放射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呲着牙齿发出正欲攻击的声音。
孟忧暗中将剑利落一抽,剑光凌厉而去,腾空挥剑,长剑猛地没入狰碧绿的眼中,顿时自狰的眼珠子里pēn_shè出绿色的汁液来,臭气熏天。
那一切来得太快,等狰反应过来的时候,眼上已是剧痛。它嚎叫着一甩头,孟忧就借着力直接拉着剑飞了出去,在地面上滚了一个跟斗后,转身就跑。
狰疼得发了狂,跟在孟忧身后不停地喷吐着火球。一个接着一个,不让孟忧有一丝空闲时间,左闪右躲,孟忧被追赶着跑到了西地的尽头。
此处并不似晔夕的住处一般温婉宁静,这里不见河流,却能听到百川呼啸奔腾之声,地下似乎藏了千军万马,孟忧一步一步退着,背抵上了一处爬满了青苔的墙壁。
她握紧了剑,不能躲,无处可躲,不能退,无处可退。
想起幼时被大皇兄以剑逼至一个墙角时,大皇兄说过,“来了就要面对,不管是千军万马还是单枪匹马,不能躲,不能退,这是身为我们孟家皇族的职责。遇事要沉着冷静,一眼洞察敌人的弱点强项,攻弱守强,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无坚不摧的!”
那个人用剑指向她,“所以,无论遇到何种悲痛,何种绝望,切勿轻言放弃,”
他望向远处,叹了一口气,“因为,这世上有那么多生灵正等待着你坠落下去的那一瞬,好替代你的位置,对你所放弃的,正求之不得,望而不能。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吾等当需谨记,不能躲,不能退,这是职责所在。”
皇兄……
孟忧咬紧牙关,这么多年,竟差点忘记你的教导,差点忘了,我不是泼皮道士,我是一个皇族中人,不能躲,不能退,既然来了,就只能一战。孟忧堪堪躲过一个火球,以微弱的术法一挡,又一个火球在空中炸开。那狰越来越近了,孟忧银牙一咬,提着剑杀了过去。
不能躲,不能退……
孟忧一向是个不怕死的,这么想着皇兄的教导,更是有了冲劲儿,以至于虽然狰的体型极大,却也占不到多少便宜。
孟忧架着术法,在狰的身上上蹿下跳,虽是再怎么用力刺,但终是体力有限,孟忧刚恢复人身还没多久,自然是不能跟这些终日在荒蛮之地奔跑的巨兽相比。
和对方过招还没几下,孟忧就被狰的一条尾巴给击中了,她被扫了好远,重重摔在地上,溅起厚厚的泥土,合着腥甜的血味儿,孟忧几欲作呕。
剑被甩飞,横插入长满青苔的墙壁,孟忧感受到狰正慢慢走来,一步一步,大地震颤,不需多余的招数了,只用一脚,孟忧定会被踩得稀巴烂,连同她那些扰人的信仰,一同会被深深陷进泥里面去。
她想再抬头瞧瞧这片天,可仰头望去,她愣住了,原本湛蓝的天空变得血红。
不是因为天变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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