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木头疙瘩(1/2)
见项教官又恢复了做教官的常态,三人再也坐不住了,赶忙起身告辞。
凌零懿临走前还塞给他一瓶刚从季昊那里花五个学分换来的化腐生肌丹,因为方文山之前掳走了她和沈麒麟,她反倒是因祸得福,被奖励了一次三等功,一下子多了100学分,所以换这瓶丹药时一点儿不心疼。
项西北还来不及拒绝,三人就耗子一样溜出了房间,他哭笑不得地看着掌心那瓶化腐生肌丹,轻轻摇头自语道:“这丫头,难道不知道一个练气五层的修士,身家怎么都会比她这个刚入门的小菜鸟要丰厚得多吗?这种东西不说自己留着用。”
话虽这么说,但他心里却是升起一丝暖意,这次遇袭他对凌零懿的表现十分满意,当他毫无预兆地取出匕首刺向她时,她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就选择了信任并配合他,否则他们根本没机会伤到叶如媚,后来他为她争取逃生机会时,她更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与他同生共死,这种行为如果放在他多年的老战友身上并不足为奇,可她只做了他的学生两个多月。
这是一个可以交付后背的战友,这是他对凌零懿的评价,这个评价他统共给过不超过五个人,这也是他给予朋友的最高评价了。
沈茹云送走访客后上了楼,她吃惊地看到项西北唇角挂着的一抹淡淡微笑,然后状若不经意地问:“阿北,刚才那个小姑娘就是你拼死都要护着的人?”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学员死在我眼前。”项西北说。
“你呀!就是只顾战友不顾自身,想当年如果不是你舍命救我,我如今也不可能站在这儿了。”沈茹云一脸心疼说。
“我们是同学。”项西北说。
他的眼眸中一片清明,看得沈茹云十分失望:这个木头疙瘩,他就不能深情款款地看她一眼吗?
这些年凡是见过她的男人几乎没有不为她心动的,可偏偏她一颗芳心全都系在了他身上,而他就是像个瞎子一样,嫁妆看不懂她的心思。
好在这么多年来也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稍假词色,他至今还是一颗无主的芳草,至于刚才那个小丫头,无论修为还是容貌与她相比都是云泥之别,她之前的担心看来真是太多余了。
见他面露疲色,她赶忙识趣儿地告辞:“你先休息吧,我就在对面客房,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项西北没说话,只淡淡点头表示他知道了,沈茹云一脸黯然退出房间,轻手轻脚替他关好房门,这才走进了对面房间。
唉!这冤家就是不解风情,她也只有一点点主动靠近了,好在他们都是修士,未来的岁月还很漫长,哪怕五十年、一百年,她相信终有一天能够走进他的心。
她是我强制招进特综系的,当时我恰好路过y市,无意间发现她身具灵力,想到咱们国家如今古武人才凋零,所以就直接给她下了通知书,其实这姑娘原本是想进少年科技大的,好好一个学霸被我给挖来了,如果她在我面前出了什么事,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的父母交代。
凌零懿回到宿舍门口,就看到一个红色的影子闪电般向她冲过来,原来是红风。
有段时间没见了,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偷吃了好东西,肚子都变得圆滚滚的,踩在她的肩上沉甸甸的。
“小东西,你这是每天都在偷鸡吃吗?短短半个月不见,居然胖成这样了?”陆凌零懿笑着揉了揉它毛茸茸的脑袋说。
红风冲着她呲了呲牙:爷想吃鸡还用偷吗?自有特综系养的那帮小宠物主动给它献上来,它吃的时候还要挑肥拣瘦呢。
呲过牙之后红风终于还是忍不住亲热地用它的大尾巴扫扫她的脸颊,再用脑袋蹭蹭她的脖子,凌零懿的心顿时被萌化了,顾不得满身的疲惫,认命地带着红枫大爷去洗澡、吹风、按摩一条龙服务,然后将洗的香喷喷的它放到自己的床上,看着它肚皮朝上四仰八叉地打起小呼噜,这才去洗漱。
一通忙活之后,她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开始整理东西。
这一趟出去,除了那根腓腓腿骨之外,还有沈老爷子给的那套玄灵飞花针,师傅和大乌贼方文山塞给她的两张黑卡,还有方文山昨天离开前塞给她的一块一斤多重的龙涎香。
据他说这是从一只死去的练气二层的抹香鲸身体里取出来的,龙涎香的价格她大概知道,这东西比黄金还贵,而她这一块还不是普通的龙涎香,是蕴含着灵气的龙涎香,这要放到玄门拍卖会上,价值不可估量。
当然她并没有打算拿它去换钱,方文山这东西放在屋子里,有助于她运功,有了它的辅助,她修炼的速度绝对会快上一倍不止。
这东西不是价值连城,却也珍贵的很,随身带着自然不便,她想了想,就把它放进那个专门存放她各种宝贝的抽屉里。
那里面有她捡回来的兽骨梳妆匣、骨梳和骨镜,还有红风从外头捡回来的那块黑色鹅卵石,佳还有各种分辨不出材质的破石头、碎瓷片、玻璃珠子之类的。
凌零懿看到那梳妆匣时,不由得有些心动,她现在有好多钱可花了,但这些钱都是别人送的,不到万不得已她一分都不想花,所以她想找机会看看她捡来的东西能不能卖点儿钱。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一年一度的全校学生大比武将于11月25号举行,今年比赛地点定在帝都国际体育中心,外地选手都提前三天赶到了帝都,而他们学校因为是地主,所以一年级新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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