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武术高人(1/2)
一大早,郑翼晨走到对面公车站牌下,等了三分多钟后,他登上了257路公交车,今天运气不错,霸到最后一个靠窗的位子。
他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有些灰心,淡淡叹了口气。
自从那一晚修炼气功心法被毒蛇惊吓到,之后的好几个夜晚,他不管怎么努力,都无法进入到那种冥想出经气的奇妙境界,更别提汇聚经气于丹田这一个步骤。
他修炼《灵针八法》的进程,也就这样停滞不前,只好每晚勤加练习唯一掌握在手的汗法。
他和罗宾本来就不怎么和谐的关系也跌入了冰点,基本零交流,当然每天还是大鱼大肉伺候着它。
他也曾经试过加固窗户,不让罗宾有机会跑到外面去,免得它又带回一些危险物件回家,结果第二天回来他发现房门打开,而罗宾则不见踪影,一开始以为遭小偷了,检查了一下才发现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当看到大摇大摆从大门进来的罗宾时,他这才醒悟这只猫居然自己开门出去了。
有了这段经历后,他每次出门前都会主动帮罗宾把窗户打开,免得它再次做出打开大门迎贼来的举动。
在他回忆这些事时,公车已经开到下一站,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妙龄少女上车后站在了他身边。
公车上的喇叭适时响起:“文明礼让,关爱他人,请为老弱病残孕,及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郑翼晨起身拉着大肚少女坐下他的位子:“你坐吧,我还有几站就下了。”这个“几站”,其实是12个站。
少女急忙推辞,郑翼晨指着她的肚子说道;“你都怀孕大肚子了,怎么能让你站着呢?就让我发挥一下雷锋精神吧。”
少女红着脸低声说道:“我……我不是怀孕,就是长得胖了一点。”
“啊?嗯,那还是要让你坐,你的负担那么重,也不容易。”郑翼晨意识到自己摆了个大乌龙,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还是坚持让少女坐下。
少女拗不过他,说了声谢谢,费力将硕大的身子塞入座位中。
他就这样站着,过了四五个站之后,随着上车人数的增多,车厢内开始拥挤起来。
空气浑浊,香水味,汗臭味,皮革味,数十种味道混成一团,拼了命钻进郑翼晨的鼻孔,让他体会到什么叫做“百感交集”。
就在这时,有人挤了过来,紧贴他的身子,居然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韭菜味,熏的他十分不舒服,往旁让了让。
结果那人还是照样贴了过来,同一时间他感觉到口袋里的皮夹似乎有些松动,警惕心起,斜眼一看,子衬衫的年轻人正低头忘我的用食中二指伸进他的裤子的口袋,小心翼翼的将皮夹一寸寸提起。
看着他那么专注的神情,郑翼晨忍不住想要吐槽一句:“这人的业务水平也太差了,太侮辱小偷这么职业了。”
他想起强叔曾经说过一些专业小偷的训练方法,据说这个群体的人最主要练习食指和中指,一开始每天泡醋,把骨头泡软了,然后就使劲戳墙,长年累月下两根手指就会一般长短,到那时才开始学习盗窃技巧,往往是放置一个穿着正常,浑身挂满铃铛的假人模型练手,在数秒内偷走假人口袋内的东西,能成功偷走而铃铛不响的人,才算成功出师,可以出去外面做小偷这一门职业。
而现在这个盗窃他钱包的仁兄,技术实在是太拙劣了,郑翼晨心里的“铃铛”被撩拨的哗哗响,他终于忍不住开口说话了:“哥们,你应该是准备练练手,提高一下业务水平来的吧?真的应该多练练。”
花衬衫少年这才惊觉自己的偷窃行为被事主逮个正着,脸色一红,旋即浮上一抹怒容,低声怒吼道:“让你嘲笑老子!”他举起拳头,一拳直击郑翼晨的心口。
郑翼晨看他架势,就知道这个人的拳脚功夫比盗窃的水平更加拙劣,忍不住轻叹一声:“这年头的流氓小偷,质量与素质直线下降,难怪这个社会越来越繁荣昌盛。”
他平日里可没少练功,对付这种花拳绣腿不在话下,伸手一搭,拂开他的拳头,另一只手伺机而动,后发先至,一记重锤打在花衬衫少年的肩头。
两人短短交手一招,没惊动到车厢内的其他人。
那人肩膀疼痛,凶焰大炽,见拳脚功夫比不上郑翼晨,面露悍色:“今个儿就给你这不长眼的家伙放放血。”
他从兜中掏出一把弹簧小刀,一按按钮,锋利的刀锋弹了出来,一声狞笑,手一扬,挥刀直刺。
郑翼晨这才开始害怕起来,敢情这兄台果真不是做小偷的,看着出刀的凶狠明显就是一个见惯血的青皮。
以他平日经常习练武术的功底,这一刀他是有能力躲开的,可是在这摩肩接踵的车厢内,他如果躲了这一刀,这一刀就要伤到别人了。
他看准刀子的来势,轻轻移动脚尖,身子侧开两寸,避开胸口的重要部位。
泛寒的刀锋在郑翼晨的右臂上留下一道十多公分的刀痕,鲜血淋漓。
少年正准备再添上一刀,一只巨大的手掌毫无预兆的探了过来,握住他持刀的手腕。
花衬衫少年发出一声痛呼,这只手掌就像铁箍一样锁在他的腕上,不住收紧,几乎要怀疑自己的手要断了,刀也拿不稳,掉在地上。
郑翼晨捂着伤口,往后一望,这才看清出手援救他的人居然是一个满头银发,身材魁梧的老人,急忙道谢道:“谢谢大叔帮忙。”
银发老人点头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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