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探花(1/2)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杨易此时坐在客栈中自斟自饮,他不喝酒,只能喝些普通的茶水。
他吃得很慢,往日里无辣不欢,现在却吃的很少。
他在等人。
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放眼天下,但凡武林中人,愈是高手,只怕没有一人不想见识一下小李探花的飞刀,也没有一人不想亲眼目睹一下他那出手一刀的惊心动魄!
上官金虹如此,杨易自然也不例外。
只可惜,要见识这出手一刀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上官金虹本已站在胜利巅峰,他不相信李寻欢的飞刀真能“例不虚发”,结果赌输了!不止输掉的金钱帮的千秋霸业,还有自己的性命。
那么杨易呢?
对此,杨某人表示:飞刀你随便发,只要不对着我就行了嘛……
一阵风雪涌入,杨易打眼一瞧,却是一名虬髯大汉簇拥着一个中年人走进来。
这名中年人身上穿着貂裘,脸上满是风霜与凄苦之色,仿佛有些落拓,却隐隐可以看到年青时的英俊fēng_liú。而最惹人注意的,还是他的一双手。
一双仿佛有魔力的手!
中年人那双手苍白而修长,虽然并不完美,但却十分沉稳,仿佛世界上一切事都无法令它颤抖分毫。可以想象得出,在这只手不握着酒杯的时候,也必然是一双拿刀的好手!
有着如此一双手的主人,身上的故事想必也很精彩,很丰富,但现在他却充满了沧桑与凄苦,甚至是落魄!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
天已渐渐地黑了。
“少爷!”此时旁边的虬髯大汉已经回到了中年人身边道:“南边的上房已经腾了出来,少爷随时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是点了点头。
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候,一阵喧嚣突然传来。
“哈哈……老二,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当初遇到那‘太行四虎’的时候?”
饭铺中央,一名紫红脸的胖子大肆吹嘘,说得极是兴高采烈,已有三分酒意上头。
他的确很值得骄傲,江湖上谁不知道金狮镖局的“急风剑”诸葛雷,武功只在总镖头之下,特别是一手迅如疾风的剑术,已超出普通武人不知凡几。
“当然,大哥的快剑谁人不知,谁人不服?”
与他同坐的几人大肆吹捧,诸葛雷大笑,状极欢快。
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门口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轻轻叹了囗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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