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于情于理(1/2)
王天安住的公寓楼和萧正阳住的公寓楼不是一栋楼。
一营营院外面的公寓楼,一共有三栋,一栋是最老的营职楼,三个单元五层,一梯两户,一共三十户,营里的人俗称为“三十户楼”,另外一栋是稍微新一点的营职楼,三个单元七层,一梯两户,一共四十二户,营里的人俗称为“四十二户楼”。
还有一个团职楼,两个单元五层,一梯两户,一共二十户,营里的人俗称为“二十户楼”。
萧正阳住的是三十户楼,一户的建筑面积五十三,使用面积只有不到三十九,面积不大,住一家两口或者一家三口还是可以住的。
王天安住的是二十户楼,建筑面积九十,使用面积七十二,这在老楼当中算是比较宽敞的房子了。
这三栋房子中,最老最旧的,是三十户楼,其次是二十户楼,格局最好,也最新的是四十二户楼。
只不过,四十二户楼的房子,也是按照营职楼的标准设计的,比二十户楼的面积要小,一户的建筑面积七十,使用面积五十三左右。
按照现有政策,离退转干部,如果回到地方之后,没有额外享受福利分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一直住在部队的公寓房的。
也就是说,王天安如果没有在地方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他是可以在这个团职楼住一辈子的。
九十平方的房子,没有产权,但是有使用权,不用掏钱购买,每个月只用缴纳很少的房租,就可以一直住着,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好事。
不要说王天安了,就是萧正阳,如果能有这么一套房子住,他也不会愿意随意就交出去的。
但是,政策摆在那里。
退役军人,以及配偶,都没有享受到住房优惠政策,都没有在地方购买福利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才可以继续在部队的公寓房居住。
王天安之所以被列为住房清理对象,他自然是不符合现有的住房政策的。
具体是什么原因,乔永伟也没法确定,因为他也不负责清房,他也是道听途说的。
据传言,王天安在地方至少有三套住房。
其中有一套,是他老婆单位分的福利房,另外两套,好像是他自己购买的商品房。
按照政策来说,他需要腾出二十户楼的团职房,按照他自己现有的条件来说,他也不缺房子住,他完全可以把部队的房子腾出来。
但是,他偏偏就占着房子不走。
理由很简单,部队违规住在公寓房的又不只是他一个人,凭什么别人的还没清理,要清理他的?
这话有没有道理?
有道理也没有道理。
营里这近百套公寓房,肯定不止王天安一个人需要把房子腾出来,如果别人还住着,却不让王天安住,他赖着不走也说得过去。
但是,这些人即便都愿意把房子腾出来,也总得有先有后,不可能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把房子腾出来。
总要有人先腾,王天安如果先腾出来,也是说的过去的。
王天安较劲就较在模棱两可之间。
营里负责清房的人,思路跟王天安的思路是有区别的,他们清房,肯定是看具体情况,看看谁更应该清理,看看谁可以缓一点清理,看看谁是非清不可的,看看谁是有实际困难,可以打个擦边球继续住下去的。
政策是死的,执行政策的人是活的,有时候确实要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方法。
王天安不符合要求,不能继续住部队的公寓房,而且他外面有房子,也不缺地方住,让他先腾出房子来,是完全合理的。
但是,这就成了王天安拒绝腾出房子的理由。
“你们都不用啰嗦了,政策我比你们懂,只要别人都把房子腾出来了,我不说二话,立马就腾,只要还有一户没腾出来的,你们就不用过来找我!”
前年清房的时候,他就是当着面跟营里负责清房的副营长这么说的。
他说是这么说,可是营里负责清房的人却不可能按照他说的来做。
其他不符合规定还住在公寓房里的人,比王天安的情况特殊的有很多。
有的是在地方虽然已经拿到了福利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但是房子还没有建好,没有交房,搬走了就没地方住,有的是虽然交房了,还没有装修好,也是没法搬。
还有一些情况更加复杂的,都是牵涉到一些过去的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或者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他们的一些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依照现有的政策,又没法给他们解决,所以就拖在这里成了无法解开的疙瘩。
不管怎么算,王天安这个情况,都属于可以随时搬走,又完全不影响他现在的生活状态的情况。
让他先搬,于情于理都说得通,就是在他那地方说不通。
清房工作既然是一项工作,就必须要落实下去,只有最后能落实到什么程度,那的看上级要求的程度和营里工作的力度。
所以,不管王天安愿不愿意搬走,营里清房的人,都把他当成了首要的目标。
因为,从工作的角度来讲,王天安没有不搬的理由。
助理办的人把上级的清房文件传达给他了,他不动,副营长又代表营里给他做工作了,没有效果,营长教导员分别都去给他做了工作,他依然不听。
从营里的角度来说,如果王天安的房子都清不出来,就更没办法去清别人的房子。
所以,最后营里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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