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番木鳖』(1/2)
病秧子公子救了被劫匪围困的刘彻和南宫,此时已是晚上,山林中处处隐藏着危险,四人不知前方的状况。
侍从在前面探路回来,对病秧子公子用手一指前面拐弯处,只说了一个字:“灯!”
病秧子公子点了点头,对刘彻道:“黄公子,前面有灯光,看来是有人家,咱们赶紧前去看下!”
刘彻应允。
南宫不解的问病秧子公子道:“你这仆从一路上只字不说,终于现在说了一个字啊!”
病秧子公子不以为然的回道:“嗯,这是他说话最多的一天。”
四人三匹马加快马力直奔亮光处而去。
跑了没一会,就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镇子,镇子不大,把着镇子口就有一间客栈,上面还挂着招揽客人的幌子。
病秧子公子指着客栈问刘彻道:“黄公子有何打算?”
刘彻想了想说道:“此地太过凶险,我们兄妹虽然是要回朔方城去,不过现在天色已晚,也只能先住下了,明早再作打算吧。”
病秧子公子说了声:“好!”就跳下马,其余三人也下了马,一起走进了客栈。
病秧子公子进门环顾了下整个客栈,这家店不大,上下两层,一层是大堂酒舍,二层是住宿的客房,全木质的建筑带有显著的北方风格,靠着大门里面有一个账房,一个身材不高,精瘦精瘦,年约三十的店主模样的男人站在里面。
“店家,给我们来一间宽敞一点的房间,”病秧子公子对店主道。
南宫在旁边一听不干了,她不解的问道:“男女有别,我为什么要和你们三个合住一间?”
病秧子也不理她,那店主看了一眼病秧子身后的三个人,笑着道:“公子,那咱们是如何安排?”
病秧子简洁的回答道:“就一间,赶快带我等去,跑了一天都累坏了。”
“哦……好嘞,”店主也不再多问,朝楼上喊了句:“天字三号房,有客四位!”马上有小侍跑过来,引着他们四人上楼。
刘彻也搞不懂病秧子公子这是什么意思,他忍着没多说,拉了一把南宫,也跟着一起上楼了。
客房虽然不大,但是很整洁,四人跑了一天的确很是疲惫,都巴不得赶紧吃个饭就休息,南宫气鼓鼓的站在病秧子的面前,指着客房里仅有的一张床问道:“哎,病鬼,你倒是说个明白,这是何意?”
病秧子公子此时恰巧嗓子发痒,冲着南宫就是一顿咳嗽,把南宫腻味的一个劲的躲闪。
这时一个小侍端着酒饭进来,把酒饭放在桌上,然后取出四副碗筷一边在每个碗旁边摆上一副筷子一边恭敬的道:“四位,请用饭吧。”
“你这小侍,可是刚入行的吧?”病秧子有些嗔怪的笑着指着桌上的碗筷道:“你这摆放的好没道理呀?”
那小侍闻言脸色陡然一阵紧张,赶紧谦卑的回道:“公子息怒,小人的确是刚来不久,这场面上的规矩学的还不够,请公子不要见怪,”说着就赶紧弯下腰要重新摆放碗筷。
“好了,好了,你出去吧,我等也没这多规矩,还是填饱肚子要紧,”病秧子招手让小侍退下了。
小侍唯唯诺诺的退出去关上门走了。
刘彻好奇走过来看了看那碗筷的摆放,只见四副筷子既没有横担在饭碗的上面,也没有散乱的胡摆,而是分别整整齐齐的竖放在了每人饭碗的右侧,就有些不解的问病秧子公子道:“筷子置于食碗的右侧,竖放,上下对齐,这正符合《仪礼》中羹匙碗筷的摆放标准,在下没看出来这有何不妥呀?”
刘彻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在汉代,虽然普通百姓没那么多讲究,而在王公贵族、高门大户之中,碗筷的摆放是很有讲究的,要严格按照《仪礼》来做,通常筷子禁止放在碗的上面,而是应该齐齐的摆放在碗的右侧。
而刘彻见那个小侍所摆放的方式并无什么不妥,所以才会不解的询问病秧子公子。
病秧子一阵冷笑回道:“在这偏远的北境小镇上,一座简陋的小酒肆中竟然有一个如此深谙《仪礼》之道的小侍,黄公子就不觉得有些过于蹊跷了吗?”
经病秧子公子这么一提醒,刘彻也意识到了其中的不正常之处,他若有所悟的问道:“兄台的意思是?”
“此地有些有寻常,我等多加小心,”病秧子道。
刘彻仍有些不明就里,但还是努力的点了点头。
此时病秧子公子却转头对身后的侍从道:“把你的一身衣服脱了,和黄公子的换着穿!”
侍从闻言一点头也不问为什么,看了刘彻一眼,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的袍子脱了,羞得南宫赶紧背过脸去,侍从自己脱完了就过去要扒刘彻的衣服,刘彻使劲的捂着衣襟,狐疑道:“这……这是为何呀?”
病秧子一屁股坐下来,夹了几口菜送到嘴里,然后道:“先别问,快换吧。”
刘彻一头雾水,搞不懂这病秧子公子如此煞有介事、神秘兮兮的是何打算?
既然让换,那就先换了再说吧,于是刘彻就和侍从互换了衣服,还将自己随身佩戴的宝剑也给了侍从。
然后病秧子就招呼其余三人坐下来一起吃喝。
过了天字三号房向前的天字八号房。
此时房门虚开了一道缝隙,一个人偷偷的用眼睛紧紧的盯着刘彻他们这边的动向,看了一会关上门转过身来,原来此人正是布度格恩,而客房里还有弥加尔和另外四名匈奴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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