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收服薛仁贵(1/2)
这一日。
在扬州寿春城中,发生了一起血腥的战斗。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手持银剪戟,杀了上百黑衣人。战斗的时间很短,却是十分的血腥,因为这场战斗,是发生在闹市,惊动了令尹府、兵部、刑部,连李存孝都接到禀报,亲自参战。
李存孝实力非凡,很容易制服了男子。
“这就是李存孝吧?”
“真厉害。”
“那么多黑衣人都打不过,却被他三拳两脚的搞定...。”
李存孝押着男子返回刑部,沿途的百姓看见,都崇拜不已。
刑部的职责,是制定法律、复核并侦破各州郡重要的案件。像发生在寿春城里的血案,造成一百人伤亡,已经是非常重大的案件,必须立案侦查。
“包大人,凶手已经带到。”李存孝进入刑部大堂,将缉捕的犯人扔了出来。
几个士兵上前,将犯人五花大绑。
包拯笑道:“多谢李将军,我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破获此案。”
“嗯,我先走了。”
李存孝对破案没什么兴趣,交给犯人后,便准备返回军营。
就在这时,吕布、李元霸,却是急冲冲的赶来。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显得有些迫切。
李存孝也停下脚步。
包拯作揖道:“恭迎主公,不知主公有何吩咐?”
吕布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中年男子身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薛仁贵。”
薛仁贵道出自己的姓名,解释道:“不是我要取他们的性命,是他们要杀我,我在自保,如果连自保也犯罪,我愿意接受任何刑法...。”
“薛壮士不用说了,我都知晓。”
吕布猜想的没错,能分分钟斩杀上百黑衣人,并且武器是银剪戟,除了薛仁贵,还会有谁呢?吕布内心狂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即使是自保,也不能杀人,你的做法,已经严重触犯了刑律...。”包拯背诵了遍刑部制定的律法,宣判薛仁贵下狱,斩监侯。
事实上,包拯应该宣判斩立决。因为薛仁贵已经承认自己杀人,并且百姓们都亲眼目睹,又有李存孝作证,辨无可辨,又何需斩监侯呢?
(注释:斩立决的意思,是立即被处斩。斩监侯的意思,是暂且收押,待秋后处斩。如果碰上朝廷大赦天下,还有可能被赦免。)
不过包拯知道,吕布亲自前来,过问案件,说明与薛仁贵的关系不错。如果直接处斩,可能吕布不会答应,如果斩监侯的话,或许不会干预,倒不失为缓兵之计。
“包大人。”
“在。”包拯上前一步。
吕布说道:“薛仁贵的案件,你就不必插手了,由我亲自裁定。你看我有没有这个资格?”
“主公是君,百无禁忌,当然有资格。”
“那好,我宣布薛仁贵无罪释放,立即执行。存孝,去把薛壮士的绳索解开。”吕布吩咐道。
“诺。”
李存孝只听从吕布的命令,上前替薛仁贵松绑。
“等等、等等...。”包拯急道:“主公,您虽然是君,但不能无视律法啊。如果连杀人之罪都可以赦免,那律法的威严何在?”
李存孝已经替薛仁贵解去绳索。
吕布搭着薛仁贵的肩膀,说道:“街上那些黑衣人,一看就是刺客、奸细,即使薛壮士不动手,我也会亲自取他们的性命。薛壮士不但无罪,反而有功。我现在就任命他为飞虎军的副统领,你有什么话,找存孝说吧。”
“主公,你说的是真的吗?把薛仁贵给我的飞虎军?”李存孝和薛仁贵打过,知道薛仁贵的厉害,虽然比不上李元霸、项羽,但应付曹袁的将领,绝对是绰绰有余。
能有这样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做副手,李存孝当然很乐意。
“当然了,我何时说过假话。”吕布应道。
薛仁贵至始至终都没有回话。因为他心里明白,吕布是在救他的命。如果不照吕布的意思,进入飞虎军,便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太好了。”
李存孝喜不自胜。
在所有人惊骇的目光中,薛仁贵被吕布和李元霸带走。
李存孝转过身,面对一众刑部的官员,说道:“你们都听着,薛仁贵是我的人了,谁敢治他的罪,便要先问问我的禹王槊。”
“你们这些官员,就知道大惊小怪,作为一个驰骋沙场的将领,杀几个人算什么?元霸和我杀过的人,不计其数,不也无罪?”
将刑部的官员训斥了番,李存孝急不可耐的去追赶吕布。
包拯神色复杂,心道:“沙场征战,死伤难免,与律法何干?”
为了维护律法的尊严,他前往军机处和内政司,想说服各级官员,参上一本。结果没有一个官员愿意相助。
毕竟是乱世,无法真正用律法制裁所有的犯人。最重要的是,这个犯人是吕布要保的人,而吕布又大权在握,一言九鼎,在没有获得各级官吏的支持下,小小的刑部,又岂敢违背吕布的旨意?
无奈,包拯只好放弃。
或许他没有意识到,即使获得所有人的支持,也不可能迫使吕布改变主意。因为吕布的政权,是由吕布说了算,一句话就能左右局势、改变人的命运。连徐庶、贾诩、陈宫、张良、刘伯温等,都只能向吕布谏言,由吕布做决定。又怎么会因为几个朝臣的谏言,就轻易妥协呢?
回到刺史府。
吕布派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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